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5年本级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30万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5年县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3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注重项目绩效。强化专项资金绩效导向、不断提高绩效因素在资金分配中的比例、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坚持公开透明。按照透明预算要求,全面推进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项目管理原则。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5年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安排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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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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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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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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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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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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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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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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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2025年推动产业帮扶精准到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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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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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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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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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12317(国家、自治区扶贫监督举报电话)0999-7798080(县财政局)
0999-4639641(县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
尼勒克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