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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2019-02-15  

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进尼勒克县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促进阳光财政、透明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州《关于全面推进自治州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要求

(一)公开主体

各部门单位是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主体,对本部门公开预算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负责。部门单位按规定做好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二)公开范围

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除涉密信息外,都应当按要求全部公开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部门单位应当在本级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单位要在本级财政部门预算批复10日之内,将预算公开内容报送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在部门预算批复后15日内,集中在县人民政府网站预决算专栏中公开。

(四)公开格式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尼勒克县*部门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模板》的格式进行公开。公开表格通过“财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部门预算—报表管理—部门预算公开表查询导出后,按照模板“第二部分*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的顺序进行排列,按照模板要求分别进行文字说明后公开,文件名为:尼勒克县*部门单位(全称)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五)公开方式

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了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将部门预算在专栏上集中公开,并永久保留。

二、 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各部门单位预算公开的内容为县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报表(详见附件),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其中: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公开3张报表,具体是: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2.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公开6张报表,具体是: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项目支出情况表;⑥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需要注意:没有数据的表格,必须以空表形式公开并在表底附说明。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必须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必须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必须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

5.项目支出情况:必须要公开专项资金名称、设立的政策依据、预算安排规模、项目承担单位、资金分配情况、资金执行时间和绩效目标情况。属于对个人补贴的项目支出,还必须公开补贴项目名称、设立的政策依据、预算安排规模、资金来源、补贴人数、补贴标准、补贴范围、补贴方式、受益人群和社会效益。

6.政府采购情况包括采购活动开始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活动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总体情况,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7.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必须公开本部门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资产变动情况。

8.其他情况:各部门单位公开预算的同时,必须一并公开本部门单位的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以及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三、 涉密事项管理

各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

各部门单位在依法公开部门预算时,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予公开。部门预算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一)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

(二)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

(三)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

四、部门预算公开职责分工

(一)财政部门

县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组织部门单位开展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督促、检查、通报部门预算公开结果等工作。

预算股: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财政厅对预算公开工作的要求,制定和完善预算公开相关制度和公开模板,提高县直部门预算公开的规范化水平。负责向州财政局报送县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情况。

文行股、经建股、社保股、农财股、乡财局:负责对口部门单位预算公开的业务指导,统计、总结公开情况。各业务处室将各部门单位审核无误的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电子版按处室汇总报预算股。

财政监督检查局:负责对各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核,通报预算公开检查结果和处理决定等工作。财政监督检查局开展预算公开情况检查,通报预算公开检查结果和处理决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曝光,监督整改。对整改不力的部门可采取通报、约谈和现场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

(二)部门单位

各部门单位应组织开展本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按期完成本部门汇总预算的公开及工作总结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对媒体和社会各界的询问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各部门单位应对下属单位的部门预算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审核、监督检查,督促下属单位按规定的时间、内容和格式上报部门预算公开信息;对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安全性负责。

五、严肃考核和问责

(一)加强公开考核

各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二)严肃追责处理

对部门单位在部门预算公开检查中出现问题的,由县财政部门提出追责问责意见,并提请同级人民政府进行处理,于通报下发10个工作日内,将问责结果报送州财政局。

附件:尼勒克县*部门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模板

尼勒克县财政局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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