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抄表周期
1、居民生活用水
(1)县城内使用IC卡智能水表、普通机械表的用户,每3个月抄表一次,抄表时间为3月15日、6月5日、9月15日、12月15日;
(2)县城及周边城乡农村使用物联网水表的用户,每月统计用水量;
(3)县城及周边城乡农村口径为DN25及以上的大口径水表用户,每3个月抄表一次,抄表时间为3月15日、6月5日、9月15日、12月15日。
2、非居民用水
(1)县城内使用IC卡智能水表、普通机械表的商户,每3个月抄表一次,抄表时间为3月15日、6月5日、9月15日、12月15日;
(2)县城内使用物联网水表的商户,每月统计用水量;
(3)县城内DN25以上的大口径水表商户,每3个月抄表一次,抄表时间为3月15日、6月5日、9月15日、12月15日。
二、抄表方式
1、IC卡智能水表、普通机械表用户,采用带卡充值结合人工上门抄表的方式;
2、物联网水表,采用远程智能抄表;
3、DN25以上大口径水表,采用远传智能抄表结合人工抄表两种方式。
三、其它情况
遇节假日、特殊天气、用户长期无人居住等不可抗因素时,抄表时间顺延。
水表抄表计划信息公开内容
一、抄表周期
1、居民生活用水
(1)县城内使用IC卡智能水表、普通机械表的用户,每3个月抄表一次,抄表时间为3月15日、6月5日、9月15日、12月15日;
(2)县城及周边城乡农村使用物联网水表的用户,每月统计用水量;
(3)县城及周边城乡农村口径为DN25及以上的大口径水表用户,每3个月抄表一次,抄表时间为3月15日、6月5日、9月15日、12月15日。
2、非居民用水
(1)县城内使用IC卡智能水表、普通机械表的商户,每3个月抄表一次,抄表时间为3月15日、6月5日、9月15日、12月15日;
(2)县城内使用物联网水表的商户,每月统计用水量;
(3)县城内DN25以上的大口径水表商户,每3个月抄表一次,抄表时间为3月15日、6月5日、9月15日、12月15日。
二、抄表方式
1、IC卡智能水表、普通机械表用户,采用带卡充值结合人工上门抄表的方式;
2、物联网水表,采用远程智能抄表;
3、DN25以上大口径水表,采用远传智能抄表结合人工抄表两种方式。
三、其它情况
遇节假日、特殊天气、用户长期无人居住等不可抗因素时,抄表时间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