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 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发挥表率作用。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等作为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确保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等形式,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推动学习贯彻不断深化。作为“关键少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授课培训等方式,将法治思维贯穿于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始终,切实增强全局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依法决策。一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党内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在纪律约束下规范运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决策,持续提升医保领域法治化建设水平。二是带头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决策议事各个环节都按照规定程序实施,防止随意性,增强规范性。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严格执行公共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推动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三)注重依法履责,强化法治能力。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法治医保重点工作任务,并将其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定期研究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通过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及考核细则,依法规范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全面落实医疗保障政策执行、待遇支付与基金监管等职能。同时,加强医保队伍建设,通过岗位练兵、比武等活动提升医保队伍的执法能力水平。目前,在编人员8人已取得医保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证。
二、亮点工作
(一)加强法治学习,提升法治素养。制定详细学习计划,通过单位集中学习、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平台,深入学习《宪法》《公务员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带头讲法课一次,集中学法6次,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提升干部队伍依法履职能力。同时开展岗位大练兵12场次,提升医保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实战水平,还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业务指导,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
(二)加强法治宣传,法治理念人人知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社区、机关、企业、学校面对面宣传、答疑解惑,宣传医保相关政策和缴费渠道,共开展38场次宣讲活动,覆盖28109人次,以宣传促知晓、以知晓促满意,让惠民政策“应知尽知”、待遇“应享尽享”。同时形成以区域内49家医药机构为中心的全覆盖式宣传格局,共计张贴海报400张,发放宣传折页10000余份。
(三)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守好人民救命钱。持续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检查,覆盖100%,已对全县60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式检查,重点对定点医药机构虚假住院、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违规诊疗以及冒用他人参保信息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问题短板和下一步工作
(一)问题短板。执法队伍专业化能力有待加强,现有的执法队伍不能满足新形势法治和工作需要,特别是执法队伍中缺乏具有法律、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执法人员;同时,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业务能力、综合素养等方面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学习法治思想。紧扣建设法治政府新任务、新要求、新举措,采取多元化方式、多种渠道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广泛开展集中学、研讨学、实践学。二是持续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在乡镇、村(社区)开展医保政策培训,使基层干部熟悉掌握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惠民政策,成为医保政策“明白人”。三是强化基金监管。综合运用专项坚持、交叉互查、自查自纠、集中宣传月等方式,锁定重大医疗项目、医药耗材、医疗机构、参保患者开展专项稽核检查,构建大数据模型,推动药品耗材追溯码全场景应用。健全面向全民的举报奖励和社会监督机制,锚定医疗保障“奋力解除全体人民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根本目的,坚定不移推医保改革,呵护“小的”、照顾“老的”、保障“病的”、打击“假的”,守好用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