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359148/2024-00107
  • 发文字号: 尼政办发[2024]7号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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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

关于印发《尼勒克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现将《尼勒克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由决策承办单位研究论证后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三、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同时,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

                                       尼勒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13


 尼勒克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部门

计划完成时间

1

《尼勒克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调整修订)》

县发改委

第三季度

2

《尼勒克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县生态环境局

第三季度

3

尼勒克县胡吉尔台乡撤乡设镇

县民政局

季度

4

调整尼勒克县自来水收费标准

县住建局

第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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