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及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研究制定符合尼勒克县实际的有关公安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部署、检查督促全县的公安工作。
(二)掌握信息、分析、预测尼勒克县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研究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并抓好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破、侦控和基础调研工作;指导并参与特、重大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处置重大案件、重大骚乱事件、重大治安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四)指导全县公安派出所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和管理。
(五)指导社会团体、各类学校及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和保卫干部队伍建设。
(六)组织实施党和国家、自治区、伊犁州领导及重要来宾来访的安全警卫工作及重大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负责看守所工作。
(八)负责全县公安系统装备及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
(九)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刑事案件、行政执法活动,办理公安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指导执法制度建设和法治宣传工作。
(十)负责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及交通秩序工作,对车辆及驾驶人依法进行管理。
(十一)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和民警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公安系统的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尼勒克县X773(东环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思源 联系方式:0999-462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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