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瑞祥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2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评估报告
一、事故基本情况概述
事故名称:尼勒克县瑞祥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20”高处坠落事故
发生时间:2025年1月20日22点50分
伤亡及损失: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5.4万元
事故等级:经认定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二、评估组织与范围
由应急管理、公安、人社、商工局、总工会等单位组成评估组,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核查、人员访谈、四不两直抽查方式,对事故责任单位、行业监管部门防范整改与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全面评估。评估范围覆盖:事故现场隐患治理、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作业流程规范、人员培训教育、外包管理、应急能力建设、监管责任落实等。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评估
1. 事故单位以及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已按照尼勒克县人民政府对《尼勒克县瑞祥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2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批复》要求,责成瑞祥焦化对公司总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车间责任人等7人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岗薪工资持续下调6个月,对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进行免职处理。对尼勒克县瑞祥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给予50万元行政处罚、对杜生强等7人给予共计179443.556元经济处罚。
2. 单位责任落实:责成县应急管理局向人民政府做出深刻检讨。
3. 问责闭环管理:责任追究档案齐全,整改承诺、处理文件、执行记录完整,未发现拖延、规避、瞒报情况。
四、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
(一)企业层面整改
尼勒克县瑞祥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分析出的事故隐患短板,对照隐患自查自纠台账,暴露出的短板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制定了整改方案,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人、整改期限等,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整改措施,按照整改方案,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每一个员工能理解、会上手,并持续深入排查辨识风险点,对症下药找准隐患点,从源头消除,保证生产安全。
(二)行业与区域层面整改
尼勒克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各车间作业规程管理等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采取科学处置措施进行问题整改及处理,无法保证生产安全的依法采取停产措施;对发现存在作业“三违”行为的情况,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深挖深究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倒逼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
五、评估结论
经评估,事故责任单位及行业监管部门已基本完成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责任追究到位,隐患整改闭环,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具备评估通过条件。同时需针对薄弱环节持续巩固提升,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调查评估小组(盖章)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