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公告
广大消费者、各市场经营主体:
根据《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467号)、《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469号)要求,现将202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实施时间
202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含兵团)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自1月1日起正式实施,至12月31日结束。
二、政策实施范围
(一)汽车报废更新政策
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通过登录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提交补贴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在2026年1月1日后取得,报废车辆与新购车辆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报废车辆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新疆辖区内(不含兵团)开具,《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办理。
(二)汽车置换更新政策
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拟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需登录“云闪付APP”提交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在2026年1月1日后取得。参与申请补贴的乘用车旧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所转让的乘用车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新疆辖区内(不含兵团)开具,《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办理。
2026年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转让的旧车不得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所购置的新车需要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三)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政策
按照全国统一的品类和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6类家电产品,以及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其中,家电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三、其他事项
上述补贴标准和要求与国家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文件为准,新疆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发布,请广大消费者及市场经营主体及时关注。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同步配套开展优惠活动,提升政策实效。
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主要内容
一、国补政策方面
今年以来,自治区先后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文件,围绕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智能家居焕新方面提出了具体操作指南,这就是“国补”的五大领域。
今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有所变化,消费者需要注意以下六点:一是购买新车的发票要在自治区辖区(不含兵团),这和去年一样,但新车落户地要求也必须是在新疆,这是今年的新要求。二是旧车的报废年限要求和去年相比,均顺延了一年;旧车的置换需要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也就是说申请人必须要提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含当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三是消费者所有的资料都应该在2026年1月1日以后取得,新车在审核期内必须在申请人名下。四是购买的新能源车,必须是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的《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未纳入的不在补贴范围内。五是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方式进一步优化,采用了按比例补贴的方式。其中,旧车报废后换新能源车,按新车售价的12%补贴,最高2万元;换2.0升及以下燃油车,按新车售价的10%补贴,最高1.5万元。旧车置换后换新能源车,按新车售价的8%补贴,最高1.5万元;换燃油车,按新车售价的6%补贴,最高1.3万元。六是根据自治区商务厅通知,6月15日以后,汽车以旧换新不需要领取资格券,商务厅每半个月会配置置换申请额度,故根据每半月额度申请情况,可能存在月中或月末临近时,额度暂无的情况,消费者只需在下半月或下月初再次申领填报资料即可。
在家电以旧换新、数码产品购新方面,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含兵团,下同)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购买补贴范围内产品的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6类家电产品,以及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其中,家电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在智能家居焕新方面:自2026年6月3日开始,我区(不含兵团)消费者选购指定10类智能家居、健康及数码产品,可申领定额购置补贴。包括扫地机器人(含洗地机)、洗碗机、干衣机、智能门锁、智能马桶、数码相机(含运动/无人机)、全屋智能主机、智能中控屏、呼吸机、助听器,按成交价15%补贴,每人每类限补1件,单件产品补贴不超过1500元。
二、区补政策方面
同时,自治区也出台了“区补”政策,对汽车、家电、手机购新进行了扩围,具体政策如下:
汽车购新:自2026年6月1日开始,凡我区个人消费者在全疆各地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置裸车价税合计5万元(含)以上、登记为非营运性质的小型、微型乘用车,且在新疆本地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即可申领定额消费券。其中,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车可申领3000元消费券,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可申领4000元消费券,消费券拆分单张面值100元,可在属地合作商超、百货、餐饮门店满额抵扣使用,不找零、不兑现现金。本活动至资金用完为止,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家电购新:重点对国补覆盖范围之外的油烟机、燃气灶、净水器、电饭煲、微波炉、蒸箱、烤箱、家用煤改电电采暖等品类进行补充。活动自3月21日起,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补贴标准为:购买补贴范围内产品按最终成交价立减15%。每人每类限补一件,家用煤改电电采暖设备单件最高补1500元,其余品类最高补1000元。
手机购新:自2026年6月1日开始,定位信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辖内的云闪付APP实名认证用户,购买单价6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含)以下的全新智能手机(以消费者实际支付成交价为准),可享受800元定额立减补贴,每人限补1部。目前资金已用完,活动已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