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359148/2026-0035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主题分类:
  • 有效性:

尼勒克县2026年购房惠民补贴来了!先购先得、补完即止!

发布时间:2026-07-10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自治州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刺激住房消费,满足人民群众合理住房需求,尼勒克县将于2026年下半年阶段性开展住房消费促进活动,通过“政府补贴引导、企业让利跟进”的组合模式,拿出真金白银惠及广大购房群众。

一补贴标准

本次活动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2026年6月1日至8月31日。在此期间,凡购买参与活动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开发的、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购房人。本阶段购房财政补贴专项资金共计132万元,补贴实行“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按网签备案时间先后顺序发放,资金发完即止,第二阶段补贴时限及标准届时县住建局将另行发布公告。

适用范围及限制条件:不纳入补贴范围的情形。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购买的商品住房,不纳入补贴范围;通过赠予、转让、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方式获得的商品住房,以及安置房、二手房、法拍房、抵账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车位(库)、储藏间等非住宅类商品房,均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限次享受规则:每名购房人(以居民身份证号为准)仅限享受一次补贴,购买多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不重复享受补贴;夫妻双方(以婚姻登记为准)无论共同购买还是分别购买,合计仅限享受一次补贴。

二房企让利

除了政府补贴,县住建局还将引导开发企业推出让利活动,包括:“惠民特价房”以低于日常均价的一口价形式公开销售;具体内容及标准由各企业自主确定,详询各售楼处。

三申请补贴流程

第一步: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第二步:每月月末,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向住建局提交购房者身份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购房缴款凭证、购房人银行卡信息等全套资料,提交至县住建局申请补贴。(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三步:材料审核完成后,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县住建局进行定期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请及时留意公示信息及相关政策通知。

第四步:县住建局按月汇总报送县财政部门,补贴资金直接划转至购房人个人银行账户。

温馨提示:享受补贴的购房人自网签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原则上不得申请退房;如确需解除合同,须先行全额退还已发放的购房补贴。

四特别提醒

先到先得,额度有限!补贴资金发完即止。

严禁违规!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冒领购房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缴,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尼勒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9日



 

   Copyright ©  主办:新疆尼勒克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承办单位:新疆尼勒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号:新ICP备13003765号 

 尼勒克县政府网站标识码:6540280008

  新公网安备 65402802000105号  电话:0999-4621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