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尼勒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单位为尼勒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商。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尼勒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NLKXZJJZB-2026042601;
2.3项目地点:尼勒克县;
2.4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8家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包含招标代理服务(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及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及行业规范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服务期限:二年;
2.7服务标准:符合行业相关规定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编制招标文件、存储招标资料等所需要的办公条件;③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等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④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及从业人员未因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等规定被禁止从事招标代理业务;⑤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3除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外,招标人规定招标代理服务采购供应商还需满足下述的特定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注册年限不低于5年(提供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并确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清晰可辨);②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编制招标文件、存储招标资料等所需要的办公条件,且公司或法人需确保其自有档案室的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自有档案用房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③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等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从业年限不低于5年(并提供从事招标行业5年内的社保证明,每年提供一项)。
3.4在伊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办理2026年度《伊犁州招标代理机构登记表》且在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单中。
3.5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在新疆工程建设云进行登记,并在人员、设备、开评标场地等方面具备招标代理相关的服务能力。
3.6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年04月09日至2026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尼勒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项目办公室现场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证件及资料
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格式自拟,需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需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③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公司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以上证件资料须携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叁套,按顺序装订成册,缺一不可,资料不齐全者,将拒绝其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每份0元整。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及方式: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B座4楼)纸质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B座4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尼勒克县政府网(http://www.xjnlk.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尼勒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牛振江⠂联系电话:13679951660⠼/span>
地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尼勒克镇解放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