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尼勒克县小水电站分类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水规〔2022〕3号)和《关于自治区小水电整改和退出工作指导文件》(新水厅〔2024〕149号)等文件要求,尼勒克县整改类2座水电站按“一站一策”方案及自治区标准完成整改,符合销号条件,准予通过验收,在公示无异议后予以销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或电话形式,向尼勒克县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客观公正反映。联系电话:0999-4622337,地址:尼勒克县解放路285号。
尼勒克县小水电站分类整改情况
|
序号
|
电站名称
|
分类情况
|
整改内容
|
整改结果
|
|
1
|
尼勒克县川尼水电站
|
整改类
|
厂房墙壁存在安全隐患且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
|
完成整改
|
|
2
|
尼勒克县金溪水电站
|
整改类
|
生活区吊顶采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存在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
|
完成整改
|
尼勒克县水利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