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特别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做到用心去学习、去思考,不断丰富充实自己的理论功底。同时,学习了《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阔了眼界,拓宽了思路,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工作重点和方向,自觉把工作融入到法治单位建设的工作中。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县妇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主席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负责。二是落实目标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妇联年度工作要点,将普法工作与妇联整体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不定期召开普法工作会议,对普法工作进行部署。三是建立学法用法制度。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和制度。根据县委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制定《尼勒克县妇联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明确法治建设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四是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妇联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把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持续开展“最美家庭”、“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做好面向广大妇女群众的法治、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使妇联的工作更具丰富内容和实效。
(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儿童法治意识。一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利用“3.8”妇女维权周、“5.15”国际家庭日、“11.25”反家暴日、“12.4”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县乡村“石榴花”宣讲员开展深入牧区、田间地头、巴扎、家庭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联合相关部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防诈骗等巾帼大宣讲活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妇女人心。二是注重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开展个性化的法治宣传教育。例如,在社区开展“妇女维权法律知识进社区”活动,重点宣传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在学校开展“护蕾行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播放视频、案例分析等方式,向女童普及预防性侵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三是提升基层妇联干部的普法能力。将普法知识纳入县党校举办的妇女党员骨干培训班课程,提升了基层妇联干部的普法能力。
(四)依法履行职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是建立健全妇女儿童维权网络。完善县、乡、村三级妇女儿童维权网络,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调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格局。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联动机制,及时处理妇女儿童权益受侵害案件。二是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畅通妇女儿童信访渠道,依托“妇女微家”、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站、12338妇女维权热线以及法律志愿者队伍等途径,接待处理妇女儿童信访案件,将家庭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注妇女就业创业权益保护,联合人社等部门开展妇女就业创业服务活动,为妇女提供就业信息、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等服务。同时,加强对妇女就业歧视等问题的监督检查,依法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四是积极维护女童受教育权益。开展“春蕾计划”“音乐种子”等公益活动,让妇女儿童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对女童失学辍学情况的监测和干预,与教育部门配合,依法督促学校、家庭履行保障女童受教育的责任。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将法律法规纳入妇联每周学习计划里加大学习力度,将法律法规学习与文件学习、入户宣讲、“民族团结一家亲”宣讲等结合起来,重点学习党内法规,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二是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在妇联干部教育培训中,充分运用案例式、互动式教学解读法律法规,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12·4”宪法宣传日系列活动为依托,通过观看宪法等宣传微视频、开展宪法知识竞赛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教育氛围。
三是加强妇联队伍法制教育培训,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结合业务学习和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对全县妇联干部队伍和妇女群众,加强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妇女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加深广大妇女群众对法制教育的理解与认识,使妇联的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