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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e3087b000/2023-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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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8日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尼勒克县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1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818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尼勒克县分局关于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0-11-12⠼/span>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尼勒克县新城路120号

  邮  编:8357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尼勒克县苏布台乡CX10砂石料矿项目

本项目厂区选址在尼勒克县苏布台乡,中心点地理坐标:E82°4′17.833″,N43°55′25.191″。

尼勒克县融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年开采建筑用砂石料30万m3,产品方案为粒径0.075~5mm、5~20 mm、20~40mm的三种粒级砂砾石,主要用于尼勒克县及周边公路和城乡基础设施的建设所需。采矿回采率98%,服务年限为6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防止粉尘、废水、噪声、建筑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距离博尔博松河较近,施工过程中禁止出现贮存、堆置、向水体倾倒工业废渣、废水、垃圾、粪便等其他废弃物。加强施工运输管理,密封运输,防止车辆沿途泄漏污染环境。固体废弃物、施工余土以及建筑垃圾等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应定点收集后运送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推进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对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应采取围挡、遮盖、洒水、封闭控制措施。加强施工噪声防治,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期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

(二)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1、加强营运期噪声管理。噪声源主要是给料机、破碎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运营期设备运行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保养等措施;车辆噪声采取限速、加强保养等措施;施工距离居民区一侧设置隔音墙,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2、加强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管理。项目堆场粉尘、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装卸粉尘和交通运输扬尘。堆场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定期洒水降尘,并规范作业、降低卸料高度等措施抑尘;项目破碎、筛分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破碎机、振动筛上方分别设集气罩,袋式除尘后经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采场扬尘采取配备2台雾炮洒水车洒水降尘、湿式作业,施工距离居民区一侧设置抑尘网等措施;运输道路采取道路洒水、加强道路养护、运输车辆密闭运输、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泼洒行为、限速等措施;车辆尾气通过使用尾气达标车辆及设备,使用优质燃料措施控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的规定(2.0mg/m³)。3、加强营运期废水管理。主要生产废水为洗砂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项目的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暂存,采用化粪池集中收集,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污水处理站处理,禁止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4、加强营运期固体废物管理。项目产生胡剥离废石按要求分层堆放,并及时推平、压实,用于回填采坑;沉淀池底泥定期清理,送采坑用于生态恢复;不合格产品暂存于废石堆场,后期用于矿区平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尼勒克县生活垃圾填埋。

(三)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报告表无此内容)

2

新疆尼勒克县喀拉苏乡阿卡尔沟1号砂石料矿项目

尼勒克县喀拉苏乡,尼勒克县347°方位,直线距离尼勒克县约50km,。

中铁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圳清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115200m²,包括:采矿场、工业广场、废料堆放场、办公生活区、存取土场、矿区公路,均为拟建布局。最终矿山布局面积为12.54公顷(其中露天采场与工业广场和废料堆放场重叠区域1.15公顷)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防止粉尘、废水、噪声、建筑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距离博尔博松河较近,施工过程中禁止出现贮存、堆置、向水体倾倒工业废渣、废水、垃圾、粪便等其他废弃物。加强施工运输管理,密封运输,防止车辆沿途泄漏污染环境。固体废弃物、施工余土以及建筑垃圾等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应定点收集后运送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推进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对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应采取围挡、遮盖、洒水、封闭控制措施。加强施工噪声防治,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期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

(二)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1、加强营运期噪声管理。噪声源主要是给料机、破碎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运营期设备运行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保养等措施;车辆噪声采取限速、加强保养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2、加强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管理。项目堆场粉尘、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装卸粉尘和交通运输扬尘。堆场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定期洒水降尘,并规范作业、降低卸料高度等措施抑尘;项目破碎、筛分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筛分工序进行密闭,设置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加强车间通风强度和换气次数,减少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的小型规模排放浓度限值。

3、加强营运期废水管理。主要生产废水为抑尘废水、生活污水。抑尘废水自然蒸发,项目的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暂存,采用化粪池集中收集,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污水处理站处理,禁止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4、加强营运期固体废物管理。项目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在定点维护检修保养,项目不设置检修区,无废机油产生。项目产生废石边开采边推平压实,回填采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尼勒克县生活垃圾填埋。

(三)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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