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新民办〔2019〕1号)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新政发〔2012〕87号)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新政发〔0124〕19号)
(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5〕138号)
(五)《自治区民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银监局 保监局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民发〔2016〕19号)
(六)《自治区民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老龄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新民发〔2017〕68号)
(七)《自治区民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财政厅 自然资源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卫生计生委 国资委 自治区国家税务总局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民发〔2017〕61号)
(八)《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制度>》的通知》(新党办发〔201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