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的要求,对符合要求的新疆天蕴有机农业有限公司和新疆三文渔业有限公司申报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共涉及3家银行,贷款本金30709.96万元,贷款贴息时限为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实际利息支出金额844.91万元,申请贴息金额432.53万元(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的利率给予财政补贴),贷款用途为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原料收购和烘干、加工流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8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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