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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离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的通知
2018-06-06  

尼人社发〔2018〕37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离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的通知

各企业单位、乡(镇)场劳动保障事务所(站)、社区:

为维护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养老金的及时发放,2018年我县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决定于4月开始,现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认证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2017年12月31日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国营农牧场、个体、五·七工、离岗代课教师、85号文、失地农民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退休人员。

二、认证时间、认证地点

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定于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国营农牧场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退休人员在其居住的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企业退休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破产企业、个体、五七工、离岗代课教师、85号文、失地农民在所居住辖区劳动保障所(站)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三、认证资料、认证方式

离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时须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工资卡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认证。对个别长期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的离退休人员,由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单位、辖区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核查认证。在认证过程中,发现离退休人员已去世的,请各所站如实上报。退休后居住在异地的人员,通过填写《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协查通知》进行认证。认证表下载地址http//:www.nlk.gov.cn

输入网址,网站首页,右上角通知公告,点击关于2018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协查的通知,下载完毕打印,信息填写完整,盖居住地社保局公章,寄回尼勒克县社保局待遇支付科;邮编:835700 ;收件人:魏翔珍

四、工作要求

一是在认证过程中仔细填写养老金资格认证表,写清每个离退休人员的个人编号、身份证号码、姓名和联系电话,不需要复印身份证和卡的复印件,电子版和纸制版必须保持一致。

一是各乡(镇)场劳动保障事务所(站)、社区、企业单位、每半月对已参加认证的退休人员及时进行信息汇总,报县社保局待遇支付科。

三是为确保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将成立督查小组,对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在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中出现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严肃处理。望各相关单位精心组织、认真负责、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对未按要求进行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的离退休人员,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将从2018年7月起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待完成认证后予以补发。

在认证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与县社保局负责联系。

业务经办人员:魏翔珍、吴美萍 、许丹

联系电话:0999-4630983

                                       尼勒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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