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构建法治工作闭环体系。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保障镇域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切实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坚持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主持召开法治建设部署会2次,将法治建设深度融入“十四五”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带头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专题学习1场次,推动班子成员深入村(社区)开展法治宣讲24场次,以“关键少数”带动全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整体提升。二是深化依法接访工作。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接访、班子成员轮值接访下访机制,对全年受理的22件信访案件实行依法分类、包案化解,促进矛盾纠纷高效分流处置,切实将98%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镇村两级,显著提升法治化信访工作水平。三是筑牢基层法治根基。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聘请专业法律顾问4名,落实“1+4+N”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2场次,提供线上线下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5份,协助村(社区)起草修订各类合同、村规民约57份,从源头防范化解基层治理中的法律风险,夯实法治建设群众基础。
(二)深化普法惠民,营造全民守法浓厚氛围。紧扣“八五”普法目标,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一是丰富普法形式。坚持“每月一主题”,结合重要节点开展“法润天山·国旗下普法”等特色活动7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覆盖群众38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450余人次,领导干部带头宣讲130余次,让法律走进田间地头、融入日常生活。二是夯实阵地建设。打造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栏等阵地30余处,在艾米热买里村试点建设“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三是强化新媒体赋能。通过镇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短视频、图文解读20余条,拓展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让普法更接地气、更具活力。
(三)打造特色品牌,深化调解联动,赋能法治乡村提质增效。聚焦法治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主线,通过民俗旅游普法创特色、矛盾纠纷联动提质效、法律明白人队伍强根基三项举措,以点带面筑牢基层治理法治化根基。一是推动法治宣传与民俗文化、旅游发展深度融合。旅游旺季在多尔布津村设立流动的“普法小摊”,通过互动问答、典型案例讲解等形式开展沉浸式普法20余场次,覆盖群众800余人次,实现“民俗+普法”“旅游+普法”双融合、双提升。二是深化联动机制,织密矛盾纠纷化解网络。注重与县综治中心协同配合,建立矛盾纠纷“联排、联调、联处”工作机制,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2次,累计梳理各类隐患线索45条;针对跨领域、跨行业的复杂纠纷启动联合机制,及时沟通对接、合力攻坚,成功化解疑难纠纷6起,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参与的调解格局。三是建强“法律明白人”队伍。聚焦村(社区)治理需求,遴选村(社区)干部,发展法律明白人53名,充实全镇“法律明白人”队伍。建立“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结对帮带机制,全镇12个村(社区)的4名法律顾问与53名法律明白人结对,法律顾问每季度开展1次法律宣传讲座和培训,常态化指导“法律明白人”参与邻里纠纷调解、政策法规宣讲等基层法治实践,培养一批“懂法律、通民情、解民忧”的一线法治尖兵。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引领推动不够有力。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践行不够深入,推动班子成员及干部队伍将法治思维转化为履职能力的举措不实,对“重政策、轻法律”“重结果、轻程序”等问题发现不及时、纠偏不坚决,未能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导致部分干部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
(二)精准普法统筹不够到位。对全镇不同群体法治需求调研不深不透,统筹推进普法工作时仍存在“大水漫灌”倾向,针对老年人、青少年、流动人口的个性化普法方案设计不足,未能完全实现“精准滴灌”的普法效果。
(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融合不够深入。作为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推动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作用上统筹协调不够,对法院委派的调解任务跟进督办不够有力,未能推动形成“前端预防、中端化解、后端保障”的闭环治理体系,法治与基层治理的融合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
(一)深化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夯实依法履职硬支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常态化推进法治能力建设。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专题法治研讨,依托晨学、法治讲堂等形式常态化开展镇、村(社区)干部法治培训,持续引导广大干部自觉养成依法办事习惯,推动法治思维全面融入镇域发展、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工作各环节。
(二)打造精准普法服务体系,激活全民守法内生力。常态化开展群众法治需求调研,结合基层治理实际制定年度普法计划,规范建立普法台账。统筹司法所、妇联、村(社区)力量,创新宣传方式,依托重要节点、田间一线以及线上平台开展常态化普法,不断增强普法实效,提升群众法治意识,筑牢基层法治根基。
(三)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凝聚基层治理强合力。深化诉调联动,密切与法院协作,健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机制。统筹司法所、妇联、专兼职调解员力量,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全域排查,落实委派案件专班调处,推动矛盾源头化解,不断提升委派案件调解质效,守护辖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