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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非法采砂案件公示
2023-06-20   尼勒克县农业农村局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3424尼勒克农业农村局接群众举报,反映王鸿飞未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在喀什河孟克特桥上游河道内违法采砂,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并且对河道造成损坏,当日尼勒克县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王鸿飞涉嫌非法采砂进行调查

二、调查处理情况

尼勒克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512日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并开展现场勘察,经过测算王鸿飞擅自采挖砂石料200方,并在河堤边缘形成一个长10米、宽20米、深1米的沙坑。尼勒克县农业农村局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改正水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将其私自采挖的砂石原地回填,并对其采挖产生的沙坑周边进行恢复。

尼勒克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水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处罚依据、拟作出罚款3000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和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王鸿飞未提出异议,在规定时效内也未进行申辩和陈述。事先告知时限期满后尼勒克农业农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向当事人送达《水行政处罚决定书》。王鸿飞2023525日履行了上交违法所得3000,缴纳罚款3000元,并按要求将其私自采挖的砂石原地回填,对其采挖产生的沙坑周边进行恢复的行政处罚决定尼勒克县农业农村局530依法结案。

三、法律依据

该行为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道管理条例》二十第(一)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给与水行政处罚。

尼勒克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对王鸿飞处罚如下:

(1)恢复河道原貌;

(2)3000元罚款,没收3000元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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