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自然资源局结合职能职责,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重点、对象、方式和责任部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自然资源管理实践相结合。
一、普法重点内容
1.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民法典》(涉及不动产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条款)
2.自然资源管理核心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3.行政审批与执法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4.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二、普法重点对象
1.内部人员
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重点培训执法人员、审批人员。
2.管理服务对象
用地企业、矿山企业、测绘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等。
3.社会公众
农村集体组织、社区居民(不动产登记、规划公示)。
三、普法责任分工
局机关 统筹全局普法工作,组织法律培训、土地矿产执法相关法律宣传,矿山环境治理法规宣传,环保主题活动、企业约谈培训,以案释法、执法现场普法、典型案例发布,法治讲座、案例解析、法律知识竞赛。
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登记、土地权属法律法规宣传。办事窗口发放手册、测绘法、地理信息安全法规宣传, 行业培训、技术交流会,线上政策解读。
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耕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设施农用地管理等培训,政策解答。
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城乡规划法规进行宣传、解读。
四、普法方式与要求
1.常态化普法
在行政审批、执法检查中嵌入普法宣传。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日等开展专题活动。
2.创新形式 制作短视频、图解普法。
五、保障措施
1.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
2.每年制定普法计划,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和预算。
3.建立普法台账,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图文资料、参与人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