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各乡镇(场)、各部门: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乡振〔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需补充完善我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扩库情况如下:
1.尼勒克县2025年农村户厕建设补助项目,资金300万元;2.尼勒克县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模式调整规范后的地方政府债券贴息补助项目,资金29.47万元;3.尼勒克县木斯镇木斯村塔勒德沟牧道建设项目,资金207万元;4.尼勒克县胡吉尔台乡索孜木特村牧道建设项目,资金400万元;5.尼勒克县胡吉尔台乡乌兰布鲁克村牧道建设项目,资金400万元。
经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完善补充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同意批复!
尼勒克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