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人民政府党组召开2025年第10次会议
8月15日,尼勒克县人民政府党组召开第10次党组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尼勒克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强总理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李强总理对甘肃兰州市榆中县山洪灾害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自治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审议通过了《尼勒克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尼勒克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尼勒克县委副书记、县长朱马哈孜·马吾提主持会议,并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
要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贯穿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切实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要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文旅、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部位(学校、医院、养老院、高层建筑等)和人员密集场所(商超、农贸市场等),严格对标《自治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州安委会和减灾办下发的17个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守牢重点企业、重大工程、关键场所的安全防线,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会议指出
要强化县级领导包抓责任。实行县级领导牵头负责制。依据《尼勒克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各牵头县领导是本领域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总责。要抓好分管领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要亲自下沉一线,靠前指挥,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周密安排、现场指导、严格督促、强力推进;要统筹协调跨部门资源力量,及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高质量开展;要定期组织分析研判本领域安全风险形势和排查整治进展,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压实“三级”主体责任。压实行业牵头部门主要领导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制定详细方案,组织专业力量,深入排查整治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压实属地乡镇主要领导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不漏一村、一企、一户、一点位;压实企业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必须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会议要求
要全面细致排查隐患。健全完善隐患台账管理制度,确保排查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综合运用“专业团队+智能监测+干部网格化走访+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对重点领域进行地毯式排查;建立详细的隐患清单,明确隐患内容、地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要规范信息每日上报。建立“乡镇→部门→县安委办”三层信息报送通道;严格按照州安委会工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每日按时保质保量将当日排查整治情况直报县安委办;遇有紧急情况或重大隐患,必须第一时间即发即报,坚决杜绝瞒报、迟报、漏报。要闭环整改督促落实。对排查发现的所有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坚持安全隐患大排查与大整治同步开展、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要开展分级分类处置。一般隐患,现场监督立行立改,跟踪监督确保彻底整改到位,原则上争取24小时内完成整改;较大隐患,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原则上争取3日内完成整改清零;重大隐患,立即采取停业停产等措施,实行县领导包案督办,挂牌整治,确保彻底消除风险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从严组织验收销号。隐患整改完成后,严格执行“三方验收”制度(企业/单位自查合格后,报属地乡镇初验,行业主管部门复验),验收资料存档备查;严格按照既定标准和要求开展销号工作,严禁走过场、搞变通。对重大隐患的销号,必须由牵头县领导带队现场验收,并签署销号确认书;建立隐患整改“回头看”机制,定期组织复查,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加强能力长效建设。结合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及时组织修订完善各行业领域、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
会议要求
严肃追责问责。由康建诚同志牵头,政府办对近期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进展和成效进行分析汇总通报。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排查不深入、行动迟缓、存在“等靠要”思想的部门、乡镇,及时启动第一种形态开展约谈;对连续三天上报“零隐患”的部门、乡镇、企业,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曝光;对拒不落实整改指令、整改不到位或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对长期未能排查出较大或重大安全隐患,但实际存在且发生问题的,严肃倒查责任。要严明工作纪律。严禁排查整治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严禁在整改过程中搞变通、打折扣、降标准;严禁在验收销号环节放水、徇私情;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任何安全生产信息或事故(事件);排查整治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基层减负各项工作要求;严禁在工作开展期间饮酒;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现象。对违反上述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一律移交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顶格处理。
会议强调
生命重于泰山,安全高于一切。全县上下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全力以赴打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战,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康建诚,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王迪、刘兴茂、彭剑,政府副县长陈发磊、努力江·布拉别克、阿比丹木·阿不代力木、王海峰、唐建,党组成员王宏;县直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乡镇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