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永刚
2024年度,我在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公安局党委书记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确保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能,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不懈努力。现将本人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职情况
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我切实发挥引领带头作用。
(一)履行第一议题制度。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议题,纳入党委会议、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等重要内容。全年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场次,研讨1场次,各党支部学习56场次,通过深入学习领会,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公安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计划,全年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2场次,组织各执法办案部门学法11场次,重点学习了宪法、刑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与公安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通过法治讲堂、专题研讨等形式,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
(三)强化组织领导与统筹谋划。将法治建设纳入公安工作总体规划和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明确各部门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四)上一年度述法和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法治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法治宣传计划,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进行宣传,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法律知识、典型案例等内容,线下组织民警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同时,结合重要节日和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参与度;二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组织专题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亮点工作
(一)抓监督、促规范,着力在提升执法质量。建成集执法办案、案件管理、涉案财物保管、执法监督为一体的综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工作要求,实现全局所有刑事案件、75%行政案件及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重大复杂的行政(治安)案件的办理。入区办案率、同步录音录像率达到100%,入区信息采集和人身安全检查率达到100%。成绩:实现了执法纠纷零发生、执法安全事故零发生,确保依法依规办理各类案件。2024年3月,伊犁州直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推进会在我局召开后,被伊犁州公安局通报给予嘉奖。同时,各兄弟县市、县直各单位也陆续到我局案管中心观摩交流工作。2024年5月,尼勒克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被公安厅评为全区公安机关成绩突出青年集体,同年8月被公安厅评为全区公安机关一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二)执法监督与案件质量提升。通过“建机制、日提示、周通报”等模式,对案件全流程监督,每日开展网上执法巡查及质量通报,交叉互评优劣质案件,及时提醒整改问题。成绩:案件质量显著提升,执法问题大幅减少,全局执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不断提高。2024年上半年我局执法质量考核取得了全州第一名的成绩。
(三)执法制度建设与执行。针对受理立案、采取或变更强制措施、处罚审批、取保候审和行政处罚审批等关键环节,健全案件审核把关,先后根据公安部、法、检两院各项文件精神,及时完善局领导包联、中层领导办案、执法监督等27项内控机制,压实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强化层级监督管理实现全流程、全环节、全要素的闭环式监督,落实“谁审批谁负责”审批责任制。成绩:其中制定的《尼勒克县公安局涉案人员随身财物代为保管制度》《尼勒克县公安局案件评查机制》《尼勒克县公安局接处警回访制度(暂行稿)》,被伊犁州公安局采用,并下发至州直各县市参照执行。
(四)执法培训与能力提升。扎实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创新实践活动,采取每月例会培训、测试、执法服务小分队送教上门、旁听庭审等多样化培训模式,针对性弥补执法短板,还定期开展派出所办案民警跟班轮训。成绩:民警执法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民警考试通过率达到了95%,较去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
三、问题短板
(一)全面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与民警执法能力水平提升缓慢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各部门在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工学矛盾,激发民警主动学法,提升执法能力水平方面下的功夫还不足。今年以来,我局法制大队“送教上门”、制作微课程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各部门自行组织法律学习均存在形式单一、次数少、时间短,学习成效不显著的问题;民警以工作任务繁重无时间学习为由,自我学习提升的主动性不强。在每月组织的法律知识学习及测试中部分单位不能按要求派员参加,即便参加的人员考试成绩长期不理想。案件巡查发现的同类问题比重依然居高不下。
(二)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与对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矛盾突出。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改善,但是未从根本上解决,办案部门及民警对执法过错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各类问题反复发生。
(三)全面推进执法全流程、全环节、全要素监督的要求与兼职法制员作用发挥不到位之间的矛盾。执法规范化建设离不开全流程、全环节、全要素的监督,因此各执法部门都按要求配备了兼职法制员,要求从源头抓好执法监督工作,将问题“发现在早、发现在小”,将损害降到最低,但是从当前我局的执法监督情况来看,各兼职法制员未严格履行职责,未落实谁“谁审核谁负责”追责机制,作用发挥不明显。
四、下一步工作
(一)全面加强现场执法培训、监督工作,提升民警现场执法规范化能力,提升民警现场执法处置化解能力。一是制定规范现场执法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全面稳步提升基层一线民警现场执法语言规范、行为规范,提升基层执法民警执法形象;二是强化现场执法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印发现场执法规范用语手册、规范现场执法音视频信息采集保存等,提升基层民警现场执法的能力水平,现场取证意识和能力;三是强化接处警执法视频的日常监督,建立派出所二级指挥室实时监督,法制、督查每周抽查的联合检查机制,倒逼基层公安民警现场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建立健全全流程、全环节、全要素执法监督机制,全面提升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委员会的实体化运行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解决执法工作中的各类突出问题,为全面推进我局执法规范建设工作领航掌舵。
(三)全面推进执法全流程、全环节、全要素监督,建立兼职法制员激励与考核机制。一是明确选拔标准,优先从业务能力强、法律素养高、责任心重且具有一定执法经验的民警中选拔兼职法制员;二是定期组织兼职法制员参加专业培训课程、积极参加检法同堂培训、旁听庭审、疑难案件讨论会,拓宽法制员的法律视野和业务思维,提升其解决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三是制定兼职法制员工作职责清单,给予兼职法制员一定的执法监督权力;四是对在执法监督过程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法制员优先考虑其晋升、评优评先资格,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使其在兼职岗位上更有成就感和获得感;五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兼职法制员的工作绩效进行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岗位调整挂钩,推动法制员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