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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9-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尼勒克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二)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和上报工作。
(三)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培训。
(四)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县级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规划实施并监督管理;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学生资助的政策;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五)检查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德育工作。
(六)指导教育系统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做好应急协调和维护社会稳定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七)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
(八)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教师培养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九)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材和教辅资料目录的审核、征订工作,监督各级各类学校教材和教辅资料的使用。
(十)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本县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估。
(十一)规划、指导教育系统的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教育局
二、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尼勒克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二)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和上报工作。
(三)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培训。
(四)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县级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规划实施并监督管理;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学生资助的政策;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五)检查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德育工作。
(六)指导教育系统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做好应急协调和维护社会稳定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七)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
(八)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教师培养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九)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材和教辅资料目录的审核、征订工作,监督各级各类学校教材和教辅资料的使用。
(十)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本县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估。
(十一)规划、指导教育系统的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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