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流程
第一步:由民政部局认定特困对象(含孤儿)、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业农村局认定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
第二步:由各县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逐级上传至自治区民政厅、农业农村厅,由自治区民政厅、农业农村厅数据同步至自治区医保局,由自治区医保局将困难人员身份录入新疆医保信息平台,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医疗救助“一单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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