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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卫健委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2019-05-30  

尼卫健字【2019】8号

尼勒克县卫健委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尼党办〔2019〕49号)《关于印发《尼勒克县2019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县卫健委具体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为主线,以增强全民健康意识、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形象、促进卫计事业发展为宗旨,坚持科学创建、依法创建、为民创建,抓住重点,落实任务,强化责任,确保进入国家卫生县城行列。

二、工作目标及主要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县城(乡镇)标准》要求,高质量高标准落实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病媒生物防制、生活饮用水安全及重点场所卫生、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等各项涉卫达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主要指标

1、健康教育覆盖率≥85%;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80%。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国家规定要求,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3年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3、疾病控制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有健全的疫情报告网络,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报告及时率≥98%,准确率≥95%。

4、免费实行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儿童建卡建证率≥95%;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接种率100%。

5、公共场所行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5% 。

6、加强慢性病防控措施,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卫健委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领导,成立尼勒克县卫健委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齐 恒 卫健委党委书记、副主任

副组长:布丽布丽 卫健委党委副书记、主任

柏 新 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栾茂润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成 员:康永贞 尼勒克县疾控中心主任

潘宗林 尼勒克县人民医院院长

胡云红 尼勒克县中医院院长

刘淑霞 尼勒克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张兆琪 尼勒克镇卫生院院长

阿布都热合木 乌赞乡卫生院院长

胡瑜 加哈乌拉斯台乡卫生院院长

努尔江 喀拉苏乡卫生院院长

斯拉吉丁 苏布台乡卫生院院长

翁一铭 克令乡卫生院院长

贺兆军 科蒙乡卫生院院长

耿媛媛 喀拉托别乡卫生院院长

张万东 布隆卫生院院长

黄小麟 胡吉尔台乡卫生院院长

胡新红 乌拉斯台乡卫生院院长

赛力克 木斯乡卫生院院长

苏伟旗 明奎中医院院长

蔡国锋 红十字会医院院长

孙笑歌 晓歌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阿孜古丽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王涛同志担任,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月—2019年3月)。通过电视、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宣传宣传媒体,对广大群众进行直观、形象的宣传教育,提高城市的品位,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扩大“创国卫”影响面和百姓的知晓率、参与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4月—2019年6月)委各相关单位根据2014版《国家卫生乡镇(县)标准》全面开展自查,建立整改工作台帐,落实整改责任,抓紧限时整改,确保卫健委系统“创国卫”各项指标达标。

(三)持续巩固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2月)主要是迎接自治区爱卫办再次验收,全方位开展各个项目的查漏补缺、整改提高,将创卫工作的各项任务纳入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顺利进入国家卫生县城的行列。

五、职责任务分解

对照《国家卫生县城(乡镇)标准》和《尼勒克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结合卫健委系统实际,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各项涉卫目标任务进行职责梳理,本系统各单位职责任务如下:

(一)各单位共性任务:

1.成立爱国卫生组织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纳入本部门单位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任务、人员和经费。

2.制定创卫具体工作方案,抓好本单位创卫工作宣传动员,设置创卫宣传橱窗、专栏、宣传牌和宣传标语。

3.开展健康教育,明确专人负责。有工作计划、制度、总结和工作过程性资料;结合行业特点定期举办各类健康知识讲座,设置教育专栏,至少每季度更新内容一次,对职工进行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普及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健康知识,增强职工防病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单位职工定期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4.开展除“四害”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落实除四害措施,四害密度、鼠迹、蟑迹以及防蝇防鼠设施均达到国家规定。

5.开展无烟医疗单位创建,单位楼道、室内整洁,严禁出现烟头。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

6.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环境清洁,绿化美化;道路硬化、平整、畅通;上下水设施完善;无暴露垃圾、车辆停放有序,公共厕所达到无害化卫生要求,设施完善,保洁良好,无蝇蛆,无臭味。

7.收集、整理卫生创建资料,按要求报送。

(二)各单位具体创卫职责任务

卫健委创卫办:

根据县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总体部署,负责研究制定本系统创卫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在县创建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卫健委系统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

卫健委医政办:

1、制定全县健康教育计划,对各医疗机构健康教育进行督导检查。

2、对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许可、人员资质认定、医院管理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3、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项目实施的督导检查。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1、做好全县辖区内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单位许可审核工作,严把许可关。

2、持续开展好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各相关单位、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室内干净整洁,主要卫生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县城相关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行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5% ;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卫生监督机构监督资料齐全。

3、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行为。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方案、总结和相关资料。

4、加大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公共场所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

5、对公共场所疾病预防及健康宣传栏内容进行督导检查,在公共场所内张贴创卫宣传标语,引导广大顾客提高卫生、健康意识。

6、积极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并监督落实。

7、定期对各公共场所开展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监督检查。各公共场所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病媒生物防制管理规范。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抓好健康教育网络体系建设,督导县乡村各行业、社区、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较好地履行业务技术指导职责。要利用大众传媒、固定宣传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进行舆论引导;指导辖区内乡村、社区、学校、医院以及其他行业单位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指导县直医疗单位开设健康教育专栏;依法开展控烟工作。

2、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对辖区医疗单位的业务指导,健全医疗单位传染病防治组织机构,有健全的疫情报告网络,落实传染病监测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开设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规范辖区预防接种门诊和接种点的工作,制定并落实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指导职能,规范相关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利用。

3、加大卫生监测工作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做好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等卫生监测工作。加强实验室建设,做好卫生检测检验工作;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发证工作。

妇幼保健院:

1、对妇女儿童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

2、联合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执法局开展好学校卫生督导工作。

3、加强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工作,落实重点疾病防控措施,全面

提高婴幼儿、孕产妇健康管理质量,有效降低婴幼儿、孕产妇死亡率。

各医疗卫生单位:

1、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各医疗机构在门诊大厅、住院部、输液室等人员密集地方悬挂健康宣传栏,并及时更换内容,落实好全民健康素养66条内容;病人及陪护人员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乡镇卫生院(室)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向社区、村队居民传播健康知识。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

2、做好传染病防治相关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健全的医院感染控制、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对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报告和处理。各医疗机构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和专科门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感染科。

①医疗机构有传染病管理组织、制度和相关科室职责,有年度工作计划、记录、总结等资料。

②有疫情网络直报管理规定或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网络直报各报告点的基础情况;年度网络直报情况分析,各单位的报告覆盖率、报告及时率、及时审核率资料齐全;网络直报和疫情漏报情况检查的方案、记录、总结、整改措施等资料齐全。

③各乡镇卫生院建立预防保健科,二级综合性医院设感染性疾病科。

④开设预检分诊点、肠道门诊,有发热门诊的文件、流程、规范等;有肠道门诊、不明原因疾病监测等相关记录和资料。

⑤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传染病院内感染应急演练,并有相关资料。

⑥各医疗机构要开展院内疫情报告检查、漏报检查、工作考核、奖惩等工作;有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卡、疫情网络直报和分析资料。

3、做好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工作。辖区内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儿童建卡建证率≥95%;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接种率100%,加强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①有免疫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有免疫规范信息化建设资料。

②有卫健委认定的本辖区预防接种点文件;预防接种人员有培训、上岗证;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

③有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规范儿童接种卡、册登记资料。

④有预防接种门诊疫苗管理制度,建立疫苗领用、消耗台账;有冷链测温记录。

4、做好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5、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达到国家或省级有关要求,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①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医师注册登记、执业医师证书。

②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料齐全。

③有辖区居民健康档案和慢性病病人日常管理资料。

④有健康教育档案,包括工作计划、活动记录、工作总结等。

⑤有传染病管理档案,包括网上直报、活动记录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是我县目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对创国卫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对照职责,落实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逐项落实任务和责任,制定好详细的工作方案,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创国卫工作将纳入年度责任制考核。各相关医疗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影响全县创卫工作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责任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大力开展宣传。要制定详细的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宣传力量,通过电视、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报道卫健委系统创国卫成果和工作动态,充分调动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创卫工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委创国卫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相关医疗单位创卫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通知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疏理问题,协调工作,推动创国卫各项工作按时间进度开展,确保涉卫指标顺利通过考核。

尼勒克县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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