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木斯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本年度述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重点内容和对象。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信访工作条例》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年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在制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时,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邀请法律顾问和专家进行论证评估,确保决策科学、合法、合理。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考试,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做到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公开透明。本年度,全镇共配合上级行政执法16次,立案5起,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四)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资源,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坚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全年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30起,调解成功率达100%,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畅通信访渠道,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来访信件和网上投诉,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不够深入,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未能充分满足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༯span>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不强,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文书制作不严谨等问题。
(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紧密,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积极性不高,矛盾纠纷化解的效率和效果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普法宣传,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动联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积极性,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力,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5年,木斯镇人民政府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