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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359148/2023-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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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3-22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尼勒克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的安排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一是县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各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示范带动全县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二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县委制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责任分解方案下发后,全县认真结合学习贯彻落实从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提升社会法治意识、增强风险意识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等方面进行重点推进。三是深入贯彻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科学制定尼勒克县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推进责任清单。2022年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第二次工作会议,召开专题述法会议,县、乡两级17个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体述法,34个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坚持常态推进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述法一体推进,并将述法测评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系统部署推进法治尼勒克建设。县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研究依规治党、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制定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指导编印法治建设应知应会口袋书(干部版)和(群众版),积极通过聘请法律专家学者筹备开展“尼勒克法治讲堂”法治培训,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责任导向。四是县委、县政府积极推动全县法治文化建设,带头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学法日”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开展新任领导干部、新任公务员、中小学校师生和成人礼宪法宣誓活动。开展第十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专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和法治讲座,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在“法宣在线”学习平台开展无纸化答题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网络)旁听庭审活动,发放法治进机关、进村队社区、进学校宣传册27000余册(页)。全面推进尼勒克县“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深入开展法治“十三进”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网上旁听庭审活动。推进法治副校长制度,全县41所中小学校全部任命了法治副校长,同时又推行从全县选派公检法司机关优秀法律业务骨干和乡镇派出所长、政法书记兼任法治副校长制度,积极开展法治进课堂普法宣传教育。全面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制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法律法规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牌102面,主题雕塑16座,道路法治宣传牌200块,指导全县各项目施工企业制作安全隔离栏法治宣传栏600余块,政法各部门联动开展打造尼勒克镇、乌赞镇、阳光社区、兰干买里村、江阿买里村、小康村、加哈乌拉斯台村、库斯仁村、科蒙村乡镇村队“四个一”“三个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示范点活动。五是开展法治督察。由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牵头政法、宣传、公安组成3个指导组对全县各乡(镇)场和各部门(单位)开展法治建设实地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督促整改,有力推进我县法治建设水平提升。六是加强监督制约。积极发挥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体系作用,积极支持县人大围绕“环保行”、“安全行”开展执法监督,支持县政协组织委员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卫生健康领域调研,委员提出规范执法行政执法行为意见5条,结合行政监督不断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坚持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改革的有效载体,通过集中办理、并联审批等方式明显提速。二是精简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了我县投资环境。三是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严格落实各项审批事项办理要求和时限,审批效率和服务群众工作质量明显提高。

2.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定印发多个重要指导性文件,政务改革举措的针对性、操作性更强。持续优化工作流程,已实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企业开办时间由国家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办结,申请材料及填写数据项缩减三分之二,综合登记效能提升70%以上。

3.提升营商环境。根据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最多跑一趟”改革工作要求,对“我要开便利店”、“我要开饭店”等39个事项的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细化办事指南、优化服务流程等要求,形成一家牵头部门统一受理、配合部门分头办理的格局,让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通过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召开政府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最终作出决策,最大限度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全县共聘任7名法律顾问全面负责县政府及县直部门法律事务,聘任法律顾问以来,为县政府的宏观管理和多项重大决策提供了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县政府审查了多项重大经济合同,负责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依法执政能力、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1.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基层下移,在乡镇设置行政机构综合执法办公室和事业机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乡镇职能制定乡镇权责清单、乡镇综合执法事项清单137条。梳理“属地管理”主体责任配合责任清单139条,厘清县乡职责边界。二是下放管理权限。将一批涉及农牧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办理数量较多,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承接住的22项事权下放乡镇管理。三是组建完成农业、文化、市场监管、交通等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实行“局队合一”模式,以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开展执法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县级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并组织实施。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领域风险防范意识,着力强化行政执法水平,下大气力解决好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问题,做好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各方面的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整顿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同时对全县行政执法证件进行统一申领审核,严把申领关。截止目前,全县第一批通过考试申领执法证98个。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贯彻相关文件要求,县级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经部门执法机构审核上报县司法局、县政府审核,报州司法局审定、州政府备案;部门印发规范性文件报司法局审定、县政府备案,保障文件质量。二是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县人大组织针对“一府一委两院”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题培训会6次,明确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对象、备案机关、审查机构、人员,提升规范性文件报送审查备案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6件。三是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遵循“谁制定、谁清理”原则,明确定期清理范围、责任单位、清理标准,指定部门负责对现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着力化解争议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公正裁决,严把案件质量关,及时化解争议矛盾,切实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调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均为撤销被申请人行为,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

2.健全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持续加强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工作,着力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信访法治化建设,建立网上信访平台,设立信访热线电话,落实每周信访县级领导接访等措施,将源头化解作为信访工作的着力点与工作重心。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落实预防在前、调解在早、处置及时,加强疫情期间矛盾化解排查工作。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做到早发现、早调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的重要部署。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全面提升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村队(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的三级立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采取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着重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服务。同时,推行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开通12348法律咨询热线作用,满足群众对移动在线法律服务需求,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二是坚持“能援则援”、“应援尽援”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农民工、残疾人、军人军属、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倾斜力度,开展“护蕾”专项行动,推出法援惠民各项服务举措,加强法援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三是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更好的向村(社区)及居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处等便利化法律服务,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目前,全县3家律师事务所11名律师,1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24名法律服务工作者,1家公证处1名执业公证员,为全县各村(社区)队担任“一村一法律顾问”、为8家规上企业担任法律顾问。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尼勒克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新进展,但与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不足,主要有: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推进不平衡,一些党委(党组)开展法治思想学习教育的计划、讲稿、笔记等内容不能相互印证。二是各单位部分没有牵头对“一规划两纲要”的实施制定推进计划和部署。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还不到位,普遍存在行政执法未按规范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化,对重大执法决定没有落实合法性审查。四是一些执法单位没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没有制定计划进度,个别单位未能积极参加全县综合大型普法活动,部分单位还存在干部法宣在线学习滞后的问题。五是县域内法治型人才和干部匮乏,部分单位还没有聘请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部分法律顾问没有很好发挥行政决策咨询的职能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用新思想指导法治建设实践。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蓝本,常态化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党委政治巡察、高质量考核和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

(二)用新要求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法治政府。规范科学决策程序,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重点抓好乡镇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基层基础。全面推进行政复议改革和规范化建设,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和规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三)用新载体强化普法宣传质效。积极组织普法专业团队创作一批法治宣传公益广告、短视频等优质普法产品,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共同富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传染病防治、安全生产、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族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各族群众有序参与民主法治的意识和水平,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四)用新机制强化法律监督。支持人大、政协和检察院、人民团体、社会媒体、人民群众依法依章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深入畅通监督知情渠道。完善相应信息交流机制,实现监督从“事后监督”转向“实时监督”。完善政务信息管理、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政务公开考核评议等制度,不断推进科学决策程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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