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全面开展野生动物救助
为加大我县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我局主要通过走访宣传、发放宣传单、微信群发等方式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不断提高全县农牧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2021年3月3日下午,我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乌赞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报警电话,称有一牧民在该镇山区发现一只猫头鹰,无攻击行为,随即将该猫头鹰送至乌赞镇人民政府,森林派出所与乌赞镇对接后将猫头鹰送至我局野保办。我办工作人员查看后,发现此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左爪有一处出血痕迹,其余无明显外伤,因我县野生动物救治水平有限,进行简单处理后,于3月4送至伊宁市动物园(临时救护站),并办理了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