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广大群众的权益,依据《经营性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细则(试行)》,现公开征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突出问题,具体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方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审核不及时、把关不严、超范围、重复发放、漏发少发等问题;惠民生补贴资金发放、挤占挪用、迟拨滞拨,虚增土地面积、种植作物品种或虚列名单等手段骗取套取补贴、贪污侵占、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等问题。
(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项目规划设计不科学、设计内容不合理、立项不合规的问题;项目建设随意变更、以次充好、监理流于形式、验收不规范、未竣工却已验收、已竣工未验收、质量不达标验收却通过等问题;资金下拨不及时、挤占挪用、迟拨滞拨、以拨代支、应支未支、资金安排不合理,超范围使用资金、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资金使用不合规、优亲厚友、贪污侵占、骗取套取等问题;合作社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不规范,未聘任财务会计人员或者未按照规定委托代理记账、职责落实不到位、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合作社处置指导服务力度不够、不及时。
(三)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管理机制不健全、财政预算支出、工程项目资金监管、食堂经费等管理不到位问题,是否存在出纳会计“一肩挑”等问题;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变相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以广告费、办公费等各种名义贪占套取乡镇财政资金等行为问题。
(四)乡村振兴领域援疆资金项目方面。工程完成、资金使用等情况,是否还存在其它问题。
二、线索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群众参与监督、踊跃提供有关违法线索、共同守护乡村振兴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一)电话:县农业农村局0999-4627543;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0999-4639642.
(二)地址:尼勒克县农业农村局三楼316室
三、注意事项
(一)内容须真实可靠,不得故意捏造、歪曲事实。
(二)鼓励实名提供违法线索,以便相关部门快速、准确调查核实。
(三)相关部门须严格保密,切实保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特此公告
尼勒克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