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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城供热、供排水收费标准
2025-05-23   尼勒克县住建局

一、供热收费标准:

按照尼勒克县发改委《关于调整尼勒克县暖气价格的批复》(尼发改【2016201号)文件收取,执行价格为17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调整价格于2016年采暖期开始执行。

按照尼勒克县发改委《关于尼勒克县收取停止用热基本热费的通知》(尼发改【2016202号)文件收取,停止用热基本热费标准为:按供暖建筑面积的30%计收。

二、供水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州物价局《关于尼勒克县供排水价格的批复》(伊州价费字【2002130号)文件收取,于2002111日开始执行,执行价格为:

尼勒克县城自来水供水价格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民用生活用水

1.83元/立方米

尼发改【202560

工业用水

3.63元/立方米

尼发改【202560

基建用水

3.63元/立方米

尼发改【202560

行政、企事业单位用水

3.63元/立方米

尼发改【202560

特种行业用水(含理发、桑拿浴等)

5.43元/立方米

尼发改【202560

经营服务用水(含食堂、宾馆等)

3.63元/立方米

尼发改【202560

绿化、消防用水

1.33元/立方米

尼发改【202560

三、污水收费标准:

尼勒克县城污水收费严格按照尼勒克县发改委《关于调整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尼发改【20211号)文件收取,于20213月开始执行,执行价格为:

尼勒克县城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生活污水处理费

0.93元/立方米

尼发改【2021】1

行政、事业单位污水处理费

1.86元/立方米

尼发改【2021】1

经营服务业污水处理费

2.79元/立方米

尼发改【2021】1

工业、基建污水处理费

2.3元/立方米

尼发改【2021】1

特种行业污水处理费

3.8元/立方米

尼发改【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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