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尼勒克县政府网!  
无障碍
 首页   走进尼勒克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三农服务 
当前位置: 医疗卫生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防治相关政策
2023-10-31   尼勒克县卫健委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国家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各地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方案,有效保障能及时应对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发事件。

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方针原则和各项措施,明确了公民、社会有关组织和政府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责任。各地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制定传染病疫情防控机制,加强公职人员尤其是医务人员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做到法制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主办:新疆尼勒克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承办单位:新疆尼勒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号:新ICP备13003765号 

 尼勒克县政府网站标识码:6540280008

  新公网安备 65402802000105号  电话:0999-4621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