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
最新办理流程及标准
按照《自治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新民规〔2024〕1号)文件精神,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一、领取高龄津贴条件
具有尼勒克县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具体以公安部门制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出生日期为准。
二、高龄津贴的标准
80岁(含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90周岁(含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12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200元。
三、所需资料
1.携带2寸免冠照片4张、户口本、身份证及社保卡原件;
2.在户口所在村(社区)填写尼勒克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
四、办理流程
1.个人向户口所在村(社区)提出线下申请,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新疆高龄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线上申请,也可以委托近亲属或其他人员申请,集中申请等方式进行申请,村(社区)初核。
2.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县民政局审批。
五、办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
六、办理时限
1.各村队(社区)收到申报后,须在5个工作日对高龄老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核,审查申报人的年龄、生存状态以及本人身份是否与户口登记一致。初核通过后,将相关资料上报乡镇。
2.乡镇要对各村队(社区)上报的材料在3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上报尼勒克县民政局。
3.尼勒克县民政局根据乡镇提出的审核意见,在3个工作日提出审批意见,办结审批流程后,报尼勒克县财政局拨付资金。
4.村队(社区)完成线上初核后,与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同步进行公示,三榜同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发放方式
通过“一卡通”按月发放高龄津贴。
八、注意事项
1.高龄津贴实行户籍管理,外地户籍人员不能在尼勒克县享受高龄津贴,需在户籍地申请。
2.已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当户籍迁出,去世等情况发生时,其家属应及时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报告,终止发放高龄津贴。
3.退休干部,退役军人也可以申请享受高龄津贴。关爱老人,让他们的晚年生活更加幸福!80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为高龄老人送上一份温暖与关怀。
咨询电话:0999-462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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