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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就业惠民政策汇总(企业)

发布时间:2023-12-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招用新疆籍登记失业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对各类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作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用工企业享受条件:新招用登记失业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

(一)各类企业新招用新疆籍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按企业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其中按60%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425.3元/月,按100%缴费基数缴纳的,补贴708.9元/月。其中招用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全额补贴,按60%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补贴1212.11元。其中养老保险月补贴850.6元,医疗340.24元,失业21.27元。按100%缴费基数缴纳的,每月补贴2020.37元,其中养老保险月补贴1417.8元,医疗567.12元,失业35.45元。

(二)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招用新疆籍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其中按60%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补贴养老保险850.6元。按100%缴费基数缴纳的,每月补贴养老保险1417.8元。

(三)家政服务企业吸纳新疆籍劳动者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全额补贴。按60%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全额返还850.6元/月;按100%缴费基数缴纳的,全额返还1417.8元/月。

(四)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按照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数,企业部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企业按60%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补贴1212.11元。其中养老保险月补贴850.6元,医疗340.24元,失业21.27元。按100%缴费基数缴纳的,每月补贴2020.37元,其中养老保险月补贴1417.8元,医疗567.12元,失业35.45元。

政策咨询电话:朱勇峰18609990188刘娟189099922130999-4624580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对企业当年新招用职工当中登记失业人员或实际处于无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去过剩产能所涉及的企业分流人员、脱贫户人员之和占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且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并交纳社保的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按新吸纳符合条件人员人数乘以20万计算额度,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政策咨询电话:朱勇峰18609990188陈艳丽13999377775

三、就业见习基地

将离校两年内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的新疆籍失业青年全部纳入就业见习准备活动中,参加就业见习期间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540元给予见习补贴,见习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再给予岗位补助。见习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受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见习人员,见习期限及见习补贴期限可顺延。见习单位提前留用见习人员并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将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按月发放给见习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朱勇峰18609990188刘娟189099922130999-4624580

四、企业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一揽子政策)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2022年新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由企业所在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

政策咨询电话:朱勇峰18609990188张兰13095122801

陈艳丽13999377775

五、创业孵化基地(一揽子政策)

各类创业创新孵化基地拿出30%的场地,免费提供给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各类创业创新孵化基地运营主体要为入驻初创实体、创业者个人提供低租金或免租金、低收费或零收费的经营所需场地,免费提供相关创业后续服务,可在创业引导性补助资金中给予运营主体支持。

政策咨询电话:朱勇峰18609990188张兰130951228010999-4624580

六、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一揽子政策)

2022年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免费介绍脱贫劳动力到本县市以外用工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且连续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50—150元的标准给予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劳务经纪人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不得与自治区农村劳动力以奖代补资金重复申领。

政策咨询电话:朱勇峰18609990188阿斯燕139995803610999-4624580

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揽子政策)

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监测对象劳动力(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对2022年内吸纳监测对象劳动力连续就业6个月以上的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所在县市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吸纳脱贫人员、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就业帮扶企业,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此项补贴不能与用工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重复申领。

政策咨询电话:朱勇峰18609990188张兰130951228010999-4624580

以上政策申请资料请企业到人社局407办公室进行递交

社保局惠企政策

一、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

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可自愿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联系人:魏祯联系电话:18399315262

二、发放一次性失业保险留工补助

对2022年发生疫情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微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7日以上的,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所需资金从自治区失业保险基金中解决。

联系人:佳娜尔联系电话15099421539

尼勒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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