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自治州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刺激住房消费,满足人民群众合理住房需求,尼勒克县将于2026年下半年阶段性开展住房消费促进活动,通过“政府补贴引导、企业让利跟进”的组合模式,拿出真金白银惠及广大购房群众。
一补贴标准
本次活动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2026年6月1日至8月31日。在此期间,凡购买参与活动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开发的、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购房人。本阶段购房财政补贴专项资金共计132万元,补贴实行“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按网签备案时间先后顺序发放,资金发完即止,第二阶段补贴时限及标准届时县住建局将另行发布公告。
适用范围及限制条件:不纳入补贴范围的情形。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购买的商品住房,不纳入补贴范围;通过赠予、转让、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方式获得的商品住房,以及安置房、二手房、法拍房、抵账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车位(库)、储藏间等非住宅类商品房,均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限次享受规则:每名购房人(以居民身份证号为准)仅限享受一次补贴,购买多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不重复享受补贴;夫妻双方(以婚姻登记为准)无论共同购买还是分别购买,合计仅限享受一次补贴。
二房企让利
除了政府补贴,县住建局还将引导开发企业推出让利活动,包括:“惠民特价房”以低于日常均价的一口价形式公开销售;具体内容及标准由各企业自主确定,详询各售楼处。
三申请补贴流程
第一步: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第二步:每月月末,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向住建局提交购房者身份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购房缴款凭证、购房人银行卡信息等全套资料,提交至县住建局申请补贴。(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三步:材料审核完成后,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县住建局进行定期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请及时留意公示信息及相关政策通知。
第四步:县住建局按月汇总报送县财政部门,补贴资金直接划转至购房人个人银行账户。
温馨提示:享受补贴的购房人自网签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原则上不得申请退房;如确需解除合同,须先行全额退还已发放的购房补贴。
四特别提醒
先到先得,额度有限!补贴资金发完即止。
严禁违规!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冒领购房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缴,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尼勒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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