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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伊犁州直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1-03-02  

关于转发伊犁州直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乡(镇)场、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州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县委第十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我县“十四五”规划部署,现将伊犁州科技局《关于发布伊犁州州直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伊州科字〔2021〕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安排组织好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1.项目申报人须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的支持内容和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申报。若不在申报指南支持范围内、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

2.项目推荐单位:尼勒克县科技局。

3.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在申报项目前请先核实“伊犁州直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服务平台”中单位名称信息、推荐单位名称信息以及申报人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项目的申报操作。未注册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账号的请提前做好申请注册。

4.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5.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6.具体项目的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伊犁州直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方式与推荐

1.申报指南中所有项目的申报均需通过“伊犁州直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首次申报的需先进行单位注册,获得单位帐号后,方可建立用户申报帐号。由伊犁州科技开发交流中心提供相关技术咨询。

2.各申报单位在“伊犁州直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审核推荐,并将项目在线提交至伊犁州科技局。

3.2021年度伊犁州直科技计划项目分两批次审定,并以“第一次推荐为优先,第二次推荐为补充”的原则,对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4.项目网上形式审查通过后,申报单位须在线打印项目申报书,并将签章齐备的项目申报书(必需是带“正式上报版”水印的材料,A4幅面,双面打印,一式3份),电子版一份发指定邮箱,于3月5日前报送至县科技局。

5.县域内企业单位项目申报由县经信局负责,统一负责转发、组织申报。

三、申报时间

第一批次网上在线填报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10:00-2021年2月28日24:00截止。

第二次补充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它要求

申报单位要严格落实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的相关要求,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具备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2.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须分别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2和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同项目申报书一起上报县科技局,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成林            4628972

附件:1. 伊犁州直2021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自治州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3.自治州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诚信承诺书

 

 

尼勒克县科技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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