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机构简介
尼勒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尼勒克县市监局)是尼勒克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知识产权局牌子。
尼勒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州党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起草重要文稿;承担提案议案办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宣传、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县政府对各乡(镇)政府涉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考核对接工作;负责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固定资产管理、罚没物资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管理;干部培训;负责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承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复核和听证工作;承担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单位法律顾问等工作。
(三)市场规范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
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监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工作;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格式合同备案、合同违法行为的查处、经纪人、拍卖行为有关工作,指导经纪人协会工作。负责查处辖区内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法开展打击传销活动、依法打击走私贩私经济违法行为、查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的行为,依法指导、监督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承担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网络监测和巡查工作。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处理消费纠纷。
拟订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办公室)
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间的联络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全县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拟订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组织协调开展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整顿和联合检查活动。指导乡(镇)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查督办各类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并对上级部门督查督办事项组织调查、回复等;承担对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
组织实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制定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监测和评价、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承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监管追溯体系、应急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五)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及药用辅料研制单位、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负责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及药用辅料质量的监管;负责药品检验检测、药品电子监管追溯和药品信息化体系建设;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国家基本药物、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药源性兴奋剂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监督管理网络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和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购销规则;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制度,开展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开展涉药单位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的业务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工作。
(六)企业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信用监管)
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事项,核发行政审批决定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规范行政许可工作。
调查研究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协调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负责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个体工商户党建工作。
(七)质量标准计量监督科
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推行质量诚信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全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产品质量预警、监测;承担防伪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管理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和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承办产品采标认可、采标标志备案;管理商品条码工作;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标准、计量违法行为,调查处理重大和跨区域的生产、流通领域质量技术违法行为。
(八)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
负责全县《特种设备目录》规定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充装、使用、检验检测各环节的工作;组织制订县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协调和指导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受理本区域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告知接受和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工作;组织、指导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
(九)知识产权科
依法对商标、专利使用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专利侵权行为;依法保护商标、专利、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开展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执法工作。
三、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尼勒克县唐布拉路265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 --19:30
双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董亚军 联系方式:0999--4622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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