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基层“小微”权力运行
扎牢权力运行樊笼
自开展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工作以来,我镇始终坚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决执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州党委、自治州纪委监委及县委工作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纵深发展,实现对基层“小微”权力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监督,严防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人权、财权、物权、事权“任性”,将“小微”权力运行在阳光下,确保党的大政方针和惠民政策直达基层、惠及群众,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最大限度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镇纪委监督职责。建立规范运作机制,强化过程监管控制,完善配套制度机制。我镇第一时间召开党政联席会,对县纪委下发的71项“小微”权力运行机制进行梳理分析,按照镇党委“五大中心”责任分工进行分类认领。镇村两级迅速统一思想,协调联动,按照“一支部五中心”工作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对涉及本村工作的“小微”权利进行认领,并分析研判,切实将运行机制落实到镇村两级工作流程中
二是强化运行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明确每项“小微”权力事项的名称、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权力事项的来由依据、权力运行的操作流程、运行过程的公开公示、违反规定的追责办法。建强监督队伍,充实各村“三员”队伍库、“三员”队伍后备库,明确“三员”队伍职责,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和监察信息员全程监督,对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收支、“三资”管理情况,集体研究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村两委会成员的作风建设等事项进行监督,明确镇党委、镇纪委、村支委、村民委、村监督委员会五级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合力。
三是增强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知晓率。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利用村务公开栏张贴,网格微信群、乡村大喇叭、党日活动等方式做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应公开尽公开。利用广播、微信、宣传栏等媒介,在镇村主干道等显著位置书写或悬挂宣传标语,使“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传遍千家万户,走进百姓心中,确保"按清单办事、依规矩用权"意识入脑入心。
四是落实监督管理,强化责任担当。强化村队“三员”工作指导,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纪检”作用,形成镇村两级监督,有效解决基层党组织"谁来监督、不会监督、监督不力”问题,形成了小微权力摆在群众眼前、用权过程接受严格监督,违纪乱权必被追究的良好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