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级评价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3〕2号)文件要求,我局于5月对县域管理的5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级进行评价,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A级:尼勒克县创瑞职业培训学校。
B级:尼勒克县双源职业培训中心,尼勒克县博洋职业培训学校,尼勒克县凯迪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尼勒克县尼兴职业培训中心。
公示期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尼勒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联系电话:0999-4627025。
尼勒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