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尼勒克县政府网!  
无障碍
 首页   走进尼勒克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三农服务 
当前位置: 主要职能
尼勒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能
2019-09-23   尼勒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研究提出尼勒克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尼勒克县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研究、协调实施重点专项规划,衔接主要行业的规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尼勒克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提出促进尼勒克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涉及经济安全及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尼勒克县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和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执行组织实施价格政策,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发布重大价格信息,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等。

(四)承担经济体制改革有关责任,研究尼勒克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制定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尼勒克县对口援疆有关综合协调工作。

(五)研究提出尼勒克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编制、上报尼勒克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负责县域重大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组织实施尼勒克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尼勒克县招投标工作;负责尼勒克县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街接平衡;提出尼勒克县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审核上报、审批专项规划;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并实施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协调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方案,推动高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服务业的建设与发展。

(七)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国外贷款项目、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境外直接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审查利用重大内外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八)负责尼勒克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参与拟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尼勒克县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消费、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路,负责尼勒克县全社会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尼勒克县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协调生态建设、环保产业和资源节约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审核上报煤炭资源开发矿区总体规划,落实煤炭产业发展政策、技术、规范、标准及措施;按照管理权限,审核上报和核准煤炭、电力、电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辖区煤矿质量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辖区煤矿生产秩序,机械化改造等管理服务;对全县煤炭生产供给进行形势分析。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粮食流通、储备粮油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研究提出我县粮油、食糖、食盐等重要商品储备、轮换和投放计划,组织实施储备粮油、棉花、食糖、食盐等物资的储备、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中央、自治区、自治州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尼勒克县地方储备粮油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油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建议;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军民融合工作。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和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政管理、行业指导,起草粮食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尼勒克县S315  县人民政府一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燕   联系电话:0999--4631139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主办:新疆尼勒克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承办单位:新疆尼勒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号:新ICP备13003765号 

 尼勒克县政府网站标识码:6540280008

  新公网安备 65402802000105号  电话:0999-4621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