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县上下扎实落实促经济各项措施,积极破解影响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着力巩固经济回稳基础,农业生产保持稳定,工业生产快速发展,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财政收入快速增长,金融平稳运行,全县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
经初步核算,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81.16亿元,同比增长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5.5%、2.9%、6.3%、27%。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6.4%、20.4%、16.4%。
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较上年同期增长速度(7.1%)回落2.1个百分点,较前三季度增速(5.4%)回落0.4个百分点。其中,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4.47亿元、25.81亿元、30.88亿元,分别增长4.3%、5.9%、4.8%,三次产业比重为30.2:31.8:38.0。 ⠼/span>
2024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84元,同比增长5.1%,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421元,同比增长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