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尼勒克工业园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
规划地点:尼勒克工业园区
规划范围:尼勒克县工业园区规划总用地面积14.91km2,共分为尼勒克工业园区(西区)恰哈那木工业区和尼勒克工业园区(东区)布布拉克工业区。其中:尼勒克工业园区(西区)恰哈那木工业区范围6.61km2,四至边界:东至经十三路,南至纬九路,西至经一路,北至纬一路。尼勒克工业园区(东区)布布拉克工业区范围8.30km2,四至边界:东至经九路,南至纬十一路,西至经一路,北至纬一路。
规划产业:尼勒克工业园区园区依托现有产业基础,产业定位为“3+211”梯度发展产业格局。3大主导:煤化工与精细化工产业,硅基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2重点:绿色矿业产业、生物医药产业;1强化:循环经济与固废综合利用产业;1培育:智能制造与绿色材料产业
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25年~2035年;近期规划为2025年至2030年,远期规划为2030年至2035年。
二、规划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尼勒克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唐布拉路70号
联系人:陈琦
联系电话:18099997751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559号
联系人:高储涵
联系电话:0991-798754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尼勒克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