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会务、督查督办、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担宣传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拟订尼勒克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民政事业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社会救助办公室
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有意愿的特困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落实尼勒克县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政策,指导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
(三)社会组织办公室
承担尼勒克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拟订尼勒克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办法和标准,指导社会捐助,监管慈善行为;拟定尼勒克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办法和职业规范,指导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行政区划与地名办公室
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和地名管理政策和标准,负责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划界限勘定和管理、地名管理,调处辖区内行政区划界限争议;负责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和政府驻地迁移申报工作,乡级以下行政区划调整初审报批工作。
(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办公室
拟订尼勒克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的规划、办法及标准;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六)社会事务办公室
贯彻落实尼勒克县婚姻、儿童收养、殡葬管理办法;指导婚姻登记和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推进婚姻和殡葬改革;拟定尼勒克县老年人福利和养老发展规划、办法和标准;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养老机构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落实伊犁州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儿童保护办法、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管理;落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指导救助管理和机构建设工作;指导残疾福利和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发展。
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尼勒克县团结路35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10:00至14:00 下午16:00至20:00 冬季: 上午10:00至13:30 下午15:30至19: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段振东 联系方式:0999--462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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