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2、当前保标准是多少
2022年1月开始城市低保标准为633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5660元/年,按照核定的申请人家庭人均纯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差额补助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四类人员”中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补助水平在救助对象实际补助水平的基础上提高35元/月。“四类人员”中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在救助对象实际补助水平的基础上提高58元/月。同时符合“四类人员”两类或三类的人群按照“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
2023年我县享受标准:城市低保441元/人/月(19-59岁,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476元/人/月(未成年和老人)、499元/人/月(重病)、691元/人/月(单人单户);农村低保321元/人/月(19-59岁,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356元/人/月(未成年和老人)、379元/人/月(重病)、530元/人/月(单人单户)
3、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程序
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由户主或者其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交申请。
4、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是书面申请书;二是本人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是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四是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五是家庭有残疾、重病、就学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六是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