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
代码或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查处日期
处罚文号或编号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决定
备 注
1
尼勒克县加哈乌拉斯台乡中心卫生院
45831987-7
胡 瑜
2017.6.6
尼卫传告【2017】1号
加哈乌拉斯台乡卫生院下设的加哈村卫生室未使用专用医疗垃圾包装袋承装医疗垃圾袋
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00)
2
尼勒克县盛唐洗浴中心业主
654128600028402
魏 刚
2017.5.14
尼卫公罚【2017】2号
魏刚变更经营场所地址未向尼勒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新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案
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3
尼勒克县艾美丽理发店业主
65412860202535
马天龙
2017.3.13
尼卫公罚【2017】1号
艾美丽理发店安排无效健康证明从业人员上岗直接为顾客服务案
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4
尼勒克县新宇网吧业主
9465402866065996P
陆 江
2017.5.18
尼卫公罚【2017】3号
陆江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网吧案
给予警告并罚款叁仟元整(3000.00)
5
尼勒克县科克浩特浩尔蒙古族乡卫生院
45831835-2
贺兆军
尼卫医罚【2017】1号
科克浩特浩尔蒙古族乡卫生院使用非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6
尼勒克县新安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91654028584768215W
王红立
2017.12.20
尼卫公罚【2017】6号
新安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公共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案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7
尼勒克县小周推拿店业主
92654028MA77HAF44K
周 平
2017.12.22
尼卫医罚【2017】3号
周平在未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8
尼勒克县第四社区卫生服务站
PDY00005265402814B2001
张子宽
尼卫传罚【2017】2号
尼勒克县第四社区卫生服务站未建立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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