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和代表:
您在尼勒克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卫生室药品报销种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常用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卫生室常用药品配备指导清单(2021版)的通知要求,我县6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实际药品配备品种不少于123种,(调整幅度上、下不超过15%的医保目录内药品)。
一是整合一些邻近的村卫生室,使其成为中心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可根据该卫生室的服务人口数增加相应的药品种类;二是因地制宜,各村村医根据本村居民用药实际和品种数量提前做好短期进药计划,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用药需求;三是乡镇卫生院根据季节性患病实际有针对性向村卫生室增加相对应疾病的药品品种和数量。
主管领导:耿媛媛 职务:卫健委党委副书记、主任
联系电话:13319731318
尼勒克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