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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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县长“企业接待日”暨“坐诊接诉”活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6-05-12   浏览次数:   【字体:

尼勒克县县长“企业接待日”暨“坐诊接诉”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畅通政府与企业沟通渠道,精准解决企业发展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特制定县市长“企业接待日”暨“坐诊接诉”活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企业需求导向、高效解决问题、优化营商环境”为核心,通过设立固定“企业接待日”、开展县长“坐诊接诉”活动,建立“企业诉求收集—分类交办—限时办结—跟踪反馈”闭环工作机制,实现企业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持续提升企业获得感、满意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体

(一)接待领导

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二)参与单位

县发改局、县商工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涉企服务部门,以及相关乡镇。

(三)服务对象

县域内各类企业(含工业、农业、服务业、新业态等市场主体),重点聚焦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微企业及重点招商企业。

三、活动安排

(一)“企业接待日”设置

1.接待时间:每月第三周的星期四(遇节假日顺延,可根据企业需求临时调整)。

2.接待地点:县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固定“接待室”)。

3.接待频次:每月县领导集中开展接待,每次至少安排1位县领导坐班;遇企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企业集中诉求或重大项目攻坚期(跨部门问题协调),企业可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预约申请,可增加临时接待场次。

4.预约电话:0999-4622961

(二)“坐诊接诉”开展模式

1.线下坐诊:县长、常务副县长在固定接待地点“坐诊”,面对面听取企业诉求,现场协调涉企部门联合办公,对简单诉求当场答复、明确办理时限;对复杂诉求,牵头成立专项工作组推进解决。

2.线上接诉:通过“企业扫码”、12345便民热线、中国政府网、人民网留言板、县长信箱等多种渠道,接收企业线上诉求,县长定期牵头协调相关部门限期办理跨部门复杂问题,集中破解企业关键难题。

3.上门巡诊:针对规模较大、诉求集中的重点企业,由县长或常务副县长带队开展“上门巡诊”,实地调研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现场破解实际问题。

四、工作流程

(一)诉求收集

1.线下收集:接待日前3天发布公告,征集相关企业诉求问题,填写登记企业诉求表,制定《企业诉求受理台账》,明确诉求主体、具体事项、诉求类型及企业联系方式。

2.线上收集:政务服务平台、热线、信箱等渠道接收的诉求,由县政府办公室营商环境建设局统一汇总、分类梳理,1个工作日形成诉求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同步推送至县长和常务副县长。

3.主动摸排:定期走访企业,收集潜在诉求,形成“诉求清单”,提前对接解决,变“被动接诉”为“主动服务”。

(二)分类交办

1.分级分类:按诉求类型分为政策咨询类、审批服务类、要素保障类(土地、资金、用工、能耗等)、权益维护类、发展建议类5类;按难度等级分为一般诉求、复杂诉求、重大诉求。

一般诉求:由相关部门直接办理,2个工作日内响应、5个工作日内办结。

2.交办方式:通过政府办公室(营商环境建设局)转派的涉企诉求工单,制定台账,明确承办单位、办结时限,盯办办理情况,同步完成《企业诉求受理台账》,定期呈送县长和常务副县长,并抄送县纪委监委。

(三)限时办结

1.承办单位收到交办单后,立即启动办理工作,指定专人对接企业,实时沟通办理进展。

2.办理过程中,需跨部门协调的,由牵头单位报请县分管领导统筹;涉及重大事项的,报请县政府领导协调。

3.诉求办结后,承办单位要第一时间将办理结果告知相关企业,并将办理结果以报告形式(附办理印证资料),报县政府办公室(营商环境建设局)备案。

(四)跟踪反馈

1.企业反馈:诉求办结后,县政府办公室(营商环境建设局)在2个工作日内回访企业,了解办理结果满意度,满意度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

2.领导督办:轮值县长定期调度诉求办理情况,对超过办理时限、企业不满意的诉求,亲自督办,推动承办单位整改到位。

五、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办公室(营商环境建设局)

牵头统筹活动整体开展,负责诉求收集、汇总、交办、跟踪、回访、档案管理;保障线上渠道畅通;定期汇总工作进展,形成工作简报报送政府领导。

(二)轮值县长

负责主持接待日活动,牵头“坐诊接诉”及上门巡诊工作;审定重大诉求解决方案,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复杂问题;对分管领域诉求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三)涉企部门

作为诉求办理责任主体,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严格按照时限办理交办诉求;主动对接企业,提供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等服务;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建立本部门涉企诉求办理台账。

(四)县纪委监委、县营商环境局

负责对活动开展及诉求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将诉求办理成效纳入年度营商环境考核及部门绩效评价。

(五)乡镇

负责辖区内企业诉求初步收集、协调办理,配合县级部门做好上门调研、诉求落地等工作;做好辖区内企业政策宣传、服务对接,推动属地企业健康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商工、财政等涉企部门及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日常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考核等工作。

(二)严格考核问责

将活动开展情况、诉求办理办结率、企业满意度等指标,纳入承办单位及乡镇(街道)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办理滞后、企业反映强烈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强化队伍建设

组建涉企服务专员队伍,定期开展政策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县长、部门负责人、企业服务专员三级联动服务机制,确保企业诉求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企业接待日”暨“坐诊接诉”活动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活动落地见效。

(二)坚持务实高效。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接待领导要耐心倾听企业诉求,涉企部门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不推诿、不拖延,切实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三)注重总结提升。定期梳理诉求办理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典型问题,分析根源,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形成“办理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难题、完善一项机制”的良性循环。

(四)严守工作纪律。参与活动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不得接受企业宴请、礼品,确保活动公正、公平、廉洁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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