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哈乌拉斯台乡党委书记 胡茅颖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扎实开展学习,增强法治意识。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法治建设、保密安全等工作。始终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支部集体学习、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逢九”必课堂等方式,深刻理解把握精神实质,不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二是带领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日常工作。全年组织开展各类学习30余场次。三是依法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完成“五办五中心”挂牌、职能职责划分、人员配置等事宜,高标准编制履职事项清单。
(二)创新宣传途径,提升普法质效。一是以宪法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利用法治广场、法制长廊、法治亭等场所,结合岗位大练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情活动,利用新时代文明站、微信群等新媒体阵地,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村民法律意识。二是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定期举办法治大讲堂,通过以案说法、热点解读、现场互动等方式,向村民多角度普及法律知识,全年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普法课堂30余场次,受众1200人次。三是以农机公园为契机,将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执法队等人员力量纳入普法队伍,为辖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70余人次,法律服务人次同比增长0.5倍,扩大了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了普法宣传的实效性。
(三)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基层治理。一是按照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要求,成立法学会,设立法律顾问、法官工作室,确定2名法律顾问、1名包乡法官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辖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有效推进重点工作。全年解答法律咨询50起,提供法律服务20人次。二是依法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县信访局及巡视组交办件22件,解决12345举报热线群众诉求73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矛盾纠纷100余件。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提升网格治理效能。
二、亮点工作
推动法律顾问全覆盖,为每个村配备法律顾问,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为全乡6个村分别配备专业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定期到村开展法律服务,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服务,参与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同时,为村两委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确保村级事务依法依规进行。今年以来,法律顾问累计到村服务12次,提供法律咨询220人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30起,有效提升了村级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三、问题短板和下一步工作
存在问题:一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还存在不足,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缺乏全面系统学习,理解不深入,观念不够强,带头依法履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乡村依法依规为民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与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辖区各支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氛围还不够浓厚。推进法治建设方面统筹谋划略显不足,推进方式方法比较单一。三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机构改革下放给法制审核权,基层没有专业力量、缺少实践经验,导致出现重大执法决定、重大项目合同法制审核程序不规范问题。部分干部法治能力不足,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武器解决矛盾、化解难题,不懂不会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全面提升法治工作水平。
(一)学用结合涵养理论。坚持在“学”字上下功夫,重点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在“用”字上出效果,进一步教育引导全乡党员领导干部养成用法的思维,严格遵循“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这一思路,将法律意识贯穿于整个工作中。
(二)依法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依托法治公园、法治长廊以及抖音等新媒体阵地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联动法学会专家等资源,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推动法治观念形成。
(三)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原则,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风险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四)依法依规为民办事。督促班子成员和村“两委”班子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树牢法治思维。依法依规开展辖区建筑隐患排查整治,紧盯暖气不热等村民反映热点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扎实推进垃圾分类、食品安全包保、巡林巡河等相关工作,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不断提升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