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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将至,这份消费警示请查收
2023-12-08   尼勒克好地方

农资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各农资经营单位及经营者:

当前我县已进入春耕关键时期,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商品价格行为,保障化肥、农药等农资商品价格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现对全县农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

三、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四、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五、各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六、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各农资经营单位及经营者应立即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加大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对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从快处理。请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尼勒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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