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识高度、推进力度、实践深度前所未有,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位一体”(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提出,要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统领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守生态保护底线,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严格水资源管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新疆天蓝地绿水清。坚决保护好新疆的森林、冰川、河流、湖泊、湿地、植被、绿洲和草原,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把新疆建成山川秀美、人文厚重、和谐宜居、绿色低碳的生态文明省区。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理念,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时任伊犁州党委书记李学军为首的16名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提交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步建设生态州项目建议》,随后,以全国人大和环保部为首的11个部委来到伊犁进行调研。2013年10月23日,环保部公布了第六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名单,伊犁州作为全疆唯一入选地区进入名单。随后,伊犁州制定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步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伊州党发【2013】13号)、《关于做好2014年自治州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工作的通知》(伊州政办发【2014】39号),明确到2024年,实现自治州24个县市80%的县市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并按照“三级联动、分布实施”的原则分以下三个阶段实现伊犁州的生态文明州建设:一是试点探索阶段(2013-2018年),将伊犁州直昭苏、特克斯、巩留县率先建设成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二是重点建设阶段(2019-2021年)将州直各县市(口岸)和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各三个生态基础较好的县市建设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三是全面推进阶段(2022-2024年),将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其它县市建设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伊犁州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高,建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总体目标得到全面落实。
尼勒克县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部,隶属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位于天山西部南天山北麓伊犁盆地东段,伊犁河上游喀什河流域。县域广阔,资源丰富,景色优美,保留着较为完整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了预防走上发展经济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老路,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
2014年4月,尼勒克县委、政府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要求,编制《新疆尼勒克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7-2021)》并通过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评审,经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4年以来尼勒克县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取得长足的进步。随后2019年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为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式得到全面贯彻,尼勒克县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现已由创建国家生态县升级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特委托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新疆尼勒克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并将此规划成为指导尼勒克县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规范和依据。
本规划是指导尼勒克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中长期战略规划;是编制生态环境保护、城市、旅游、矿产资源开发、工业发展等其他专项规划的指导性文件。规划范围为尼勒克县域。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时间为2021~2025年。规划围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重点任务,以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从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6大领域(35项建设指标)提出建设尼勒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目标和任务。
第1章 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1.1 建设基础
1.1.1 区域特征
1.1.1.1 区域概况
(1)地理位置
尼勒克县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部,隶属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位于天山西部腹地的伊犁河谷东部。西与伊宁市接壤,南与巩留县隔巩乃斯河相望,东南与新源县相连,东与和静县以阿吾拉勒山、依连哈比尔尕山分水岭为界,北东与乌苏市以依连哈比尔尕山、博罗科努山分水岭为界,北面与精河县以科古尔琴山、博罗科努山分水岭为界。尼勒克县西距伊宁市约110 km,距离霍尔果斯口岸200km,东经独库公路,距乌市516km,距离那拉提机场200km。地理坐标为东经81°58′~84°58′,北纬43°25′~44°17′。全县东西长243km,南北宽70km。
(2)地形地貌与地质
①地形地貌
尼勒克县属山区,四周高山环绕,峡谷遍布,地势由东向西南倾斜,东北高,西南低,中间夹河谷低地,四条山脉由东向西中间夹两河相间排列,由东向西延伸,似柳叶状。全县地貌类型可分为高山带、中山带、低山丘陵和河谷地带四大部分。
②地质
尼勒克县地处中天山西段尼勒克谷地(也称尼勒克山间盆地或尼勒克断陷盆地),西北是科古尔琴山,北部是博罗科努山,东北部是依连哈比尔尕山,南部是阿布热勒山,地貌类型属河谷阶地平原地貌,海拔700-1100m。喀什河自东北向西南蜿蜒而下,构成了喀什河湿地的主体,巩乃斯河在县境南部边沿地区自东向西擦边而过,构成了尼勒克县境内唯一一块属于巩乃斯河流域的湿地——木斯湿地。
(3)气候
尼勒克县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山区气候特征明显。日照长,昼夜温差大,东部和西部气候差异明显,降水比较丰富,无霜期短,春季气温变化剧烈,秋季降温较快,冬季冷热悬殊,多东风和西风,属温凉半干旱农业气候。
(4)水系
尼勒克县境内水系发达,河流密布,水资源丰富,水质优良,地表水年径流总量58.63亿m3,具有得天独厚的开发利用条件。
尼勒克县河流属伊犁河流域,主要有三大水系,即南面的巩乃斯河水系、中部的喀什河水系、北部的阿夏勒河水系。河流均以融雪型河流为主,以冰川和永久性积雪消融为流源补给。
(5)土壤
全县土壤类型主要有山地草甸土、灰褐色森林土、山地黑钙土及黑钙土、栗钙土、灰钙土、潮土和草甸土。其中,山地草甸土主要分布在1900~2800m高山、中山地带;灰褐色森林土分布在1800~2500m之间的山地、谷坡地带,主要生长雪岭云杉;山地黑钙土及黑钙土分布在1500~2300m之间森林下限和部分无森林山地的草原地带以及低山、山麓的丘陵地带;栗钙土主要分布在1100~1500m之间的低山、丘陵、河谷、平原地带;潮土主要分布在洪积、冲积扇下部以及河谷阶地;草甸土分布在年轻的洪积、冲积的母质土层上。
由于人为活动较少,加之森林的水土保护作用,土壤保持自然状态,未受到破坏。全县土壤肥力较高,土壤多为中壤和轻壤,可耕性好,蓄水保墒性强,地下水位低,一般无大面积次生盐渍化现象,宜于农作物生长,也宜于林木、牧草、药材、花卉繁衍,是发展农林牧业的理想土壤。
1.1.1.2 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现状
根据《尼勒克县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成效考核自评报告》,尼勒克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卫计委空气自动站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2.4%(8月份因受疫情影响卫计委站PM2.5纸带无法及时更换导致部分监测天数数据无效),重污染天数比率0.6%,二中空气自动站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5.3%,重污染天数比率0。
①PM2.5年均浓度指标
卫计委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PM2.5年均值27微克/立方米,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以内。二中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PM2.5年均值23微克/立方米,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以内。
②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指标
卫计委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优天数153,良天数165,轻度污染天数23,中度污染天数1,重度污染天数2,有效天数344,空气优良率92.4%,重污染天数比率0.6%。8月份期间因受疫情影响卫计委站PM2.5纸带无法及时更换导致部分监测天数数据无效。
二中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优天数140,良天数208,轻度污染天数17,有效天数365,空气优良率95.3%,重污染天数比率0。
(2)水环境现状
根据《尼勒克县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成效考核自评报告》,尼勒克县主要河流断面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喀什河持续保持Ⅱ类水质标准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河流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湖库水质趋于改善。
(3)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尼勒克县耕地环境质量调查及类别划定报告》,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168-2018)规定的土壤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利用土壤污染物含量数据,农产品含量数据,土壤环境背景数据和污染源分布信息等数据,综合评判土壤环境质量,结果显示区域内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均为优先保护类。
1.1.1.4 生态质量现状
(1)生态定位
①根据《全国生态功能区划(2015年11月修编版)》,尼勒克县属于全国重要生态功能区中的天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和农产品提供功能区中的新疆绿洲商品粮集中生产区和新疆天山北部草原等重要畜牧业区。
②根据《新疆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2016年10月24日)将新疆国土空间划分为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尼勒克县在自治区主体功能区中三区定位如下:
禁止开发区(包括尼勒克县唐布拉国家森林公园)
自治区级重点开发区(包括尼勒克县建成区)
限制开发区(包括尼勒克县大部分地区,属于自治区限制开发区中的自治区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天山西部森林草原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类型))。
③按照《新疆生态功能区划》(2005年版),尼勒克县属于天山山地干旱草原—针叶林生态区(Ⅲ)、西部天山草原、针叶林水源涵养及伊犁河谷地绿洲生态亚区(Ⅲ2),包括婆罗科努山南坡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34)和喀什河、巩乃斯河河谷草原、绿洲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37)。
本规划尼勒克现状划定尼勒克县生态环境功能类型区:I婆罗科努山南坡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II喀什河、巩乃斯河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Ⅲ喀什河、巩乃斯河绿洲农业生态功能区、Ⅳ尼勒克县城镇发展生态功能区、Ⅴ尼勒克县工业基地建设生态功能区、Ⅵ唐布拉国家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详见尼勒克县生态功能区划图。
(2)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是指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其计算是依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T192-2015)中的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方法。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的计算需用到土地利用、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协迫、污染负荷指数,以及全区环境统计数据计算所得。根据该规范,-1<ΔEI<1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ΔEI ≥1为生态环境变好,ΔEI≤-1为生态环境变差。
通过对2017~2020年伊犁州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分析,中间虽有波动,但整体上生态环境状况无明显变化,初步分析其波动原因主要是受气候条件影响,2017年、2019年降雨量相对较低,造成评价结果波动性变化。
1.1.1-2 尼勒克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表
年度
|
EI
|
ΔEI
|
变化等级
|
2017
|
53.35
|
/
|
基本稳定
|
2018
|
54.19
|
+0.84
|
基本稳定
|
2019
|
53.72
|
-0.47
|
基本稳定
|
2020
|
53.29
|
-0.43
|
基本稳定
|
(3)陆生生动植物及水生生态现状
①植物
尼勒克县植物资源丰富,据有关专项调查结果,仅草本植物就约有28科162种。植被类型以天然林、草甸类草原植被与河谷次生林植被为主,也有部分人工绿洲植被。
天然林主要分布在1800~2500m之间的山地、谷坡地带,树种以雪岭云杉(Picea schrenkiana Fisch.)为主;
②动物
动物资源丰富,野生陆栖脊椎动物l8目46科122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5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8种。
③水生生态
尼勒克有水生及湿地植物37科147种,其中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1种。另有湿地鱼类的重要饵料生物一一水体浮游植物6门51个种属。湿地植被主要有水生植被、草本湿地植被、灌丛湿地植被等3种植被类型。水生植被分布于流速较缓的河流与深水沼泽的水域之中,主要有藻类群落、浮萍群落等;草本湿地植被分布于浅水沼泽以及河流附近的低阶地、低洼地、水浸滩等集水地中,主要有芦苇群系、香蒲群落、禾草群系、苔草群系、黑三棱群系等;灌丛湿地植被分布于河滨季节性积水的沼泽湿地中,主要有蔷薇群落、绣线菊群落、柽柳群落等。
1.1.1.5 主要资源状况
(1)水资源丰富,利用率低
尼勒克县地表水年平均径流总量为58.63亿立方米。大河有喀什河、巩乃斯河。巩乃斯河是过境河和界河,主河道长72.52km,流域面积7213平方公里,年平均迳流量为14.41亿立方米,开发程度较低;喀什河属伊犁河的第二大支流,东西向横贯尼勒克县,全长297公里,流域面积8656平方公里,年平均迳流量为38.02亿立方米,是全县的主要用水来源。
(2)矿产资源丰富,开发分散,环境风险突出
尼勒克县的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已发现的矿产资源有:煤、铁、锰、铜、铅、锌、金、银、石膏、重晶石、石英、石灰石、花岗岩、大理岩、珍珠岩、耐火粘土、膨润土、热泉等22种,大小矿床、矿(化)点164处。其中能源矿1种,金属13种,非金属8种。
矿产勘查程度低,资源“家底”不清。矿山开采总体存在“小、散、低”等问题,突出表现在开发利用方式粗放,开采规模小,布局分散,开采技术工艺落后,安全生产条件差,经营管理水平低,资源利用率低,附加值低等方面,现有矿山均未达到绿色矿山要求。
尼勒克县生态环境敏感,但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低,土地复垦率低,"三废"达标排放率低,矿山植被、土地、水环境恶化等问题;部分矿区临近河岸、位于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及环境风险较大。
(3)旅游资源丰富多样,开发程度低,经济带动效益差
尼勒克县旅游资源独特且十分丰富。按《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分类系统,尼勒克县旅游资源可分为地文景观、水域风光、生物景观、古迹与建筑类、休闲求知健身类共5大类17个基本类型42个旅游资源单体。
尼勒克县旅游资源按其特点与分布,可分为三大风景区:即东部唐布拉百里旅游区、中部吉仁台峡谷风景区、西部喀什河谷风景区。全县已建成次森林度假村、五洋阿克塔斯度假村、乔尔玛温泉假日度假村、布隆温泉度假村、巴尔盖提银龙湾天浴温泉山庄、阔尔克避暑山庄、唐布拉避暑山庄、唐布拉漂流等景点。
尼勒克旅游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旅游接待人数由2015年60.21万人次上升至2020年418.23万人次,旅游经济收入从2015年的5025万元,上升至2020年29.73亿元。旅游收入年均增长45.5%。
尼勒克旅游资源丰富且多样化,呈现出草原文化丰厚的底蕴和西部旅游极高的品位。但尼勒克远离旅游客源地,市场信息不畅,对疆外尤其东南沿海的旅游宣传覆盖较低。旅游接待设施和接待能力不完善,旅游产品产品开发层次较低。温泉和度假产品普遍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
优势的旅游资源并已初步转化为经济优势,处于进一步开发、优化整合的的阶段,旅游产品效益不高,对整个产业链已起到一定的带动作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逐步显现。
1.1.2 工作基础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上明确提出新时期、新阶段要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理念,坚持“两个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将伊犁建设成为全疆“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示范区。
伊犁州党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为深入贯彻国家和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理念,2013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时任伊犁州党委书记李学军为首的16名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提交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步建设生态州项目建议》,随后,以全国人大和环保部为首的11个部委来到伊犁进行调研。2013年10月23日,伊犁州作为全疆唯一入选地区进入环保部第六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名单。
随后,伊犁州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自治州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2014-2018)。先后印发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步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伊州党发〔2013〕10号)、《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伊州党发〔2013〕13号),提出到2024年,实现自治州24个县市80%的县市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并按照“统筹全局、重点推进、三级联动、分布实施”的原则,通过乡镇、县市、州(地区)分重点、分以下三个阶段实现伊犁州的生态文明州建设:一是试点探索阶段(2013-2018年),将伊犁州直昭苏、特克斯、巩留县率先建设成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二是重点建设阶段(2019-2021年)将州直各县市(口岸)和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各三个生态基础较好的县市建设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三是全面推进阶段(2022-2024年),将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其它县市建设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伊犁州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高,建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总体目标得到全面落实。
后来印发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自治州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工作的通知》(伊州政办发〔2014〕39号),《关于全面推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伊州党委字〔2017〕19号)、《关于做好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伊州创生办发〔2017〕1号)等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为为尼勒县开展生态县创建提供明确的政策支持。
尼勒克县共5镇6乡1场,自2012年尼勒克县开展生态创建工作以来,成立了已县主要领导负责的专门工作机构,率先在伊犁州内编制成《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示范县总体规划》,通过创建细胞工程,目前创建自治区级生态示范乡镇5个、示范村42个,创建命名州级生态示范乡镇12个,生态示范村为74个。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基础较好。
尼勒克县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现已由创建国家生态县升级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14年4月,尼勒克县委、政府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要求,编制《新疆尼勒克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7-2021)》并通过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评审,经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4年以来尼勒克县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取得长足的进步。2019年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为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式得到全面贯彻,尼勒克县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组织开展《新疆尼勒克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25)》(本规划的),并将此规划成为指导尼勒克县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规范和依据。目前尼勒克县召开生态文明建设创建推进会4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到各单位督导12次年,提出整改建议20条。该县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基础较好。
1.2 存在问题与机遇挑战
1.2.1 存在问题
当前尼勒克县经济增长明显放缓,稳增长任务艰巨,新旧增长模式拉锯激烈,系统性风险加剧,多重矛盾相互叠加影响。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既要应对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结构调整及资源能源消耗等外部条件的新变化、新转折,也要着力解决自身容量超载、环境质量改善复杂、区域分异加大、百姓诉求强烈等难题。
(1)社会经济发展方面
存在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经济优势、产业带动力不强,“造血”功能弱化,产业结构有待调整。产业发展水平整体尚待提升。一产比重较大,以粗放式的农牧业为主,存在基础设施较薄弱,设施农业尚未形成规模;特色产业和高附加值的有机产业发展不强,优质产品和特色产品不足,农业增产与增效矛盾突出;产业化经营步伐较慢,产业化规模小、层次低,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等问题。二产比例较高产值较小,工业总量偏小,以农副产品加工和矿产资源采选为主,存在企业规模小,布局分散,产业关联度不高,产品附加值低,未形成规模产业和产业链;生产工艺及技术设备相对比较落后,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较低、资源浪费较大等问题。三产乏力,其中作为支柱产业的旅游业存在旅游软硬件发展缓慢,旅游交通不畅,旅游专业人才缺乏,旅游接待能力弱;旅游文化挖掘深度不够,旅游商品开发不足;旅游项目单一,产品体系尚不完整,观光产品的同质化和低收益;当地居民参与度低,受益较少等问题,导致一流的旅游资源尚未形成一流的产业。提升尼勒克县产业发展水平,增强节能环保产业的比重和实力是尼勒克县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建设的经济基础。
农牧业经济过于粗放。尼勒克县农业产业已粗放的种植为主,化肥大量使用,限制了有机肥和绿色种植业的发展;灌渠防渗率仅59.3%,滴管等节水灌溉农田比例小,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仅0.46,农业用水比例高,83.6%用水量用于农、牧、林业灌溉;单位地区产值水耗较高。
(2)在国土空间布局方面
尼勒克县各类自然保护地存在交叉重叠,内功能区不明确,规划不完善等问题;城镇村基础设施拓展的空间受到严重制约,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较低,建设用地需求快速增长与占用耕地的矛盾突出,耕地保护压力不断增大。城镇建设用地和城镇化水平极低。
(3)生态环境质量
尼勒克县属于生态环境相对较好的伊犁河源头区,主导产业发展基础不牢固,产业的带动能力还需提升,产业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相对脆弱敏感,抗灾能力不强。
尼勒克县城乡基础设施薄弱,不能满足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仍需进一步改善和加大项目投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城镇人居公共绿地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低,农村卫生厕所普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垃圾集中清运及资源化利用、清洁能源使用等尤其滞后。在未来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双重压力下,势必会影响到县域的生态文明建设。尼勒克县工业基础薄弱,产业科技含量低,工业能耗、水耗较高。工业基础设施不足,污染治理水平较低,节能水平不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低。县域规模化养殖率低,养殖业以分散养殖为主,造成水体总氮、总磷个别时段超标。
(3)资源能源开发利用及消耗方面
水资源丰富,但利用率低,部分土地存在水土不平衡。由于河谷地形所致,在河谷山前平原仅利用山沟水系灌溉,普遍存在水土不平衡,尤其是遇上春旱年景,这部分土地缺水相当突出,土地垦殖率相对较低,水资源利用程度较低,田间渠系配套不到位,渠系水利用系数低。
尼勒克县土地资源利用低效粗放,分布零散,空闲地、夹荒地较多,土地利用率低,城镇部分区域及工业园区用地集约化程度相对较低。
虽然尼勒克县天然草地资源丰富,但由于区域差异性,部分地区存在超载过牧的情况,草地质量退化,生产力下降。“西三乡”可耕农田和可利用草场资源禀赋不足。
尼勒克县矿产勘查程度低,资源“家底”不清。矿山开采总体存在“小、散、低”等问题,突出表现在开发利用方式粗放,开采规模小,布局分散,开采技术工艺落后,安全生产条件差,经营管理水平低,资源利用率低,附加值低等方面,现有矿山均未达到绿色矿山要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低,土地复垦率低,"三废"达标排放率低,矿山植被、土地、水环境恶化等问题;部分矿区临近河岸、位于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及环境风险较大。
(4)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方面
虽然尼勒克县环保部门参与重大项目及规划决策的机制已趋渐成熟,但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逐步提高生态环境部门在政府决策中的地位。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尚在起步阶段,农村覆盖面小。现有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生态环境监管水平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环保要求。
(5)其他方面
资金缺乏。存在财政增收渠道狭窄、招商引资困难、建设资金短缺的严峻问题。目前尼勒克基础设施薄弱,可持续示范建设中,需要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整治等方面大力投入。资金短缺将是在尼勒克县实施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建设的重要制约因素,亟需拓宽资金渠道,申请部门补助资金和上级政府支持资金。
环境监管能力薄弱。尼勒克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追求是环境、安全和健康,以及全州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目标。县级环保机构环境监测设备配备不足,尚未形成监测能力;县、镇、乡各级环保机构人员设置不足,人力资源匮乏,环保日常管理与执法能力严重不足。环境信息化建设尚在起步阶段,农村覆盖面小。现有的环保政策和环境监管水平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
资金、科技支撑及人才严重不足。尼勒克县总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存在财政增收渠道狭窄、招商引资困难、建设资金短缺的严峻问题。目前尼勒克基础设施薄弱,可持续示范建设中,需要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整治等方面大力投入。资金短缺将是在尼勒克县实施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建设的重要制约因素,亟需拓宽资金渠道,申请部门补助资金和上级政府支持资金。科技对畜牧业、工矿业、旅游业发展缺乏有力的技术支撑,科技转化能力不高。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劳动者素质特别是农村劳动者素质普遍较低,科技投入不足,科技导向能力不强,难以适应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建设对科技和人才的需求。
1.2.2 机遇与压力
1.2.2.1 面临的机遇
该规划实施期为“十四五”时期,“十四五”既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期,又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是迈进新时代的第一个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第一个五年,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2018年5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胜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大会正式确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史和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历程中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高规格的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定方向、理思路、划重点,传递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新疆的坚强决心;研究自治区贯彻落实意见,印发《自治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和任务举措。“十四五”期间,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继续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等先进发展理念,有望逐步迈入经济社会协调高质量发展的全新历史时期。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为新疆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秉承绿色发展理念,多措并举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换来“金山银山”,持续引导工业转型升级,培育绿色高效新兴产业,推动经济走上高质量发展轨道,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强大动力。尼勒克凭借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更要抢抓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大机遇,融合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旅游产业提质升级,打造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将尼勒克打造成由东进入伊犁河谷的交通枢纽,由西通往乌昌的物流集散中心。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对外贸易具备便利优势,实施“走出去”战略,可带动农牧产品增效。将旅游业作为战略支柱产业,立足打造“塞外江南•诗画伊犁”核心区,争创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生态旅游精品区。这也为尼勒克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
1.2.2.2 面临的压力
(1)大形势下经济增长放缓,不确定因素增多
2020年全球爆发的疫情冲击和世界经济衰退对我国经济带来前所未有的影响,国际环境不确定性仍在增加,形势仍然严峻,国内经济面临的困难挑战特别是就业压力仍十分突出,要做好继续打硬仗的准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全面落实助企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开放,稳住经济基本盘,保住基本民生,有效防范风险,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尼勒克县工业经济以原料工业为主,产品附加值较低,基本上还停留在农畜产品及矿产资源开发的初加工阶段,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深加工能力低,利用效率较低,污染排放强度高,未形成规模产业和产业链,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差。近年来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做强生态旅游业、电商产业及光伏产业是我县今后经济发展的方向,因此经济转型升级工作仍较难推动。
(2)经济结构的深度优化调整,提质增效的压力依然巨大
“十四五”时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深化,经济结构调整进入关键时期,创新驱动成为主要转换发展动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将大力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而尼勒克县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经济优势、经济结构不尽合理,转型升级任务艰巨,农牧业经济过于粗放,特色产业培育不足,产业发展水平整体尚待提升。三产投入不足、开发低层次,未形成产业整体合力。其中作为支柱产业的旅游业存在旅游软硬件发展缓慢,交通不畅,旅游项目单一,产品体系尚不完整,旅游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随着国家实施新一轮传统产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尼勒克县工业基础薄弱,产业科技含量低,产工艺及技术设备相对落后,能耗、水耗较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和污染治理水平较低。产品附加值低,未形成规模产业和产业链;推动重点工业企业改进工艺、提质增效的压力依然巨大。发展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人工智能、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驱动动力不足,缺乏新的增长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滞后。
(3)能源结构调整,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要求,能源结构的调整任务艰巨而复杂。
从尼勒克县的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来看,在碳达峰和碳中和的长期战略的影像下,对于经济基础薄弱的、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性消费比重过高的尼勒克县来说,能源结构的调整在随着环境保护力度不断的增强而变得复杂而艰巨。在提高清洁能源光伏风电的比重的同时,传统的高耗能产业的技术革新、节能减排、低碳转型的难度压力的也不断加大;此外尼勒克县森林面积、草地面积、林草面积比例较高,对于建设用地空间不足的尼勒克县来说,提高碳汇的空间很小,因此,能源结构调整任务复杂而艰巨。
(4)国土空间的集约化开发利用对生态安全的压力仍将长期存在。
尼勒克县自然生态环境优良,属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由于自然地理环境条件的限制,城镇村基础设施拓展的空间受到严重制约,耕地保护压力不断增大。同时大规模的旅游开发建设、矿产起源开发、光伏等新型工业化建设对生态环境安全的威胁将更加复杂。矿产资源开发类项目和水电开发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局部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暂时的环境污染。当河道剩余流量控制不好,尤其是引水式发电方式枯水季节河道来水量减小,会产生部分河段脱水对下游河道水生生态环境、下游农牧业用水及鱼类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生态环境安全依然处于“警惕期”。
(5)城乡基础设施薄弱对城乡人居环境的改善的限制性依然存在。
“十三五”期间,“电气化尼勒克”建设完成了城区电采暖改造11万平方米,全面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天然气入户1000户,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但空气质量改善仍需继续加大、水环境治理任务逐渐加重、土壤污染逐渐显现、快速城镇化造成的生态空间挤占问题突出,重要生态功能区尚未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下降等环境问题日益显现。
“十四五”时期,城镇化发展调整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提出了更加精细、全面、深入的环境治理需求,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进入转型阶段。这一时期,从环境管理尺度看,将主要呈“天、地、水”一体化、产业和领域界限模糊化等特征,对涉及多个区域、行业、领域的技术手段综合应用,以及形成针对具体环境问题的整体技术解决方案提出了更高要求。从污染治理技术和生产技术与能源升级,都依赖于城乡基础设施的有效跟进,同时尼勒克县城镇化发展的方向,将由满足工业化发展需求转为合理配置城镇发展动能和提供高质量城镇服务。但目前尼勒克县城乡基础设施薄弱,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农村环境整治效果未得到有效巩固,农村环境的改善工作还未做到全覆盖,农村卫生厕所普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垃圾集中清运及资源化利用、清洁能源使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农村环境的改善工作还未做到全覆盖。在未来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双重压力下,在应对人口流动冲击的区域,先行发展区域逆城镇化进程、污染产业迁移等不均衡发展问题叠加等城镇环境问题方面,环境基础设施势必会影响到县域的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是尼勒克县实现生态人居的先行条件。“十四五”时期是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要保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环境治理行动压力很大。
该规划期是尼勒克县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从结构调整中挖掘质量改善的潜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时期,也将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主次要矛盾转化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阶段性和区域性分异并存期。因此生态环境保护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也面对诸多挑战,必须继续将生态环境保护视为重要机遇,走绿色发展之路,实现环境与经济一体化发展。坚定不移守住生态红线,争做绿色发展树新风的表率。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形成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共识,着力改善尼勒克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
第2章 规划总则
2.1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为前提,坚持“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发展理念。建立节约环保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将尼勒克县建设成经济健康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2.2 规划原则
树立生态理念,着眼长远发展。正确处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毫不动摇地坚持生态为基、环保优先方针,坚定不移地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将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穿和深刻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立足环境功能,优化产业发展。以环境功能区划为基础,明确不同功能区鼓励、限制和禁止开发的产业,指导产业发展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结合环境功能分区,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培育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产业,统筹城乡资源开发,优化县域经济布局。
倡导生态经济,推动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与资源优势,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保护性地开发资源,按照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要求,发展绿色产业和生态型经济。以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生态型工业等作为产业发展主要方向。
坚持以人文本,建设生态人居。把以人为本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打造美丽、宜居、幸福家园,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培育生态文化,引导全民参与。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提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发挥组织领导、规划引领、资金引导的作用。坚持走群策群力、群防群控的群众路线。着力强化企业生态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加强环境保护,减少污染排放。倡导公众积极参与,引导全民共建共享,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2.3 编制依据
2.3.1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染物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6月29日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12月28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订;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修订;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年修订;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订;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修订;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2年修订;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修订;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0)《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
(2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2018年修订;
(2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年修订;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
(24)《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25)《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26)《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6年5月28日)
(27)《湿地保护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
(2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
(2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
(3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
(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2012年10月1日;
(3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新政办发〔2007〕175号)
(33)《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1年9月1日;
(34)《伊犁河流域土地开发管理》2006年12月1日;
(35)《伊犁河谷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4月1日;
(3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37)《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8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新发改规划[2017]89号);
(38)《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7个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新发改规划〔2017〕1796号);
(3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新环函〔2015〕215号;
(4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工作方案》,新政办发〔2017〕114号;
(4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6〕8号;
(42)《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步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2013年;
(43)《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伊州党发〔2013〕13号);
(44)《关于做好2014年自治州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工作的通知》(伊州政办发〔2014〕39号);
(45)《尼勒克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实施意见》(尼党发〔2014〕7号);
(46)《关于做好2015年度尼勒克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的通知》,尼政办发〔2015〕23号,2015年3月30日;
(47)《关于全面推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伊州党委字〔2017〕19号);
(48)《关于做好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伊州创生办发〔2017〕1号);
(49)《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环发〔2015〕56号,2015年5月8日;
(50)《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2003年5月5日;
(51)《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2004年);
(52)《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指标》(环生态〔2019〕76号,2019年9月11日);
(53)《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管理规程》(环生态〔2019〕76号,2019年9月11日);
(54)《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正式印发版)环办生态函〔2021〕146号;
(55)《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19年5月23日)。
2.3.2 相关规划、报告依据
(1)《新疆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2016年10月)
(2)《新疆生态功能区划》(2005年版)
(3)《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2015年11月
(4)《伊犁州直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
(5)《尼勒克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草案);
(6)《尼勒克县总体规划(2012-2030)》;
(7)《尼勒克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6-2030)》;
(8)《尼勒克县城建工作十四五规划》;
(9)《尼勒克县国土空间十四五规划》;
(10)《尼勒克县农业十四五规划》;
(11)《尼勒克县林业十四五规划》;
(12)《尼勒克畜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13)《尼勒克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
(14)《尼勒克县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15)《新疆尼勒克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7-2020)》;
(16)《伊犁州环境质量公报》(2018-2020)。
2.4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涉及县域全境,包括5镇(尼勒克镇、乌赞镇、乌拉斯台镇、木斯镇、克令镇)、6乡(苏布台乡、喀拉托别乡、喀拉苏乡、加哈乌拉斯台乡、科蒙乡、胡吉尔台乡)、种蜂场12个乡镇场。
2.5 规划期限
以2020年为基准年(2020年基础数据未统计的,引用2019年数据),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近期:2021~2022年,
远期:2023~2025年。
2.6 规划目标
立足生态保护、着眼经济发展,通过5年的努力,以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从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个方面,保护好尼勒克县的森林、冰川、河流、湖泊、湿地、植被、绿洲和草原,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把尼勒克县建成山川秀美、人文厚重、和谐宜居、绿色低碳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1)近期规划目标(2021年-2022年)
为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全面建设阶段。境内的环境污染基本消除,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持续保护,生态安全保障空间格局基本形成;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科学、合理、高效利用;产业布局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更趋合理,生态产业和循环经济为特色的经济健康持续增长;资源消耗、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普遍到达国内先进水平,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以生态旅游业、生态农业、现代化农业为主体的特色经济初步形成规模,农牧民收入普遍提高;城市、乡村环境整洁优美,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全面普及,人与自然和谐共处。2021年尼勒克县达到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要求,并申报命名,2022年到2023年各项指标稳定达标。
(2)远期规划目标(2023年-2025年)
为生态文明全面提升阶段,深化启动各项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生态产业进一步壮大,生态经济体系稳固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全面形成。2025年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验收。
2.7 建设指标
2.7.1 规划指标体系
根据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创建要求,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管理规程》(环生态[2019]76号,2019年9月11日),申报基础条件3项,不得申报条件6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指标包括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6大领域40个指标构成,其中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指标34个。尼勒克县属于内陆区域,去除2个涉海指标,实际建设指标为32个。
2.7.1.1 基本条件
(1)制订了《生态县建设规划》,并通过县人大审议、颁布实施,并在有效期内。
(2)相关法律法规得到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三线一单等制度保障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级部署有效开展。
(3)经自查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各项建设指标要求。
2.7.1.2 申报条件
(1)近三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各类专项督察不存在重大问题,且按计划完成整改任务。
(2)完成近三年国家下达的生态环境质量、节能减排、排污许可证核发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
(3)近三年未发生重、特大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未因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被生态环境部约谈、挂牌督办实或施区域限批的。
(4)近三年内群众信访举报的生态环境案件均得到及时办理,办结。
(5)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不能为一般变差、明显变差的。
(6)不存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情况。
2.7.1.3 指标体系
尼勒克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体系见表2.7-1。
表2.7-1 尼勒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规划指标体系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近期
指标值
|
2025年远期
指标值
|
指标
属性
|
生
态
制
度
|
(一)
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制定实施
|
制定实施
|
约束性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约束性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20
|
约束性
|
4
|
河长制
|
-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约束性
|
5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6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
开展
|
开展
|
参考性
|
生
态
安
全
|
(二)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7
|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
PM2.5浓度下降幅度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8
|
水环境质量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三)
生态系统保护
|
9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干早半干早地区)
|
-
|
≥35
|
≥35
|
约束性
|
10
|
林草覆盖率(干早半干早地区)
|
%
|
≥35
|
≥35
|
参考性
|
11
|
生物多样性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外来物种入侵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
|
≥95
不明显
不降低
|
≥95
不明显
不降低
|
参考性
|
(四)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12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13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
建立
|
建立
|
参考性
|
14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建立
|
约束性
|
生
态
空
间
|
(五)
空间格局优化
|
15
|
自然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
-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约束性
|
16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参考性
|
生态经济
|
(六)
资源节约与利用
|
1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1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m3/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19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4.5
|
≥4.5
|
参考性
|
(七)
产业循环发展
|
20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农膜回收利用率
|
%
|
≥90
≥75
≥80
|
≥90
≥75
≥80
|
参考性
|
2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80
|
≥80
|
参考性
|
生
态
生
活
|
(八)
人居环境改善
|
22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23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24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县≥85
|
县≥85
|
约束性
|
25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县≥80
|
县≥80
|
约束性
|
26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九)
生活方式绿色化
|
27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50
|
≥50
|
参考性
|
28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儲运
|
-
|
实施
|
实施
|
参考性
|
29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80
|
约束性
|
生
态
文
化
|
(十)
观念意识普及
|
30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100
|
参考性
|
31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80
|
≥80
|
参考性
|
32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
|
≥80
|
≥80
|
参考性
|
2.7.2 条件及指标体系现状分析
2.7.2.1 基本条件现状分析
尼勒克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条件现状分析见表2.7-2。
表2.7-2 尼勒克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基本条件达标情况
序号
|
基本条件
|
尼勒克县现状
|
达标
情况
|
1
|
(1)制订了《生态县建设规划》,并通过县人大审议、颁布实施,并在有效期内。
|
发布《生态县建设规划》(2017-2020)
|
达标
|
(2)相关法律法规得到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三线一单等制度保障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级部署有效开展。
|
在尼勒克县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严格贯彻执行,,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三线一单等制度等,并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要求部署开展
|
达标
|
(3)经自查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各项建设指标要求。
|
32个指标全部达标。
|
达标
|
2
|
(1)近三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身体环境部组织的各类专项督察不存在重大问题,且按计划完成整改任务。
|
尼勒克县中央生态换进保护督察和身体环境部组织的各类专项督察不存在重大问题,且按计划完成整改任务。
|
达标
|
(2)完成近三年国家下达的生态环境质量、节能减排、排污许可证核发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
|
近三年尼勒克县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总体改善,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地表水水质保持在Ⅱ类水质标准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河流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湖库水质趋于改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已查明的污染地块全部完成环境风险评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城镇声环境总体质量良好,环境噪声达到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标准。
近三年尼勒克县完成地州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能耗得到有效的控制,“双控”指标逐年连续降低。
近三年排污许可证核发12家(2018年1家,2019年4家、2020年7家)
|
达标
|
(3)近三年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时间或生态破坏事件,未因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被亨特环境部约谈、独派督办实或施区域限批的。
|
根据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提供的证明,尼勒克县境内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环境事件,也没有因大生态环境问题被亨特环境部约谈、独派督办实或施区域限批的情况。
|
达标
|
(4)近三年内群众信访举报的生态环境案件均得到及时办理,办结。
|
近三年共受理“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微信来信举报案件29件,对各类信访件,做到及时登记、及时处理、办结率100%,信访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辖区内未出现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环境污染事件,环保态势平稳有序。
2018年-2020年受理信访案件分别为12件、9件、8件,案件办结率均为100%。
|
达标
|
(5)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不能为一般变差、明显变差的
|
无明显变化
|
达标
|
(6)不存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情况。
|
不存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情况
|
达标
|
尼勒克县目前两类9项各项基本条件中,全部达到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要求,具体见表2.7-3。
2.7.2.1 指标现状分析
尼勒克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分析详见表2.7-3。
表2.7-3 尼勒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及达标情况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
近期指标值
|
指标
属性
|
现状值
(2019)
|
现状值
(2020)
|
达标
情况
|
生
态
制
度
|
(一)
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制定实施
|
约束性
|
制定实施
|
制定实施
|
达标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有效开展
|
约束性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达标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约束性
|
25%
|
21.3%
|
达标
|
4
|
河长制
|
-
|
全面实施
|
约束性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达标
|
5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达标
|
6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
开展
|
参考性
|
开展
|
开展
|
达标
|
生
态
安
全
|
(二)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7
|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
PM2.5浓度下降幅度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96.05%
保持稳定
|
92.8%
保持稳定
|
达标
|
8
|
水环境质量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水质达标比例100%,无劣V类及黑臭水体
|
水质达标比例100%,无劣V类及黑臭水体
|
达标
|
(三)
生态系统保护
|
9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干早半干早地区)
|
/
|
≥35
|
约束性
|
53.72
|
53.29
|
达标
|
10
|
林草覆盖率(干早半干早地区)
|
%
|
≥35
|
参考性
|
82%
|
82%
|
达标
|
11
|
生物多样性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外来物种入侵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
|
≥95
不明显
不降低
|
参考性
|
100%
不明显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不降低
|
100%
不明显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不降低
|
达标
|
(四)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12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达标
|
13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
建立
|
参考性
|
建立
|
建立
|
达标
|
14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约束性
|
建立
|
建立
|
达标
|
生
态
空
间
|
(五)
空间格局优化
|
15
|
自然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
-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约束性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达标
|
16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参考性
|
53.82%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53.82%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达标
|
生态经济
|
(六)
资源节约与利用
|
1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1.261
持续改善,同比下降2.58%
|
1.220
持续改善,同比下降3.25%
|
达标
|
1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m3/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398.27 m3/万元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419.01 m3/万元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达标
|
19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4.5
|
参考性
|
14.15%
(2018)
|
/
|
达标
|
(七)
产业循环发展
|
20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农膜回收利用率
|
%
|
≥90
≥75
≥80
|
参考性
|
86%
85%
85%
|
90%
85%
89%
|
达标
达标
达标
|
2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80
|
参考性
|
84.30%
|
/
|
达标
|
生
态
生
活
|
(八)
人居环境改善
|
22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达标
|
23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达标
|
24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县≥85
|
约束性
|
90%
|
90%
|
达标
|
25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县≥80
|
约束性
|
98.5%
|
96.47%
|
达标
|
26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
|
100.28%
|
达标
|
(九)
生活方式绿色化
|
27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50
|
参考性
|
50.43%
|
/
|
达标
|
28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儲运
|
-
|
实施
|
参考性
|
实施
|
实施
|
达标
|
29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约束性
|
90.2%
|
96.70%
|
达标
|
生
态
文
化
|
(十)
观念意识普及
|
30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参考性
|
100
|
100
|
达标
|
31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80
|
参考性
|
89.2%
|
91%
|
达标
|
32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
|
≥80
|
参考性
|
94%
|
95%
|
达标
|
*注2020年没有数据的,按2019年数据分析。
根据调查分析,在32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指标中,目前尼勒克县已有32项指标达全部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要求。
第3章 规划任务与措施
3.1 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3.1.1 主要目标
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为重点,在区域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已有目标任务及阶段成效的基础上加强生态制度体系建设,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3.1.2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1)强化环境优先的领导干部考核和负责制度
全面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逐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强化环境优先的领导干部考核和负责制度,修订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和实施办法,将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分解,并纳入各级政府及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制度中,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20%。督促各级部门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建立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对乡镇环境和自然环境质量制定量化指标,每年评定。
(2)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监管
加快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要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实行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体系。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推进能源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完善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严禁“三高”项目进尼勒克,严格执行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一律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认真落实城乡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坚决守住尼勒克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的底线以及生态资源利用的上线。
(3)严格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制度
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建立全面保护系统恢复、用途管控、责权明确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健全耕地草源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长效机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控制农林资源开发规模、降低利用强度、恢复生态功能。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交易机制,建立健全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逐步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配额分配制度,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逐步推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减排收益机制,建立排污权交易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水资源规划管理,完善取水许可管理,推行节水评价制度,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强化地下水保护,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着力加强“三条红线”落实情况的监督。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全面推行河长制将水库、水源地同时纳入河长制工作,采取水库的管理与河道同步进行、定期督导检查
(4)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
强化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控、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全过程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3.1.3 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1)全面落实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根据实际,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面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2)建立严密的县域生态环境法治
完善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及政策导向,发展绿色金融,推进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执法司法制度。做好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的衔接,确保执法权在正确轨道运行,全面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注重执法与服务并进,切实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3)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
加快实现治理主体多元化、机构设置协同化、监管体系系统化、管理过程精细化、监管操作规范化、管理载体智慧化、价值实现市场化等。
3.2 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3.2.1 主要目标
围绕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生态环境风险有效防范为重点,进一步实现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构建以防治结合为重点的生态境保护体系。
3.2.2 深化环境污染治理
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推进“三水统筹”,强化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与气候协同治理,深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等。
3.2.2.1 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
加强城乡大气污染治理,调整优化城乡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大力推进全县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强化城乡联防联控、统防统治,全面执行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快燃煤企业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加大对水泥、建筑、采矿等行业污染源整治力度,推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充分利用尼勒克电力能源充沛的资源优势,推进“电气化尼勒克”建设,实现一次性能源的效益转换。实施清洁能源行动,开展城乡结合部、农村民用和农业生产散烧煤能源替代工作,禁止燃烧秸秆,提倡使用清洁能源,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加强空气质量监测预报能力建设,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杜绝已取缔的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加强城镇街道社区的环境卫生监管。积极防治空气污染,提升城区立体化洁净水平。取缔“十小”企业,综合整治燃煤锅炉,改造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到2025年,县域细颗粒物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0%以上。
3.2.2.2 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
持续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的治理,坚持用最严制度保护水生态环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加强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治理,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改造扩容,开展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行动,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建立健全黑臭水体预防长效机制。建立污泥全过程监管体系,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臵。深化喀什河等流域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调查评估,继续实施生态治理与恢复工程。防治畜禽养殖污染。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落实污染物减排任务。落实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水域生态保护工程。
3.2.2.3 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
全面实施土壤防污染防治,开展土壤状况详查,强化农业面源、工矿业污染源、生活源管控。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进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加强涉重金属污染治理,强化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严控土壤重金属污染。统筹危险废物集中处臵设施建设布局,加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继续推进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和集中处臵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降低使用农药、化肥量,推广使用低毒、高效、无污染农药,化肥施用量零增长。积极推进乡镇农村厕所粪污处理、乡镇农村污水处理、土壤污染处理等项目。
3.2.3 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3.2.3.1 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保育
强化天然林资源保护,继续实施“天保林”工程,实施河谷次生林的疏林地和宜林地封育,实施浅山、荒滩等疏林地、荒漠灌木林地的封育管护,增加林草植被覆盖度。稳步推进退牧还草,按照草畜平衡、以草定蓄原则,实施划区轮牧、阶段性禁牧和限牧,实现县域内无退化草场。实施喀什河湿地生态区建设工程。对整个湿地及其周边土地利用综合治理,恢复湿地自然生态系统并促进湿地生态系统的发育,提高其生物多样性水平,实现湿地景观的自然化。
3.2.3.2 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治理
保护与恢复生物多样性、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强国土绿化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于受损森林生态系统,重点是围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全面启动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作,推进喀什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喀什河中游湿地综合治理工程、喀什河中上游河谷次生林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尼勒克县三北防护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还草)等复重点林草修复工程,加强封山育林,在自然条件适宜的山区,实行定期封山,禁止垦荒、放牧、砍柴等人为的破坏活动,以恢复森林植被。对受损草地生态系统,主要是重建人工草地,常用于完全荒弃的草地。对受损河流生态系统,根据水生植物的耐污能力及生理特征,充分利用现有沟渠条件,在不同渠段选择利用砾间接触氧化、强化生物接触氧化等措施,逐级净化水质,在达到分级净化水质功能的同时,将净化设施与地表景观融为一体,美化河流景观。
3.2.3.3 实施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1)开展矿山生态修复
严格控制破坏地表植被的开发建设活动,防治水土流失。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针对废弃煤矿、废弃铁矿、取土采石场等周围开展生态修复试点,加强生态恢复工程实施进度和成效的检查与监督。加强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及其贮存设施的监督管理,防止环境事故发生。
(2)开展地质灾害防治
持采矿许可证和持划界批复的矿山,本着“谁破坏,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由矿山企业自行负责,填埋夯实采空区上出现的地裂缝、地面塌陷,恢复土地功能,对工业场地周侧不稳定斜坡进行治理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拆除废弃工业场地建筑、清理建筑垃圾并覆土绿化、废渣场整平覆土绿化,修筑截排水渠等地形地貌景观恢复治理工程。对于历史遗留矿山治理责任主体不明确或灭失的,主要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责任,通过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土壤重构工程、田间道路工程,逐步恢复生态环境。
3.2.3.4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宣传
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保护和恢复特有种群野生植物及其生境,典型区域建设自然保护区,强化典型生态系统和特有野生物种保护。开展珍稀濒危药用植物、畜禽遗传资源、农作物及其野生近缘植物种质资源、珍稀特有水生物种资源调查编目和保护工作。加强尼勒克县现有古树古木保护。生态修复与建设、城市绿化建设等优先采用乡土物种,引进域外特色物种资源应进行充分论证,预防外来入侵种。开展多种形式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生物多样性科普教育,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对尼勒克县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保护和恢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及其生境。加强对雪豹、北山羊、盘羊、棕熊、马鹿、猞猁、蓑羽鹤、雪鸡、猎隼、鹄等国家级珍稀保护动物及喀什河土著鱼类斑重唇、裸其重唇栖息地的保护和恢复;加强第三纪孑遗植物新疆野杏、野核桃、雪莲等珍贵物种保护;加强对珍稀特有水生物种资源调查编目和保护工作;加强对广布种天然雪岭云杉,欧洲山杨、欧洲园柏等的保护。加强尼勒克现有古树古木保护。
将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列入生态修复与建设、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建设的基本内容,大力开发利用地带性的物种资源,尤其是乡土植物,有节制地引进域外特色物种资源,预防外来入侵种,构筑具有地域区系和植被特征的城市生物多样性格局。
开展多种形式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生物多样性科普教育,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3.2.4 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核与辐射管理、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自然生态灾害防治、极端气候事件预警等。
3.2.4.1 强化风险源监督和管理
(1)开展风险源排查
深入开展尼勒克县环境风险调查,实施环境风险源滚动调查,全面查清县域重点行业企业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加强重点风险源治理,对危害程度高的环境风险隐患点,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力度,推进企业治理和防范;对危害程度较高的环境风险隐患点,加强企业重点治理和防范,局部实施环境安全避让和搬迁。
(2)强化危险废物监督和管理
建立工业危险废产生、运输、贮存、处置的申报登记制度,要有追踪性的帐目和手续。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及环保系统申报登记,建立危废无害化处理设施定期质检制度,建设和加强医疗垃圾收集、运送系统。依托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
(3)建立环境风险预警机制和环境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强化环境风险预警,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地、喀什河及环境敏感区域预警机制和环境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建立环境风险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对使用和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工业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和全过程监控;建立环保和企业相互对应配合、衔接的环境应急预案,重点防范;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3.2.4.2 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建立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因地制宜出台污染场地环境风险防范的调查、监测、评估、修复等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形成污染场地多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杜绝污染场地风险事故发生。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预防。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按照队伍专业化、装备现代化要求,大力推进县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形成监测能力。建立空气、水质、噪声和生态环境常规监测点,逐步实现全面自动化监测。建设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重点污染源排污状况得到及时监管。
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执法能力。推进县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环保执法能力和装备水平。开展乡镇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完善装备配置。
改善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加强环境信息能力建设,提高环保机构信息与统计基础能力。扩充环保部门人员编制,加强人才引进,加强环境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环保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3.2.4.3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建立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处置程序。。杜绝《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分级规定的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资源环境重大破坏事件,跨界污染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执法能力。改善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加强环境信息能力建设,提高环保机构信息与统计基础能力。完善专群结合的环境风险监测,建立企业特征污染物监测工作机制,开展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应急监测;加强部门联动和社会广泛参与,建立联防、会商、临灾应急监测、信息发布等制度,开展环境风险宣传教育,共同防范环境风险。
3.2.5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通过强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等源头管控措施,积极转变生产和生活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增加碳汇,统筹协调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深入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切实增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能力。
3.2.5.1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煤电、煤化工、钢铁矿山开采等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低碳技术的示范应用。持续推进交通领域、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控排,加大交通行业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推广,推动低碳园区、低碳企业试点示范。
3.2.5.2 促进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
开展工业、农业温室气体和污染减排协同控制,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加强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加强节约能源与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有效衔接,应对气候变化与大气污染治理协同控制,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增效。
3.2.5.3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提高基础设施适应能力,加强交通极端气候应对,提高农林牧业适应能力,完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强化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提升重大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极端气象灾害造成的影响。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功能完善、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紧急医疗救援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不断增强对气候变化的响应能力。
3.2.5.4 健全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机制.
完善碳排放数据统计核算及核查体系,建立健全企业温室气体数据报送系统。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相关管理融合,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增强生态系统固碳功能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完善低碳产品政府采购、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
3.3 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3.3.1 主要目标
围绕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活空间宜居舒适、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的要求,以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为重点,在区域生态空间格局优化已有目标任务及阶段成效的基础上,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构建绿色发展格局。
3.3.2 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3.3.2.1 严格保护生态保护红线
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体系,根据主导功能定位,针对不同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制定差别化管理措施,细化管控要求,明确管理责任,强化用途管制,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弱化),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推动尼勒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动引领和积极服务于国土空间规划,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进尼勒克县区域协调发展。
3.3.2.2 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加强区域生态系统保护,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和环境保护,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严格自然保护地内开发建设活动。加强珍稀濒危物种救护繁育和野生动植物检测鉴定能力建设,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和野生动植物迁徙地保护、野生动物疫病监测、救护体系工程。加强自治区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重点推进湿地综合治理。
3.3.2.3 全面实施河湖岸线的保护与管控
实施《喀什河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保证其岸线保护区的管控严格依据各个保护区对应的保护类型开展,保护河道岸线的稳定和行洪安全,保护河流水质和保护自然保护区。强化涉河湖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建设方案审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建立占用水域补偿制度,按照消除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响、等效替代、谁占用谁补偿的原则进行占用补偿。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清理整治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河湖“请四乱”(乱占、乱建、乱采、乱堆)行动,维护河道管理,保护良好秩序,努力恢复河道水域岸线良好的生态功能。
3.3.3 构建绿色发展格局
3.3.3.1 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引导约束作用
建立大气、水、土壤、生态等要素环境管控分区,明确各要素空间差异化的生态环境功能属性和管控要求,严格以“三线一单”为基础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作为环境综合决策的手段,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区域开发、资源利用、城乡建设、空间规划和产业准入的主要抓手,强调空间管控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的基础性作用。
3.3.3.2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立足尼勒克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尼勒克县地域优势,逐步形成县域城镇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支持县域城镇化地区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支持生态功能区把发展重点放到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上,支持生态功能区的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3.3.3.3 细化空间分类分区管治
尼勒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适应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的生态环境空间治理模式,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在空间上的协调;在空间规划的指导下推进退耕还林、还湖、还草,封山育林、植树造林等工作,提高生态空间质量;在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上细化空间控制单元,编制环境准入清单,完善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
3.4 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3.4.1 主要目标
从影响县域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入手,结合县域经济特色和发展潜力,引进生态技术、绿色技术,发展生态农牧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统一规划产业内部和产业之间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使县域内的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之间形成协调优化的关系,形成新型的产业体系,构建生态文明的产业结构,使产业发展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相关指标要求。
3.4.2 产业发展定位及布局
3.4.2.1 产业发展定位
尼勒克县发展定位是基于县域环境承载力及生态功能区划确定县生态产业发展方向。坚持生态优先和环境友好原则、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原则、集约化和高效化原则,依托资源优势实施生态农牧业、生态效益型工业和生态旅游业发展战略,以发展生态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和生态旅游业为主导,适度及保护性进行矿业开发和水能开发,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快优势资源向优势产业转化。优化产业结构,巩固一产、调优二产、做强三产,2025年三次产业结构比重达到26:30:44。
3.4.2.2 产业发展布局
本次生态产业空间布局构想基本在尼勒克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基础。本次生态产业空间布局构想基本在尼勒克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基础。实施中心辐射、重点突破、轴线带动的开拓发展态势,构筑“一轴三区” ”空间结构、一主三极功能布局”全域融合”发展格局。
3.4.2.3 产业环境准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征求意见稿)总体管控要求,在空间布局约束和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方面的要求如下:
空间布局约束。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要求,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不得在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和河流、湖泊、水库周围建设重化工、涉重金属等工业污染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9月21日修正)第30条)。推动项目集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应布置于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完善的产业园区、工业聚集区或规划矿区,并且符合相关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
污染物排放管控。深化行业污染源头治理,深入开展火电行业减排,全力推进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进石化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 。强化煤化工、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控制。深入开展燃煤锅炉污染综合整治,深化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加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优化区域交通运输结构,加快货物运输绿色转型,做好车油联合管控。以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源头控制,“一河(湖)一策”精准施治,减少水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强化园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不断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加快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提高再生水回用比例。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加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监管;强化工矿用地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控制,科学施用化肥农药,提高农膜回收率。
环境风险防控。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处置相关要求。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风险管控,保障水环境安全。
资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使用量,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全面实施节水工程,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生态用水,严防地下水超采。
尼勒克县属伊犁河谷片区,具体的管控要求为:重点维护伊犁河上游山区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功能,实现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旅游与畜牧业协调发展。加强伊犁河谷平原绿洲农业生态功能区基本农田、基本草原、河谷林保护。严格控制重化工产业无序发展,昭苏县、特克斯县严禁布局重化工业,新源县、尼勒克县、巩留县原则上不再新增重化工业。强化跨界河流-伊犁河突发水环境污染事故的环境风险防控。严格管控河流两岸汇水区内分布的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尾矿库以及沿河公路段危险品运输、上游山区段矿产资源开发等活动,建立风险防控体系。
3.4.3 生态农牧业发展战略
3.4.3.1 生态农业发展
(1)坚持一产做强上规模。按照“稳粮、强畜、增果、扩蜂、抓渔、促特色”的发展思路,高标准规划和建设农产品加工园,推动一产“接二连三”,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集聚效益。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和布局,稳步发展种植业,快速发展畜牧业,持续发展林果业,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巩固和打造小麦、中草药、油料、树上干杏、食用菌、黑蜂产业、乳制品、马产业、树上干杏、冷水鱼等特色产业集群优势区,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不断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着力打造农业“万千百”工程。即“四个万”(二十万亩绿色小麦、二十五万亩饲草料、十万亩特色作物种植、五万亩特色林果);“四个千”(千吨鱼、千吨绿色中强筋旱田富硒面粉、千吨食用油、千吨蜜);“四个百”(规范百家农牧家乐、规范百家家庭农牧场、评选百名科技示范户、培训百名经纪人)的基地建设任务,促使尼勒克县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更加优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增收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25年第一产业增加值超过22亿元、年均增速7%。
(2)加强农业废弃物管理
①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秸秆就地焚烧,积极引进和推广秸秆真菌发酵制作饲料、秸秆“过腹还田”、秸杆种菇-菇渣还田、超高茬秸杆还田等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积极探索油菜秸秆利用途径,提高油菜秸秆利用率。规划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90%。
②加强地膜的回收治理。加强农村地膜管理,禁止使用超薄地膜,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带动、市场运作、网点回收、群众参与"的思路,建设农膜回收网点,提高农膜回收率,规划期内农村地膜回收率≥80%。加强可降解地膜使用宣传工作,逐步推广可降解农膜使用,以替代不可降解地膜。
3.4.3.2 生态畜牧业
(1)发展战略
立足畜牧业发展资源优势,以现代畜牧业园区建设为平台,以农区畜牧业振兴发展为突破口,以种养结合、适度规模、集约高效为主要模式,以生态循环、健康绿色养殖为手段,持续做大肉牛肉羊产业,加快推进奶业振兴,做优做强家禽产业,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养殖业。重点实施以“四肉四奶”(牛肉、羊肉、马肉、鱼肉,牛奶、马奶、驴奶、骆驼奶)为内容的畜牧业“六大振兴行动”,大力实施畜牧业“万千百”工程,即:超过“两个十万匹(羽)”(十至十五万匹马、十万羽肉鸽),“三个一万头”(万头标准化肉牛养殖基地、万头标准化肉羊养殖基地、万头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三个千”(千头种畜繁育场、千峰驼、千头驴养殖基地)。大力引进培育畜牧龙头企业,全面发展畜牧业链条经济,积极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发展,坚持农牧结合、草畜配套,走产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标准化规模生产、品牌化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全面提升畜牧业生产质量效益水平,积极构建饲料、种源、扩繁、养殖、屠宰、加工全产业链,重点在乌拉斯台镇、尼勒克镇、科蒙乡、喀拉托别乡、克令乡规模化发展新疆褐牛;在克令乡、木斯镇、乌拉斯台镇、喀拉托别乡加快形成马产业链;在乌拉斯台镇、科蒙乡、克令乡、喀拉苏乡、木斯镇、加哈乌拉斯台乡积极发展肉羊养殖;在科蒙乡、乌赞镇、加哈乌拉斯台乡等乡镇适量发展养猪业,基本建成布局区域化、养殖规模化、生产标准化、装备智能化、环境清洁化、经营产业化、管理信息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全力打造新疆绿色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尼勒克由畜牧大县向畜牧强县转变,并按照“四良一规范”要求,成功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实现草原绿、畜种良、旅游兴、产业强、牧民富的目标。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县牲畜存栏总数超过115万头(只),其中:牛(以新疆褐牛为主要品种)超过30万头、肉马养殖超过15万匹、肉羊养殖超过70万只、生猪养殖超过2万头,土鸡超过100万只、鸽子超过10万羽、新疆黑蜂超过10万箱,肉类产量达到5万吨以上,奶产量达到12万吨,禽蛋产量超过0.7万吨,一产超5亿元企业达到2家,大型规模化养殖场达到4家,家庭农牧场达到150家,规模化养殖比例达到5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牧业产值占大农业产值的比重达到68%以上。
(2)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积极推进适度规模的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改变分散畜禽养殖污染不易治理的问题。推广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鼓励建设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工程,积极发展农村沼气、有机肥制造,使畜禽粪便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针对尼勒克县畜禽养殖业靠近河流,畜禽粪便造成河水污染问题。规划搬迁、治理喀什河两岸500m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业。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干清粪改造,重点发展有机肥加工,畜禽粪便堆肥等工程,治理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粪便污染。规划期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分散养殖应逐步实施规模化转变,并提高畜禽粪便收集率。在每个行政村附近建养殖小区1座,使大部分牲畜集中在村庄外,逐步做到人畜分离。各村建堆粪池1坐,每村配清运粪便转运车1辆,装载车1辆,通过分散收集,堆肥池,耕地消纳等手段,解决农村畜禽粪便污染问题,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全县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保持在100%。
3.4.3.3 发展农林牧循环经济
以农业废弃物、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生态工程模式,大力推广畜。禽粪便堆肥、秸秆饲料化(或用于结构板生产原料)、规模化沼气池工程建设等,实现农牧业物质和能量的循环流动。
3.4.4 生态工业发展战略
尼勒克县生态工业发展应以绿色、有机农副产品加工为主打,适度发展矿产品加工和水能开发。以“高效节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为理念,规范产业布局,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单位工业用地增加值2021年达到50万元/亩),引进和鼓励开发资源的循环利用技术和高耗能领域节能技术与装备等技术。按照清洁生产要求改造现有传统工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产品和企业。按照循环经济要求实施集聚发展,提高产业关联度。鼓励引进具有先进环保理念的大型企业,扶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发展,引导中小企业融入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分工协作体系。
3.4.4.1 生态工业集中区建设战略
重点抓好有色金属、煤焦化、电力、美妆日用化工、刺绣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牛羊马禽肉类产品和乳制品以及馕产业)、冷水鱼、蜂产品、中药材、旅游等“十大特色优势产业”,建设“五大园区”(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布布拉克工业园区、武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恰哈那木民生园区)、伊犁东五县物流集散园区、尼勒克县交通物流园区);打造“十大基地”打造“十大基地”(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国冷水鱼智慧化生态养殖基地、全国富硒小麦生产基地、新疆电力及其新能源产业基地、新疆褐牛种畜繁育基地、新疆肉类加工及其乳制品产业基地、新疆黑蜂标准化养殖基地、新疆“天山伊犁药谷”中药材产业基地、新疆种鸽养殖基地、新疆鲜切花生产基地)加快形成符合尼勒克县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3.4.4.2 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战略
充分利用尼勒克县粮食、玉米、打瓜等农作物及中药材、畜禽、黒蜂等农牧产品资源,开展油料加工、绿色蔬菜产品加工、中成药加工、奶业加工、肉类产品加工、蜂产品加工等生态产业发展,延伸产业链。加强对农业合作组织的引导和扶持。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按照标准化统一生产、统一加工、统一包装和统一销售,发展“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管理模式,促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专业合作社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建立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申报品牌,提高产品效益。
3.4.4.3 矿产资源生态开发及加工战略
在生态红线区内禁止矿产资源开发。在特殊保护区、水源涵养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内禁止新建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关停现已开发的矿权企业,并连同现已停产矿山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恢复。
县域停止引进露天开采项目。实施优势矿产资源规模化开发战略,以现有矿山为基础,小矿之间实行联合改造,选优并劣进行资源整合。并按照绿色矿山的要求进行改造,实施矿区生态修复。按照建设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进行矿区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
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活动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等制度,强化污染控制、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修复。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生态环境监管。
实施清洁生产改造,采用先进的采掘、加工工艺和设备,鼓励对低品位、难选矿石及尾矿资源进行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矿产资源开发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4.4.4 适度发展水电产业
尼勒克县属于生态环境相对较好的伊犁河源头区,水能资源比较丰富,但生态环境相对脆弱和敏感,规划期内宜合理进行水电开发,确保县域内各主要河流流量可以保障良好的生态系统状况,避免引发地质灾害,影响下游减水河段水生生态环境及农田、草场、林地及人畜饮水工程,损毁旅游景观资源,加剧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
对于县域内已建、新建水电站应控制好河道剩余流量,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水电站应进行整改或关停,或进行规模复核,以保证尼勒克县水电产业稳步有序发展。加快水电入网建设,充分利用水电提高县域清洁能源的使用率。
3.4.5 生态旅游业发展战略
3.4.5.1打造县域旅游增长点
深入挖掘和彰显尼勒克的唐布拉、黒蜂、乔尔玛、奴拉塞铜矿遗址、丝路文化和哈萨克民俗文化等旅游文化内涵,以“一带、一心、三区、两点”的尼勒克旅游发展总体格局为引导,合理开发利用尼勒克县旅游资源,建设一批精品景区。积极参与区域联合旅游推广,加快重点景区水、电、路、旅游服务中心、环卫设施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加大旅游景区生态化建设力度推动全县旅游快速健康发展,将尼勒克县打造成集观光、体验、休闲、养生、度假、民俗、商务、会议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
3.4.5.2加强软硬件建设,做强旅游产业
加强城市建设规划与旅游规划的结合,建立生态旅游饭店、生态旅游交通等基础设施,发展生态旅游饭店和绿色旅游交通,增强城市旅游接待能力,便捷游客出行。
加强旅游软件开发和建设。大力提高尼勒克县旅游专职人员的文化科学知识,建立专门的旅游职业学校,培训专门人才,吸引包括当地牧民、各种组织投入到景区的管理中来。县政府设置相应部门对尼勒克县旅游的商业经营进行统一管理,对成为景区管理员的当地牧民、志愿者等进行专业培训,使其成为合格的导游,能够用自己丰富的知识介绍草原文化,森林文化、峡谷风光景点,并推广环保理念;规范全县旅行社的经营,制定并推广特色生态旅游计划,对于游客的吃、住、行、游、娱、购等多种服务项目进行计划性指导,鼓励游客参与尼勒克县景区的各项环保公益活动。
3.4.5.3引导旅客生态旅游,做好生态旅游经营
要求游客在旅游中的行为符合环保规范,游客在整个旅游活动中自始至终自觉地听从导游人员的指挥,遵守环保规范,不得有破坏环境的行为。
在旅游活动的安排和旅游线路的设计上,尽量使旅游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最小,旅游设施尽量采用环保产品。旅游活动实行定时、定线、定点和定量,旅行社对各种生态旅游资源、交通设施和食宿设施的可行性条件进行组合、设计,制定出整体生态旅游计划。
3.5 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3.5.1 主要目标
以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为基础,完善城区基础设施,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以城区供水、排水、固废处理、农村环境保护等为重点,全面促进城区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科学发展,努力打造布局合理、景观优美、特色突出、管理有序的生态宜居新城。培育生态文明观,大力倡导和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和“低碳、绿色、环保”的现代生态理念。倡导绿色生产观,弘扬绿色消费观,崇尚文明生态观。
3.5.2 改善人居环境
3.5.2.1加强人居绿化建设
巩固已有的城市绿化建设成果,高起点规划城市园林景观,加快县城生态防护林体系,特色景观街道绿地系统建设,形成富有尼勒克特色的“一带、五心、五轴、多点”绿化景观效果。
3.5.2.2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全面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集中供水水厂提升改造工程,依法取缔非法取水机井,确保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按照《尼勒克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继续对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保护。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大建设农村饮用水水源地。逐步实现水源水质的实时监测。使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长期稳定达到100%。
聚焦以民生改善为目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抓手,推进尼勒克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和农村分散供水标准化建设,形成全县城乡一体化网络供水体系。
3.5.2.3强化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提高县城污水管网覆盖率,建设乡镇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污水回用系统等,提高各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规划2021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85%以上。加强生活垃圾的管理与处置,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完善县城及乡镇的建成区生活垃圾收集系统,按城市化地区标准,在县城及乡镇的建成区设置垃圾收集点,加快乡镇生活垃圾运转系统建设。配备、更新县、乡(镇、场)生活垃圾箱、转运站、运转工具,更新县城生活垃圾运转工具逐步实现垃圾运输全部机械化、密闭化,使乡镇建成区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集中处理规划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可再生垃圾(回用垃圾)、不可再生垃圾和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规划期内应加强宣传、加快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减少资源浪费,方便垃圾处理。规划中远期按照垃圾减量、分类收集、资源回收、方便居民、清洁环境为原则。把方便居民放在首位,每幢多层住宅楼设置一套垃圾收集容器。采用分类收集、自行投放、上门收集相结合,逐步取消混合垃圾收集,实施垃圾分类收集。
3.5.3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要求,行政村农村安全饮水及分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将农村生活污水并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新农村建设中。建立独立的污水收集管网,处理后的污水用于农灌和林灌。农村生活垃圾在展开“户分类”的基础上,对不能利用的垃圾按照“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距离县城较远的乌拉斯台乡和蜂场新建垃圾填埋场处理)的原则,实施无害化处理。对畜禽粪便、餐厨垃圾、废弃金属制品、废书本报纸等通过堆肥和资源回收等方式实现行政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持续实施农村改厕项目,规划期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保持在95%以上,并持续提高。
3.5.4 培育生态生活方式
3.5.4.1推广绿色建筑
实施黏土砖厂改造,增加环保节能砌块等建材供应。居住小区、政府办公楼等新建建筑需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方能批准建设。使2021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80%。
3.5.4.2鼓励绿色出行
根据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发展城市公交、自行车、小汽车与步行协调发展的城市交通模式,构建适应尼勒克县发展的高效、安全、方便、环保的交通系统。实施公交优先战略,着力发展和改善公共交通系统,实行无缝衔接、零距离换乘,最大程度地方便乘客,提高公共交通的分担率和服务水平。合理发展自行车交通,适度发展小汽车交通,营造良好的步行交通环境。提高道路设计的合理性,重视规划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空间。强化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提供必要的停车设施。制定合理的公共交通价格政策和财政补贴机制,引导交通需求,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加强城市交通的市场化运作,积极拓展投融资渠道,增强城市交通业发展潜力。加快发展乡村道路建设,形成较完备的城乡交通网络。
3.5.4.3倡导节能生活
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和生活模式,引导公众从生态环境保护出发,调整和改善目前不合理的消费和生活模式,尽量节约和少消费不利于环境和生态保护的合成性产品,减少产品的过渡包装,日常生活中选择绿色节能产品等。运用各种经济杠杆扶持绿色产业,开发和引进绿色产品,建设绿色产品生产基地和转运基地,建立绿色产品营销体系,方便消费者购买。
3.5.4.4政府绿色采购引导
通过政府先导作用,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政府采购产品应按照财务部和环保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8〕50号)要求,增加“中国环境标志”的产品数量和比例。辖区内政府采购有利于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的产品规模占同类产品政府采购规模的比例≥80%。
3.6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3.6.1 主要目标
围绕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的要求,加快构建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公开环境信息,普及生态科学知识,培育生态文明观。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共建共享,使党政干部和普通群众了解生态文明,崇尚生态观念,弘扬生态文化。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态文化体系。
3.6.2 推进生态文化发展
建设生态文化载体。依托尼勒克县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和弘扬传统文化生态理念,把哈萨克生态草原文化作为核心价值,坚持以培育现代生态文化品牌,草原生态保护文化为内容、旅游产业为平台,将草原生态文明内涵贯穿到(衣、食、住、行、游、购、娱,商、养、学、闲、情、奇)全过程,展示草原生态文化、感受民俗文化、传播传统文化、发展现代生态文化,创新文化形态,丰富生态文化内涵,加速生态文化繁荣。
3.6.3 加强生态文明宣教
加强党政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的教育和培训,规划期党政干部参加生态文明专题培训的党政干部人数与总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00%。
加强对企业的生态文化普及,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设立环境保护专项资助基金、义务建设生态环保工程、义务宣传生态环保知识、实施生态环保教育培训等环保公益活动。积极开展各类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标语、社区讲座等形式向公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伦理道德、生态经济文化等生态文明相关知识,积极宣传公众“从我做起,从日常生活做起,低碳生活模式”的消费和生活理念。提高使公众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80%。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制度,使人口自然增长率符合国家或当地政策。
3.6.4 完善信息公开与积极引导公众参与
加强政府公开环境信息的能力建设,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率。除涉密信息外,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部门定期向公众公开环境信息,并创造条件方便公众查询。同时大力推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并使之制度化,让公众了解周边企业的环境行为,并监督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规。规划期环境信息公开率≥80%。
完善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程序和制度,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政协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完善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制度,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开辟群众监督评议的渠道,建立起权力监督、行政监督、媒体监督、社会监督等“四位一体”的立体监督机制。
3.6.5 提高公众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
加快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推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资金投入。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关停超标排放及污染严重企业,使县域环境质量持续达标。保证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95%,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95%。
第4章 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4.1 工程内容与投资估算
4.1.1 工程内容
根据尼勒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建设步骤,将尼勒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分为生态制度体系建设、生态安全体系建设、生态空间体系建设、生态经济体系建设、生态人居体系建设、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和能力保障体系建设六大领域,共计141个项目。
4.1.2 投资估算
尼勒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70个重点工程,总投资3796007万元。其中:
生态制度体系建设共4项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详见表4.1-1。
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共39项工程,总投资244830万元。详见表4.1-2。
生态空间体系建设3项工程,总投资231500万元。详见表4.1-3。
生态经济体系建设共30项工程。总投资2278515万元。详见表4.1-4
生态生活体系建设共86项工程。总投资1002742万元。详见表4.1-5。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共8项工程。总投资37420万元。详见表4.1-6。
4.1.3 经费来源分析
重点项目的资金来源按照其建设主体和目标的不同而异。各种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辅以自治区政府的扶持贷款和财政补助,部分项目可吸纳社会资本入股投资;生产经营项目以吸引国内企业投资为主,对部分项目借助国家政策性贷款的扶持,辅以政府财政资助,或提供无息或低息贷款;其它科教文卫等事业以地方财政为主,辅以争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补助或专项资金,对部分项目也可以吸纳社会资本投资。规划项目资金来源来源实行企业自筹、银行贷款、政府补助结合的政策,鼓励多方投资。
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企业和个人出资,约占总投资的30%;剩余投资由地方政府解决,其中地方财政投资约占总投资的15%,申请银行贷款约占总投资的20%,申请专项资金和国家、自治区、地区补助资金约占总投资的35%。
表4.1-1 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表——生态制度体系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方向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项目进展
|
建设年限
|
实施部门
|
经费
来源
|
属性
|
一
|
生态制度
|
|
|
1000
|
|
|
|
|
|
1
|
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规划
|
包括规划编制、评审和申报、现场验收工作费用,不含创建条件达标重点工程费用)。
|
300
|
规划编制、实施
|
2021-2025
|
生态环境局
|
|
建议新增
|
2
|
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区创建规划
|
包括规划编制、评审和申报、现场验收工作费用,不含创建条件达标重点工程费用)。
|
200
|
规划编制
|
2021-2025
|
文旅局
|
|
建议新增
|
3
|
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规划
|
包括规划编制、评审和申报、现场验收工作费用,不含创建条件达标重点工程费用)。
|
300
|
规划编制
|
2021-2025
|
农业农村局
|
|
建议新增
|
4
|
全国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规划
|
包括规划编制、评审和申报、现场验收工作费用,不含创建条件达标重点工程费用)。
|
200
|
规划编制
|
2021-2025
|
林草局
|
|
建议新增
|
表4.1-2 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表——生态安全体系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方向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项目进展
|
建设年限
|
实施部门
|
经费
来源
|
属性
|
二
|
生态安全
|
|
|
244830
|
|
|
|
|
|
1
|
生态系统保护
|
尼勒克县草原有毒有害草及草原生态保护治理提升建设项目
|
对尼勒克县1100万亩草场进行有毒有害草综合治理,其中80万亩有害草补助100元/亩,有害生物生态治理补助20元/亩。
|
28400
|
前期规划
|
2021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
|
优先
|
2
|
生态系统保护
|
尼勒克县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建设项目
|
退化草场改良6万亩,高标准围栏200公里。
|
2460
|
前期规划
|
2021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
|
优先
|
3
|
生态系统保护
|
尼勒克县有害生物、植物病虫害无人机防治推广建设项目
|
草原虫鼠害防治及林业虫害防治200万亩
|
1500
|
前期规划
|
2021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
|
优先
|
4
|
生态系统保护
|
尼勒克县上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林分质量精准提升建设项目
|
上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林分质量精准提升建,2万亩,每年完成0.5万亩
|
1000
|
前期规划
|
2021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
|
优先
|
5
|
生态系统保护
|
尼勒克县退牧还草建设项目
|
毒害草防除15万亩,草场围栏30万亩
|
2850
|
前期规划
|
2021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
|
优先
|
6
|
生态系统保护
|
伊犁州尼勒克县克令乡阿依纳巴斯套沟小流域治理项目
|
防洪堤1750米,护栏1公里,铺设彩砖20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
|
500
|
用地、规划、环评等已完成
|
2021
|
县发改委
|
中央预算
|
新增
|
7
|
生态系统保护
|
伊犁州尼勒克县乌拉斯台乡寨口沟小流域治理项目
|
以寨口沟河岸两侧布设格宾石笼护岸1300m;修建以工代赈宣传碑1座,及警示牌。
|
300
|
用地、规划、环评等已完成
|
2021
|
县发改委
|
中央预算
|
新增
|
8
|
生态系统保护
|
尼勒克县2020年人工饲草料基地建设
|
铺设地下管道及饮水基础设施建设
|
45000
|
前期规划
|
2023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
|
储备
|
9
|
生态系统保护
|
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
|
基础设施工程,修挡水坝50座,防洪堤30公里,围栏80公里,道路60千米。
|
20000
|
前期规划
|
2023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
|
储备
|
10
|
生态系统保护
|
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
|
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拟实施河道疏通工程;保护管理基础能力工程,旅游车行道、围栏,巡护道路
|
8500
|
前期规划
|
2023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
|
储备
|
11
|
生态系统保护
|
尼勒克县伊犁州直县市平原天然林区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三期)
|
火情瞭望系统、宣教设施、专业队伍装备能力建设和物资储备库附属设备建设
|
1000
|
前期规划
|
2023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
|
储备
|
12
|
生态系统保护
|
尼勒克县野生动物资源监测及疫情监测建设项目
|
对全县31个主要沟系和湿地内的野生动物进行样方、样线普查,对濒危物种主要栖息、繁育环境设置红外相机和监测设备,为今后利用打好基础。
|
500
|
前期规划
|
2023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
|
储备
|
13
|
生态系统保护
|
尼勒克县乡镇林业工作站能力提升建设工程
|
在全县除苏布台乡、乌赞镇以外的十个乡镇实施林业工作站物资能力提升配备工程
|
1000
|
前期规划
|
2023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
|
储备
|
14
|
生态系统保护
|
尼勒克县林业草原检疫御灾体系建设
|
一、县市级临时检疫检查站建设(1)土建工程面积约100㎡,包括办公室和检疫检验室。(2)仪器设备:办公设备、显微镜、解剖镜、保鲜冰箱、取样工具等。流动房车。二、检疫除害处理场建设:固定100㎡检疫除害处理场\仪器设备
|
500
|
前期规划
|
2023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
|
储备
|
15
|
生态系统保护
|
尼勒克县水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
水肥一体化建设、围栏,冷库建设,整形修剪、品种改良。
|
30000
|
前期论证
|
2023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
|
储备
|
16
|
生态系统保护
|
尼勒克县国有林场林区道路建设项目
|
军马场20公里道路铺油;克令林区5公里道路铺油
|
1500
|
前期规划
|
2023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
|
储备
|
17
|
生态系统保护
|
尼勒克县次生林管护站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
克令黑山头管护站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围墙大门、绿化带);喀拉托别管护站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围墙大门、绿化带);12口机井及附属电力
|
1500
|
前期规划
|
2023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
|
储备
|
18
|
生态系统保护
|
尼勒克县野生动物救助站建设项目
|
建立200平方米的救护中心、饲草料中专站、物资设备
|
2000
|
前期规划
|
2023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
|
储备
|
19
|
生态系统保护
|
尼勒克县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县级应急防控专业队、乡镇级防治服务队;县市应急防治物资贮备库建设)
|
县级应急防控专业队补充大型 机动喷药机械;乡镇级防治服务队补充中型机动喷药机械;新建一级应急防治物资贮备库1座,建成面积不少于200㎡
|
500
|
前期规划
|
2023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
|
储备
|
20
|
生态系统保护
|
尼勒克县河谷次生林有害害虫防治项目
|
15万亩购买药剂;药械万元;虫情调查;人工劳务;购买拖拉机;燃油,检疫检查等。
|
800
|
前期规划
|
2023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
|
储备
|
21
|
生态系统保护
|
尼勒克县自治区林木良种苗木穗条库冷藏库建设项目
|
2座冷藏库库体建设,购买制冷设备及安装
|
1000
|
前期规划
|
2023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
|
储备
|
22
|
生态系统保护
|
尼勒克县优良野生树种种子园建设项目
|
在县城附近建设一处面积300亩的树锦鸡儿、新疆鼠李、天山樱桃、欧洲稠李、鬼箭锦鸡儿、天山桦楸、欧荚蒾、绿叶木蓼、天山圆柏树种采种种子园
|
500
|
前期规划
|
2023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
|
储备
|
23
|
生态系统保护
|
尼勒克县野生树种汇集圃建设项目
|
在县城附近建设一处面积150亩的野生树种汇集圃
|
500
|
前期规划
|
2024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
|
储备
|
24
|
生态系统保护
|
尼勒克县原苏联老品种苹果采穗圃建设项目
|
在科蒙乡建设150亩的二秋子、夏梨蒙、阿博尔特、塔合勒、玉赛因、斯托洛维、蒙派斯、富士、红星、金冠系列采穗圃
|
500
|
前期规划
|
2024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
|
储备
|
25
|
生态系统保护
|
尼勒克县次生林区围栏项目
|
高标准围栏建设80公里,附属设施道路。
|
3000
|
前期规划
|
2024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
|
储备
|
26
|
生态系统保护
|
尼勒克县木本、草本植物种质资源调查建设项目
|
在内进行县域植物物种调查,提出、编写今后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
|
2000
|
前期规划
|
2024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
|
储备
|
27
|
生态系统保护
|
尼勒克县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
全县6000亩地引水工程
|
2000
|
前期规划
|
2025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
|
储备
|
28
|
生态系统保护
|
尼勒克县喀什河中上游河谷次生林生态修复工程
|
从胡吉尔台乡后面-克令新桥-约35公里。每0.8-1公里修建一座上口宽2米,下口宽4米,高2米,共计50座滚水坝,每座造价约300万元,植被恢复等。
|
30000
|
前期规划
|
2025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
|
储备
|
29
|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伊犁州尼勒克县医疗卫生污水处理项目
|
尼勒克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新建污水站处理能力200m³/24h、13个乡镇场卫生院(尼勒克镇、科蒙乡、乌赞镇、苏布台乡、喀拉苏乡、加哈乡、克令乡、马场布隆、喀拉托别乡、胡吉尔台乡、木斯乡、乌拉斯台乡、种蜂场)新建污水站处理能力40m³/24h
|
920
|
批复完成
|
2024
|
县卫健委
|
中央预算
|
储备
|
30
|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伊犁州尼勒克县医疗机构医疗垃圾收集暂存点项目
|
尼勒克县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及13个乡镇场卫生院(尼勒克镇、科蒙乡、乌赞镇、苏布台乡、喀拉苏乡、加哈乡、克令乡、马场布隆、喀拉托别乡、胡吉尔台乡、木斯乡、乌拉斯台乡、种蜂场)新建医疗垃圾收集暂存点
|
1100
|
批复完成
|
2023
|
县卫健委
|
中央预算
|
储备
|
31
|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伊犁州尼勒克县医疗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
|
尼勒克县医疗垃圾处理厂建设6000平方米及相关设施设备(医疗垃圾处理设备,全封闭机械化可燃物热解气化余热利用)
|
4800
|
批复完成
|
2023
|
县卫健委
|
中央预算
|
储备
|
32
|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尼勒克县5G应用智慧环保体系建设项目
|
新建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增设3700个监控点,实现对重点污染源、空气质量、噪声、重点餐饮企业油烟排放等的全面监测;架构水、气、声、固废、生态资源等环境资源数据汇集系统;新建环境保护决策支撑平台和应急指挥平台。
|
30000
|
前期论证
|
2023
|
县商务工信局
|
招商引资
|
储备
|
33
|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尼勒克县危险品废物处理项目
|
建设厂房、设备及附属设施。
|
1500
|
前期工作
|
2025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34
|
生态系统保护
|
伊犁州尼勒克县滨河湿地生态修复建设项目
|
修复面积为10万平方米,主要修复内容有:1.修复自然植被,种植湿地植物;2.净化水道水质;对5公里沟通湿地进整治和清淤疏浚,疏通水系;3.湿地内规划建设湿地休闲广场,旅游服务中心、步栈道等区域服务,配套相应的基础服务设施。
|
5000
|
可研编制
|
2022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35
|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伊犁州尼勒克县城区渠道黑臭水体防治建设项目
|
对10公里渠道进行清淤、截污、修复堤岸及围护围挡等附属配套设施。修建拦污坝2座,沉淀池2座。
|
2000
|
可研编制
|
2022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36
|
生态系统保护
|
尼勒克县湿地公园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
水环境综合治理
|
1200
|
前期规划阶段
|
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债券
|
储备
|
37
|
生态系统保护
|
尼勒克县喀什河流域生态治理工程
|
尼勒克县境内全河段喀什河流域尼勒克断面两侧易被洪水冲刷的山坡进行生态保育,在本次治理河段上游河道两侧平缓区域种植乔木,撒播草籽。
|
3000
|
前期规划阶段
|
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债券
|
储备
|
38
|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尼勒克县喀什河水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3座以及附属设施
|
1000
|
前期规划阶段
|
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债券
|
储备
|
39
|
生态系统保护
|
乌赞镇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项目
|
水环境综合治理
|
5000
|
前期规划阶段
|
2025
|
县生态环境局
|
债券
|
储备
|
表4.1-3 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表——生态空间体系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方向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项目进展
|
建设年限
|
实施部门
|
经费
来源
|
属性
|
三
|
生态空间
|
|
|
231500
|
|
|
|
|
|
1
|
空间格局优化
|
尼勒克喀什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
|
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保护站点1个;浇水管道10公里、水井30个等。
|
1500
|
正在前期规划阶段
|
2021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内
|
|
2
|
空间格局优化
|
伊犁州尼勒克县喀什河国家湿地公园管护能力建设项目
|
新建生态护林防火通道,防洪堤、滚水坝、引水管道等
|
50000
|
前期规划阶段
|
2024
|
县文化旅游局
|
中央预算
|
|
3
|
空间格局优化
|
伊犁州尼勒克县唐布拉国家森林公园建设项目
|
包含服务区建设道路,木栈道,厕所,停车区,服务中心、景区内导视系统,休息亭,观景平台等项目
|
180000
|
前期规划阶段
|
2024
|
县文化旅游局
|
中央预算
|
|
表4.1-4 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表——生态经济体系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方向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项目进展
|
建设年限
|
实施部门
|
经费
来源
|
属性
|
三
|
生态经济
|
|
|
2278515
|
|
|
|
|
|
1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伊犁州尼勒克县全域旅游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道路标识系统、旅游生态停车场、旅游环保厕所等附属设施
|
2500
|
完成立项、环评登记、规划用地预审
|
2021
|
县文旅局
|
中央预算(第一批)
|
优先
|
2
|
产业循环发展
|
尼勒克县天华矿业技改项目
|
主要为了提高回采率及资源利用率,减少矿石贫化及采矿活动对地表的破坏,并对尾矿进行回收利用,完成日处理矿石3300吨。进行矿山采矿能力提升技术改造工程
|
20000
|
研究论证
|
2021
|
天华矿业有限公司
|
企业自筹
|
优先
|
3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尼勒克县恰哈那木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规划建设约2000亩,建设厂房250000平方米,及水、电、路、网等基础配套设施。
|
60000
|
完成可研、立项、环评、规划用地初审
|
2021
|
县商务工信局
|
专项债券
|
优先
|
4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尼勒克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油、加气综合体
|
汽车充电、加油、加气综合体项目,占地15亩,计划投资1500万。
|
1500
|
规划设计
|
2022
|
县商务工信局
|
企业自筹
|
优先
|
5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城自来水厂及供水老旧管网改造与建设项目
|
老城区改造供水管网39.6公里;自来水厂新建化验室一座(42项指标)。
|
10500
|
可研完成
|
2021年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内、债券
|
优先
|
6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城区管网建设工程
|
污水回用规模1.5万立方米/日。新建城区浇灌绿化中水回用管道,总长为 75235 米。管径为DN500-DN100 同时配套阀井等管道附属构筑物。
|
9041
|
前期可研已基本完成
|
2021年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内、债券
|
优先
|
7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县城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换热站改造项目
|
新增供热面积50万㎡及热源新建环保设施。DN300供热管网3.2公里、新建DN900供热管网3.5公里。新建换热站5座。改造老旧换热站10座;更换老旧供热管网5.4公里。
|
15034
|
前期可研已基本完成
|
2021年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内、债券
|
优先
|
8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污水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
|
扩建污水处理厂,采用氧化沟处理工艺,新增日处理规模6000立方米污水处理厂1座及附属设施,包括新建沉砂池、氧化沟配水泥井、氧化沟、二沉池、鼓风机房设备更换、电器控制仪表等达到一级A标准;配套建设中水回用管网20公里
|
8500
|
前期可研已基本完成
|
2021年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内、债券
|
优先
|
9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尼勒克县县城集中供热环保设施提升建设项目
|
建设管网6.7公里。新建集中供热热源脱销设施3台,容量3万吨封闭式储煤场一座;DN300供热管网3.2公里、新建DN900供热管网3.5公里。新建换热站5座。改造老旧换热站10座;更换老旧供热管网5.4公里。
|
23020
|
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
2021年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内、债券
|
优先
|
10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尼勒克县集中供热二次管网改造建设项目
|
改造更换县城供热DN50-400二次管网25公里
|
7000
|
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
2021年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内、债券
|
优先
|
11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尼勒克县集中供热一期热源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
建设管网5公里。热源超低排放设施建设,改造供热管网5公里,改造换热站4座。
|
7500
|
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
2021年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内、债券
|
优先
|
12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城东部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
|
新建排水管网总长52165米, 管径为d150-d400。
|
3200
|
前期可研已基本完成
|
2021年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内、债券
|
优先
|
13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尼勒克县智慧供水管网管理建设项目
|
新建智慧供水管网采集系统及管网监控系统。
|
10000
|
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
2021年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内、债券
|
优先
|
14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尼勒克县智慧水厂建设项目
|
新建水厂智慧运行管理平台。新建水厂智慧运行管理平台,水源井监控,水源井巡视、吨水电耗分析系统等设施设备。
|
10000
|
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
2021年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内、债券
|
优先
|
15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尼勒克县城储煤场建设项目
|
新建封闭式煤场1座,占地1.9万平方米,储煤量20万吨。
|
5500
|
前期可研已基本完成
|
2021年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内、债券
|
优先
|
16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伊犁州尼勒克县喀拉苏乡农田防渗渠建设项目
|
斗渠防渗长度25km,渠道设计流0.1m3/s,及渠系配套建筑物。
|
800
|
用地、规划、环评等已完成
|
2021
|
县发改委
|
中央预算内
|
新增
|
17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尼勒克县乌赞镇乌赞村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
改建防渗渠道15公里,渠道附属建筑物35座
|
1930
|
用地、规划、环评等已完成
|
2021
|
县发改委
|
中央预算内
|
新增
|
18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尼勒克县克令乡阿依纳巴斯陶村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
改建渠道1.75公里及配套设施
|
500
|
用地、规划、环评等已完成
|
2021
|
县发改委
|
中央预算内
|
新增
|
19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伊犁州尼勒克县喀拉苏乡阔孜巴斯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
斗渠防渗长度10.95km,渠道设计流量0.1~0.2m3/s,及渠系配套建筑物。
|
350
|
用地、规划、环评等已完成
|
2021
|
县发改委
|
中央预算内
|
新增
|
20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伊犁州尼勒克县胡吉尔台乡玉什阔灭依村灌溉渠建设项目
|
建设5公里渠道,渠道设计流量0.1m3/s,配套渠系建筑物。
|
180
|
用地、规划、环评等已完成
|
2021
|
县发改委
|
中央预算内
|
新增
|
21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伊犁州尼勒克县喀拉托别乡萨依博依村巷道防渗渠建设项目
|
新建防渗渠4.3公里设计流量0.1立方米/秒,配套建设节制分水闸、涵管桥等相关设施。
|
150
|
用地、规划、环评等已完成
|
2021
|
县发改委
|
中央预算内
|
新增
|
22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伊犁州尼勒克县唐布拉景区旅游补短板项目
|
新建游客服务咨询中心2000平方米、旅游应急救援中心10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生态环保厕所160平方米;智慧停车设施1套及道路指示标识系统等
|
1500
|
已完成立项、环评登记、规划用地预审意见
|
2021
|
县文化旅游局
|
中央预算内
|
储备
|
23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尼勒克县城供水智慧管理建设项目
|
新建水厂智慧运行管理平台。新建水厂智慧运行管理平台,水源地自动化监控与调度,智慧管网管理及县城二次供水管理,供水分区管理与漏损控制。
|
30000
|
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
2023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内、债券
|
储备
|
24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尼勒克县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
新建50万雨水收集系统、管网系统、泵房,绿地灌溉设施等基础设施。
|
100000
|
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
2023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内、债券
|
储备
|
25
|
产业循环发展
|
尼勒克县固体废物处理项目
|
日处理150吨。建设管理用房、厂房、设备及配套设施。
|
3400
|
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
2024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内、债券
|
储备
|
26
|
产业循环发展
|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城废弃物规范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建设项目
|
1、新建废弃物规范回收网点共计8个,每座15平方米,每个网点设置智能垃圾收集箱30个,共计240个,每个网点购置小型收集车2辆,共计16辆;2、新建分拣中心1座,占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分拣中心内设大件垃圾破碎分选设备1套、废旧金属分选设备1套、家电拆解设备1套、废品打包机1套、除尘除臭设备1套、无人值守地磅1个等配套设备
|
3600
|
前期可研已基本完成
|
2022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内、债券
|
储备
|
27
|
产业循环发展
|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
新建建筑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1.建筑垃圾处理厂1座,占地面积18200平方米,包括建筑垃圾综合处理车间、建筑垃圾堆场、建筑垃圾制品堆场等处理设施;2.新建门卫、消防水池、车库、功能用房等配套附属设施;3.建筑垃圾综合处理车间主要设备:建筑垃圾分选破碎设备1套,再生骨料筛选分离设备1套及其相关附属设备。
|
2810
|
前期可研已基本完成
|
2022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内、债券
|
储备
|
28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尼勒克县2GW农牧光互补融合发展示范基地项目
|
实施2GW农牧光互补融合发展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包括光伏发电结合旱田农作物、牧草、规模化养殖小区、可再生能源科普教育基地(光伏展馆)带动零碳生态旅游基地等模式,采取最新跟踪支架技术,管桩与地面高度最少1.5米高,建设光伏项目的同时培育农作物、牧草、中药材,与乡、村合作社联营联产,生产清洁能源,带动农牧民增收,实现农牧业与新能源产业融合发展。
|
1000000
|
前期规划阶段
|
2023
|
县发改委
|
|
储备
|
29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尼勒克县210万KW水光互补融合发展示范基地项目
|
新建210万千瓦的水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800000
|
前期规划阶段
|
2023
|
县发改委
|
|
储备
|
30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尼勒克县风能发电能源建设项目
|
在尼勒克县进行风电项目建设,建设内容如下:(1)风电机组(2)输电线路(3)运维检修道路(4)升压站
|
140000
|
前期规划阶段
|
2023
|
县发改委
|
|
储备
|
表4.1-5 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表——生态生活体系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方向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项目进展
|
建设年限
|
实施部门
|
经费来源
|
属性
|
五
|
生态生活
|
|
|
1002742
|
|
|
|
|
|
1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2020年村庄绿化建设项目
|
对尼勒克县52个行政村村庄绿化,每个村补助20万元
|
1040
|
前期规划
|
2021
|
县林草局
|
中央预算内
|
优先
|
2
|
人居环境改善
|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西三乡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
建设42公里道路,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
|
3750
|
用地、环评、核准备案
|
2021
|
县交通局
|
一般债券
|
优先
|
3
|
人居环境改善
|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中部乡(镇)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
建设50公里道路,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
|
5000
|
用地、环评、核准、备案
|
2021
|
县交通局
|
一般债券
|
优先
|
4
|
人居环境改善
|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东部乡(镇)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
建设42公里道路,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
|
3750
|
用地、环评、核准、备案
|
2021
|
县交通局
|
一般债券
|
优先
|
5
|
人居环境改善
|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西三乡农牧道路建设项目
|
建设180公里牧道和农田道路,包含路基、桥涵、安全设施。
|
5000
|
用地、环评、核准、备案
|
2021
|
县交通局
|
一般债券
|
优先
|
6
|
人居环境改善
|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中部乡(镇)农牧道路建设项目
|
建设165公里牧道和农田道路,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
|
5000
|
用地、环评、核准、备案
|
2021
|
县交通局
|
扶贫资金
|
优先
|
7
|
人居环境改善
|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乌拉斯台镇通村油路改建工程
|
建设12公里道路,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
|
1250
|
用地、环评、核准、备案
|
2021
|
县交通局
|
扶贫资金
|
优先
|
8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喀拉苏乡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
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建设公里19.42公里;
|
1900
|
用地、环评、核准、备案
|
2021
|
县交通局
|
一般债券
|
优先
|
9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乌赞镇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
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建设公里9公里;
|
1000
|
用地、环评、核准、备案
|
2021
|
县交通局
|
一般债券
|
优先
|
10
|
人居环境改善
|
加哈乌拉斯台乡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
桥梁、路基路面安全设施,建设公里12.53公里;
|
900
|
用地、环评、核准、备案
|
2021
|
县交通局
|
扶贫资金
|
优先
|
11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种蜂场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
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建设15公里;
|
1000
|
用地、环评、核准、备案
|
2022
|
县交通局
|
一般债券
|
优先
|
12
|
人居环境改善
|
S315线K175+600—库克拜村—水泥厂
|
公路二级公路,建设规模26公里,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
|
4088
|
用地、环评、核准、备案
|
2022
|
县交通局
|
一般债券
|
优先
|
13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乡(镇)场巷道改建工程
|
建设规模100km,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
|
6000
|
用地、环评、核准、备案
|
2022
|
县交通局
|
一般债券
|
优先
|
14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一般农村公路
|
建设规模100km,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
|
5000
|
用地、环评、核准、备案
|
2022
|
县交通局
|
一般债券
|
优先
|
15
|
人居环境改善
|
伊犁州尼勒克县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建设规模:计划对县城13个城镇老旧小区、23栋楼、建筑面积6.21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供热、供水、供电、外墙节能改造、楼道粉刷、地面硬化、屋面防水、门窗节能改造、加装电梯、监控视频系统、绿化等改造
|
7000
|
前期准备
|
2021年
|
县住建局
|
中央专项补助、专项债券
|
优先
|
16
|
人居环境改善
|
伊犁州尼勒克县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
计划房屋征收补偿安置1000户,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
|
65000
|
前期规划
|
2021年
|
县住建局
|
中央专项补助、专项债券、融资
|
优先
|
17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尼勒克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
6个行政村建设排水管网、排水检查井、污水处理站等相关设施建设
|
6900
|
前期规划
|
2021年
|
县生态环境局
|
债券
|
优先
|
18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乌赞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
4个行政村建设排水管网、排水检查井、污水处理站等相关设施建设
|
5800
|
前期规划
|
2021年
|
县生态环境局
|
债券
|
优先
|
19
|
人居环境改善
|
伊犁州尼勒克县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
计划房屋征收补偿安置3000户,建筑面积390000平方米
|
180000
|
前期规划
|
2021
|
县住建局
|
中央专项补助、专项债券、融资
|
新增
|
20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2021年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排水管网1000米,供水管网1000米,供热管网1000米,供电管网800米,智能安防监控设备2套,小区综合服务用房300平方米
|
450
|
完成用地、规划、环评
|
2021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
|
新增
|
21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融汇江山小区2020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排水管网600米,供水管网600米,供热管网1000米,供电管网400米,智能安防监控设备1套,小区综合服务用房500平方米
|
360
|
完成用地、规划、环评
|
2021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
|
新增
|
22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胡吉尔台乡铁尔斯托干村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
新建人行道3730平方米,村庄绿化24622平方米,植树5375棵,改建渠道3444米,道路832米,文化广场及配套设施。
|
1500
|
完成用地、规划、环评
|
2021
|
县发改委
|
中央预算
|
新增
|
23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克令乡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
人工种草10000亩,主要种植苜蓿草、红豆草、草木樨,铺设喷灌(包括提水工程)、2000亩草场围栏等相关设施。
|
1200
|
完成用地、规划、环评
|
2021
|
县发改委
|
中央预算
|
新增
|
24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苏布台乡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
在馕产业园内新建供水管网350米,暖气管网650米,地埋式供电线路600米,地面硬化2800平方米,变压器1套,及其它附属设施。
|
500
|
完成用地、规划、环评
|
2021
|
县发改委
|
中央预算内
|
新增
|
25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尼勒克镇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
在乡村旅游景区唐布拉印记部落内新建供水管网2161米,排水管网2441米,道路铺设12687平方米,停车场1万平方米,充电桩17个,变压器1台,化粪池3个
|
1200
|
完成用地、规划、环评
|
2021
|
县发改委
|
中央预算内
|
新增
|
26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种蜂场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
在黑蜂产业园区绿化30712平方米,道路5000米,地面硬化6530平方米,植树7676棵,绿化带护栏36640米。
|
1200
|
完成用地、规划、环评
|
2021
|
县发改委
|
中央预算内
|
新增
|
27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唐布拉景区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
|
主要采购摊铺设备、碾压设备、覆土设备、垃圾焚烧炉、运输车辆、其它设备及项目用地等设施
|
2000
|
前期规划
|
2023
|
县文旅局
|
中央预算
|
储备
|
28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唐布拉景区旅游节点微循环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
|
景区节点污水处理系统
|
5000
|
前期规划
|
2024
|
县文旅局
|
中央预算
|
储备
|
29
|
人居环境改善
|
伊犁州尼勒克县户外运动营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具备露营、休憩、淋浴、娱乐、停车、补给等多功能户外运动营地(包含生态停车场、生态环保厕所、医疗救护、应急救援等配套设施)。
|
12500
|
完成立项、环评、规划用地预审
|
2021
|
县文旅局
|
中央预算
|
储备
|
30
|
人居环境改善
|
伊犁州尼勒克县乡镇场粪污处理项目
|
13个乡镇场(尼勒克镇、科蒙乡、乌赞镇、苏布台乡、喀拉苏乡、加哈乡、克令乡、马场布隆、喀拉托别乡、胡吉尔台乡、木斯乡、乌拉斯台乡、种蜂场)新建粪污处理点13座及购置13辆抽粪车。
|
3500
|
批复完成
|
2025
|
县卫健委
|
中央预算
|
储备
|
31
|
人居环境改善
|
伊犁州尼勒克县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建设规模:计划对县城17个城镇老旧小区、56栋楼、建筑面积8.1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供热、供水、供电、外墙节能改造、楼道粉刷、地面硬化、屋面防水、门窗节能改造、加装电梯、监控视频系统、绿化等改造
|
15000
|
前期准备
|
2023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32
|
人居环境改善
|
伊犁州尼勒克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建设规模:计划改造11个小区,56栋楼、涉及建筑面积24.5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对县城城镇老旧小区进行供热、供水、排水、地面硬化、加装电梯、智慧小区、公共交通设施、养老、扶幼社区服务用房、通讯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
|
26000
|
前期准备
|
2023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33
|
人居环境改善
|
伊犁州尼勒克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建设规模:计划改造7个小区,75栋楼、涉及建筑面积30.3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对县城城镇老旧小区进行供热、供水、排水、地面硬化、加装电梯、智慧小区、公共交通设施、养老、扶幼社区服务用房、通讯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
|
42000
|
前期准备
|
2024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34
|
人居环境改善
|
伊犁州尼勒克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建设规模:计划对县城5个城镇老旧小区、50栋楼、建筑面积24.048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供热、供水、供电、外墙节能改造、楼道粉刷、地面硬化、屋面防水、门窗节能改造、加装电梯、监控视频系统、绿化等改造
|
26000
|
前期准备
|
2025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35
|
人居环境改善
|
伊犁州尼勒克县城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
更换县城老旧供水管网(DN100—DN500)供水管网30公里。
|
3000
|
前期规划
|
2023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36
|
生活方式绿色化
|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公共交通设施项目
|
总用地面积5000㎡,总建筑面积450㎡,其中站务内设办公室、更衣室、卫生间、司机休息间;公交停车场绿化及道路面积4850㎡,可容纳40辆公交车同时停靠;铁艺围栏及室外管网。在幸福路、健康路、文化路、解放路、团结路、宜居路,迎宾路,东环路、西环路、滨河路建设智慧公交站点80个。配套建设直流充电桩5套。公交场地技术指标:用地面积:5000㎡:硬化面积:3595㎡:绿化面积:1255㎡;绿化率:25.1%。站务建筑面积:450㎡。
|
1600
|
完成可研
|
2023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37
|
人居环境改善
|
伊犁州尼勒克县东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道路5公里,人行道15公里及供排水、配电设施、5000㎡健身广场休息区 、5000㎡公共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基础附属配套设施。
|
10000
|
可研编制
|
2023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38
|
人居环境改善
|
伊犁州尼勒克县南山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道路10公里,人行道20公里及供排水、供暖、配电设施,建设5000㎡健身康养休息区 、5000㎡公共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基础附属配套设施。
|
18000
|
可研编制
|
2023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39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乌拉斯台镇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
新建道路5公里,人行道15公里及供排水、供电暖、配电设施、公共停车场、公共厕所、公共汽车充电桩等基础附属配套设施。
|
10000
|
可研编制
|
2023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40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木斯镇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
新建道路5公里,人行道15公里及供排水、供电暖、配电设施、公共停车场、公共厕所、公共汽车充电桩等基础附属配套设施。
|
10000
|
可研编制
|
2025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41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尼勒克镇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
新建道路10公里,人行道20公里及供排水供暖管网及换热站、配电设施、公共停车场、公共厕所、汽车充电桩等附属配套设施。
|
15000
|
可研编制
|
2023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42
|
人居环境改善
|
伊犁州尼勒克县乌赞镇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
新建道路10公里,人行道20公里及供排水、供暖管网及换热站、配电设施、公共停车场、公共厕所、公共汽车充电桩等基础附属配套设施。
|
15000
|
可研编制
|
2023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43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科蒙乡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科蒙村、托普村和喀什村排水管网工程
|
新建排水管道总长度67142m,管径d150~d500,同时配套附属构筑物并检查
|
5967
|
前期工作
|
2022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44
|
人居环境改善
|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城区排涝建设项目
|
县城排水设施提升改造19.574公里。对城区武进大道、解放路、文化路、幸福路排水管网包括雨水网管改造与建设、合流制管网改造、驳岸建设及配套设施,水渠防涝工程。
|
39000
|
前期可研
|
2025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45
|
人居环境改善
|
伊犁州尼勒克县尼勒克镇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排水管网工程
|
(1)本期新建多尔布津村、种子队排水管道总长29772米,管径d150-d300,同时配套附属构筑物。建设规模为近期(2025年)设计排水量为130m³/d,远期(2030年)设计排水量为160m³/d。(2)本期新建萨热买里村排水管道总长22393米,管径d150-d400,同时配套附属构筑物。建设规模为近期(2025年)设计排水量为160m³/d,远期(2030年)设计排水量为200m³/d。(3)本期新建加勒克孜铁勒克村排水管道总长25000米,管径d150-d300,同时配套附属构筑物。(4)本期新建艾米热买里村排水管道总长15000米,管径d150-d400,同时配套附属构筑物。(5)本期新建布隆社区排水管道总长10000米,管径d150-d300,同时配套附属构筑物。(6)本期新建南山排水管道总长10000米,管径d150-d400,同时配套附属构筑物。
|
6751
|
前期规划
|
2021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46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智慧供水管网管理建设项目
|
新建智慧供水管网采集系统及管网监控系统。
|
10000
|
前期工作
|
2022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47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智慧管网及县城二次供水管理建设项目
|
新建县城智能二次供水管理系统及附属设施
|
10000
|
前期工作
|
2023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48
|
人居环境改善
|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城北部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
|
新建排水管网总长127958米, 管径为d600-d150。
|
8340
|
完成可研
|
2024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49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智慧集中供热自动化建设项目
|
新建县城智慧管理楼栋、换热站、供热一次管网、二次管网、平衡热量管理智能系统及配套附属设施
|
15000
|
前期工作
|
2024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50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集中供热东环路片区电采暖改造建设项目
|
供热电采暖改造。新建改造东环路片区换热站电采暖4座
|
8000
|
前期工作
|
2022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51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集中供热健康路片区电采暖改造建设项目
|
供热电采暖改造。新建改造健康路片区换热站电采暖3座
|
6000
|
前期工作
|
2022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52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集中供热文化路片区电采暖改造建设项目
|
供热电采暖改造。新建改造文化路片区换热站电采暖3座
|
6000
|
前期工作
|
2023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53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集中供热唐布拉路片区电采暖改造建设项目
|
供热电采暖改造。新建改造唐布拉路片区换热站电采暖4座
|
8000
|
前期工作
|
2023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54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集中供热解放路片区电采暖改造建设项目
|
供热电采暖改造。新建改造解放路片区换热站电采暖4座
|
8000
|
前期工作
|
2024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55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集中供热团结路片区电采暖改造建设项目
|
供热电采暖改造。新建改造团结路片区换热站电采暖3座
|
6000
|
前期工作
|
2024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56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集中供热幸福路片区电采暖改造建设项目
|
供热电采暖改造。新建改造幸福路片区换热站电采暖3座
|
6000
|
前期工作
|
2025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57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集中供热喀什路片区电采暖改造建设项目
|
供热电采暖改造。新建改造喀什路片区换热站电采暖2座
|
4000
|
前期工作
|
2025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58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集中供热学前路片区电采暖改造建设项目
|
供热电采暖改造。新建改造学前路片区换热站电采暖4座
|
8000
|
前期工作
|
2025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59
|
人居环境改善
|
伊犁州尼勒克县城供热管网改造工程
|
更换县城热源至东环路供热管网(由原DN700更换为DN900)供热管网5公里。
|
4000
|
前期规划
|
2022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60
|
人居环境改善
|
伊犁州尼勒克县尼勒克镇社区集中供热管网改造项目
|
新建供热管道总长3公里及配套附属建设,解决办公阵地、便民服务中心等集中供暖问题。
|
1000
|
前期规划
|
2024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61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片区集中供热建设工程
|
新建集中11座片区供热站,新建22台14MW电热水锅炉及储热设施。新建换热站30座,配套辅助设施。新建供热管网300公里。
|
115600
|
前期规划
|
2025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62
|
人居环境改善
|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城集中供热二期扩建项目
|
新增46MW供热锅炉1台及附属设施(锅炉本体、鼓引风、静电除尘、脱硫、上煤除渣、工艺管道等);铺设DN500的一次主管网1300米;铺设马场DN300供热管网6500米;铺设分支供热管网1710米,新建供热能力10平方米换热站3座。
|
6741
|
完成前期
工作
|
2022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63
|
人居环境改善
|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环卫用房建设项目
|
项目总占地面积5600㎡,总建筑面积5000㎡,新建环卫车库、洗车间1座,建筑面积2000㎡,门式轻钢结构;办公用房1座,地上四层,建筑面积1000㎡,框架结构;建设配套用房2000㎡,地上四层,满足环卫工人休息、就餐、培训需求。修建敦塔路至环卫用房道路120米,配套绿化、消防、水电暖、围墙等相关附属设施。
|
2000
|
完成可研
|
2022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64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中部片区污水处理厂
|
新建马场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1.2万方。工艺改良型氧化沟+曝气生物滤池+气水反冲洗滤池+接触消毒池,出水一级A标准。
|
18000
|
前期工作
|
2022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65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污水处理厂智能自动化建设项目
|
新建污水处理厂智能自动化系统设备及附属设施。
|
7500
|
前期工作
|
2022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66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增效提质建设项目
|
1、新建高密度澄清池、综合加药间、除臭间、智能物联网电器控自仪表系统及自行检测实验室器材设施设备;2、污水处理厂工艺管道安装及厂区平整;3、污水处理厂格栅间、消毒间、污泥处置及应急池等设施的提升改造
|
5773
|
前期工作
|
2023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67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城巷道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
|
61公里,建设管径d150~300排水。巷道建设污水收集管网61公里。
|
5392
|
前期工作
|
2023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68
|
人居环境改善
|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餐厨垃圾处理建设项目
|
新建分散式餐厨废弃物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1.分散式餐厨垃圾处理站共8座,(其中日处理规模为5吨的3座,日处理规模为1吨的5座),餐厨垃圾处理站每座占地面积为2500平方米,站内设有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值班室、运输车库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餐厨垃圾处理工艺采用小型生化一体机设备;2.购置5吨餐厨垃圾收集车4辆、1吨餐厨垃圾收集车5辆、与餐厨垃圾收集车配套的餐厨垃圾桶150个。
|
3801
|
完成可研
|
2022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69
|
人居环境改善
|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生活垃圾设计规模190吨/日,无害化终端处理设施扩容: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约24.47万平方米,有效库容99.49万立方米,使用年限至2030年;
|
5058
|
完成可研
|
2022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70
|
人居环境改善
|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建设项目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主要包括:1.新增分类收集设备,智能分类垃圾收集房20个、240L铁皮垃圾桶300个、660L铁皮垃圾桶200个、3立方米垃圾箱100个、3吨自卸式垃圾压缩车6辆、5吨自卸式垃圾压缩车12辆、电瓶三轮车20辆;2.新建2座30吨/日的转运站,转运站内设置水平直压式固定压缩设备1套及转运车辆4;3.设运输车车库、值班室、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化粪池、围墙大门等附属配套设施。
|
3600
|
完成可研
|
2022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71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垃圾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
依托垃圾填埋场或垃圾转运站建立中小型、分散式垃圾资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及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
|
26000
|
前期规划
|
2021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72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村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
对木斯镇建设1座日处理垃圾规模20吨的垃圾填埋场及附属配套设施。
|
1000
|
可研编制
|
2022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73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城生活垃圾处理二期工程
|
日处理生活垃圾200吨。1、新增面积约8万平方填埋场一座。新增库容可将现状填埋场使用年限延伸至2030年;2、新建垃圾收集房80座,垃圾箱收集点200个(其中与1吨车厢可卸试垃圾车配套的垃圾箱收集点150各,与3吨压缩车配套的垃圾收集箱50个,新购置垃圾压缩车5辆(载重量为3吨的2辆,8炖的3辆);3、购置部分垃圾填埋场特种作业车及新增车库。
|
5058
|
前期工作
|
2022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74
|
人居环境改善
|
尼勒克县建筑垃圾处理项目
|
日处理1200立方。建设生产车间、加工车间、原料库和成品库等附属设施。
|
1500
|
前期工作
|
2023
|
县住建局
|
中央预算、债券
|
储备
|
75
|
人居环境改善
|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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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县城现状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提质规模1.8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1、新建高密度澄清池、综合加药间、除臭间、污泥脱水间、消毒间、应急事故池等提质构筑物。2、现状建构筑物增设除臭系统、污泥系统提升改造。3、污水厂区管道安装及厂区平整。4、电气控自仪表、自行检测实验室器材及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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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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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可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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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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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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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算、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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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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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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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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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污水老旧管网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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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污水管网DN800,6.3千米;DN600,3.8千米;DN500,4.3千米;混泥土检查井360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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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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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可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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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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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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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算、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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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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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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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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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生活垃圾裂解焚烧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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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裂解焚烧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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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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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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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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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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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算、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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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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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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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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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种蜂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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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村队建设排水管网、排水检查井、污水处理站等相关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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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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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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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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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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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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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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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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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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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乌拉斯台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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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行政村建设排水管网、排水检查井、污水处理站等相关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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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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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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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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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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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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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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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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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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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胡吉尔台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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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行政村建设排水管网、排水检查井、污水处理站等相关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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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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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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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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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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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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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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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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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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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喀拉托别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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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行政村建设排水管网、排水检查井、污水处理站等相关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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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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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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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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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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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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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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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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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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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科蒙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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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行政村建设排水管网、排水检查井、污水处理站等相关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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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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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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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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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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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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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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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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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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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加哈乌拉斯台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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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行政村建设排水管网、排水检查井、污水处理站等相关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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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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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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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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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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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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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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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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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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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克令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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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行政村建设排水管网、排水检查井、污水处理站等相关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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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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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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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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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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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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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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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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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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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喀拉苏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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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行政村建设排水管网、排水检查井、污水处理站等相关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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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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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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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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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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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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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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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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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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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苏布台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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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行政村建设排水管网、排水检查井、污水处理站等相关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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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0
|
前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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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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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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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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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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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6 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表——生态文化体系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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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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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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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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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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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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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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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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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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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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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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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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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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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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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意识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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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尼勒克县博物馆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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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展藏部分、主展厅、封闭库、临时展厅、学术活动室、藏品工作室等相关设施,配套室外地坪与道路、绿化等配套附属设施。同时具备短期内改建成“房舱医院”或应急避难场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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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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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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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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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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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算(第二批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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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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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意识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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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尼勒克县图书馆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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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图书室、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儿童阅览室、借阅室、多功能厅等相关设施,配套室外地坪与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同时具备短期内改建成“房舱医院”或应急避难场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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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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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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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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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算(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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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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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意识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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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尼勒克县文化馆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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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排练厅、培训室、会议室、创作室、非遗展厅等相关设施,配套地坪与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同时具备短期内改建成“房舱医院”或应急避难场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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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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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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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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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算(第二批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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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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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意识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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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伊交流交融记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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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伊交流交融记忆馆及附属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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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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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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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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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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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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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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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意识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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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尼勒克县乔尔玛党性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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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乔尔玛革命烈士陵园陈列馆,陵园大门;修缮168个烈士墓冢、石碑。新建:烈士纪念展馆及配套设施,陵园管理处用房,集教学、培训为一体的教学楼,宿舍楼及其配套设施,停车场,多媒体宣传墙,触摸电子屏自动翻页查阅烈士生平和先进事迹等设备,烈士陵园影视厅,重走天山路浏览步道。配套设施:环保垃圾箱、星级环保厕所、供水、污水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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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
|
前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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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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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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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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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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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意识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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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林业草原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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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20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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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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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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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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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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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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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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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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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宣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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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生态文明宣传培训。党政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比例100%;公众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伦理道德、生态经济文化等生态文明相关知识的普及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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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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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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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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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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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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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宣传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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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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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环境教育馆。配备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的办公、交通、采编、教育、资料及音像等设备。县环境宣传教育机构配备电脑和摄像器材为主,强化信息网络沟通,实现快速联系。摄像机和编辑机应与省级以上电视台的播放标准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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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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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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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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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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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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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效益分析
4.2.1 预期达到的效果
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环生态[2019]76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32项已全部达标。通过规划任务和规划重点工程的实施,各项已达标指标在规划期内稳定达标,并得到一定的提高,使尼勒克县2021年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要求,2025年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验收。
(1)生态制度体系规划任务及重点工程实施的效果
尼勒克县生态制度体系建设任务的实施,一方面通过强化生态环境优先的领导干部考核负责制度、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监管、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等方任务的实施,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比例始终保持在20%以上。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将会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另一方面通过全面落实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立严密的县域生态环境法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措施任务将进一步推进建立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此外尼勒克县通过生态制度体系建设4项工程,编制各类生态创建的的规划设计以及发展思路和路径,将进一步明确旅游业、畜牧业的绿色发展方向和要求,从制度层面给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确保生态制度指标长期稳定达标。
(2)生态安全体系规划任务及重点工程实施的效果
尼勒克县通过生态安全体系建设任务的实施,一方面通过环境污染治理、持续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确保空气环境、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得到逐步的改善;另一方面通过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保育、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的修复治理、实施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宣传等措施,尼勒克县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生态安全体系将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加强;同时,通过开展风险源排查、建立环境风险预警机制和环境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等措施任务,县域的风险源将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将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第三,通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大气污染物、健全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措施为碳达峰碳中奠定基础;此外通过湿地保护恢复工程、河谷次生林生态修复工程、退牧还草工程、草原毒害草治理工程、流域生态治理工程将保障林草覆盖率长期保持为82%,以及城乡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理等程项目的实施,保障危废处置利用率长期稳定达标,以及生态安全体系的其他各项指标将保持稳定达标,生态系统将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3)生态空间体系规划任务及重点工程实施的效果
尼勒克县通过生态空间体系建设任务的实施,一方面通过验收生态保护红线、加强自然保护区地建设管理、实施河湖岸线保护管控,将有效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保障生态保护红线和地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动能不降低;另一方面通过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理、构建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细化空间分类分区管控等措施构建绿色发展格局;以保障生态空间体系各类质指标在规划期内长期稳定达标。
(4)生态经济体系规划任务及重点工程实施的效果
尼勒克县通过生态经济体系建设任务的实施,一方面通过调整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空间产业布局,明确生态农牧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的发展战略,使得生态文明产业结构、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将更加合理,使县域内的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之间形成协调优化的关系;另一方面通过公约俺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区供热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污水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风光电建设项目等30个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资源节约与利用,降低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和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促进产业循环发展,提高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保证生态经济体系各项指标在规划区内稳定达标。
(5)生态人居体系规划任务及重点工程实施的效果
尼勒克县通过生态生活体系建设任务的实施,一方面通过完善城区供水、排水、固废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人居环境绿化、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将大幅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生态宜居新城的建设;另一方面通过推广绿色建筑、鼓励绿色出行、引导政府绿色采购、倡导节能生活,构建绿色消费模式,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将使得生态文明观深入人心。此外,通过等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乡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86项生态生活体系建设工程保障生态人居体系各项指标在规划区内稳定达标。
(6)生态文化体系规划任务及重点工程实施的效果
尼勒克县通过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任务的实施,一方面通过推进生态文化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完善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公众参与、不断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满意度,培育生态文明观,为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态文化体系提供保障;另一方面通过各类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建设以及各类文化培育建设工程的实施,保障生态文化体系各项指标在规划区内稳定达标。
4.2.2 经济效益
(1)经济实现可持续增长
产业发展战略的实施将有利于生产方式的转变和优化产业结构,依据资源优势以及资源承载能力发展的生态型产业将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带来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提高尼勒克县综合长远竞争力,促进经济的科学合理发展,避免“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老路。
通过产业空间优化布局,通过做大做强尼勒克县的优势资源产业,发展生态产业,将使尼勒克县的经济结构趋向更加合理,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也可有效拉动全县产业经济的增长。
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可形成高效低耗减污的资源利用方式,使全县综合竞争势力显著提高,有效推动尼勒克县生态产业的稳步发展,进而拉动当地经济的发展。通过提高原料和能源效率降低废物处理成本及生产成本,同样可为尼勒克县获取良好的间接经济效益。
(2)农牧民实现增收致富
随着生态农牧业战略的实施,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合理控制载畜量基础上,通过科学种植、养殖及饲草料基地建设,以及特色农业、特色畜牧业以及有机产品基地等的建设,不但农产品质量及产量将得到提高,农业产值及附加值也将得到有效提高,将有效带动农民收入的增加;畜牧业方面,随着牲畜良种的培育、牧民定居兴牧、畜禽粪便资源化综合利用等工程的实施,在减小了天然草场的退化及畜禽粪便的污染问题的同时,也将改善农牧民的生活条件和促进农牧民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同时因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也可间接地为当地农牧民带来了收益,并减少农牧民日常生活中的能源消费。
随着生态工业战略的实施,通过选优并劣进行资源整合,实施规模化开发战略,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产品和提高企业整体清洁生产水平,不仅生产经营企业生产成本降低,利润增加,且农牧产品资源及矿产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因工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带动了当地税收的提高,从另一角度讲,因企业的发展也拉动了当地服务行业的发展,间接地提高了当地农牧民的收入。
随着生态旅游业战略的实施,生态旅游与其它旅游产品一样将可创造出可观的经济效益,且其投入相对其他产业要低得多。从满足人口就业的角度上看,生态旅游业可以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将有效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而发展生态旅游最主要的措施之一就是鼓励当地农牧民直接参与,使其从提供的导游、食宿等服务中得到收入,有效带动了当地农牧民人均收入的增加。
(3)生态环境优化创造间接经济效益
随着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战略以及生态产业战略的实施,林草覆盖率的持续提高,县域的生态环境将得到持续改善,健康的生态环境将大大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减轻突发性自然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
良好的生态环境将改善尼勒克农牧业生产条件和人民生活环境,同时也将为尼勒克县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牧业保留和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空间,吸引更多有环保理念的企业前来投资和开发,实现生态产业的良性发展,实现了环境与经济发展的互动与双赢,将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生态失衡、人口爆炸、生物多样性被破坏等问题扼杀在摇篮状态,从而减少因“先污染后治理”带来的巨额治理费用,间接创造经济效益。
4.2.3 环境效益
(1)生态环境支撑能力增强
通过空间优化布局和生态保护战略的实施,县域重要的生态环境区域将得到重点保护,森林覆盖率和林草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有所增加。合理的生态格局和健康的生态系统对于维护区域生态系统多样性和稳定性、保护生物多样性、减轻自然灾害、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将起到重要的生态环境支撑作用。
(2)环境健康得到保障
根据生态产业体系规划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尼勒克县产业体系将进行调整,循环经济得到发展,并且通过全过程控制、清洁生产、生态工业等模式,以及强化末端治理,工业企业污染物将得到全面控制。同时由于实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最终排放的污染物将会得到有效控制。
通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将得到大幅提高;通过能源结构调整,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措施齐备,污染物达标排放并达到总量控制指标。
(3)生态人居得到提升
通过生态工程建设、结合重点乡镇、典型村落景观建设以及绿化工程,保障森林覆盖、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源地等,提高绿地覆盖率,增强城区、乡村景观多样性,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为城乡居民的休憩、旅游提供优美的场所,逐步形成生态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生态景观。特别是生态农业建设有利于防止和控制面源污染,不断改善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条件,为尼勒克县的生态系统安全、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4.2.4 社会效益
(1)人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
随着生态文明战略的实施,良好生态质量的继续保持,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增长、城市和农村人居环境的不断改善、饮水安全等重要民生问题的解决,将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生态文明等理念的普及,将有利于城乡居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及价值观念向环境友好、资源高效、系统和谐、社会融洽的生态文化转型,实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同步发展,促进社会文明与进步。
(2)人口素质得到提高
生态理念和环保思想将通过规划渗透到政府各个部门和企业单位,通过分解向下传递,转化为全社会百姓参与的行动,将从多方面转变人们对环境的传统观念,树立起资源节约的思想和强烈的环境意识,提高对资源与环境的珍惜和对后人的责任心。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所引起的生态文化观念的转变将全面提高人口素质。
(3)促进安定团结和欣欣向荣的社会局面
良性发展的自然生态系统、循环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自然和谐的社会生活将使人民对生存环境的安全得到认可,提高对现实生活的信心和对生存环境的爱护,从而减轻对未来发展状况的忧虑,促进社会的安定。
第5章 保障措施
5.1 组织保障
(1)成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高效有力的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县环保局合署办公,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评估考核和项目推进等职能。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人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发挥政协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助推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为生态文明建设献计出力,形成县、乡、镇街联动、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2)领导组主要职责:
组建和调整创建工作组织管理体系;
确定创建工作目标、计划、政策;
领导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规划实施和修编;
对重要创建工作做出决策;
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为日常创建工作提供保障;
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推进创建工作。
(3)工作机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负责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包括:尼勒克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规划组、政策法规研究组、督导监察组、生态保护组、企业减排组、宣传教育组。其主要职责如下: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是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为:协调县政府、事业、企业的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创建工作总体目标、工作计划、配套政策,提交领导小组决定;协调、参与制定生态县建设总体规划;督促全县生态县建设任务的落实;与各专业组沟通、联络,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创建工作经验;编发创建信息,提供宣传材料,负责相关宣传工作;组织相关的考察、交流和学习;牵头组织对创建工作进行验收;负责文书、档案、接待等工作。
各工作机构职责:项目规划组、政策法规研究组、督导监察组、生态保护组、企业减排组、宣传教育组由主管副县任组长,相关各局负责人任组员,负责所分管工作和部门创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落实。其主要职责为:提出本组创建工作的目标、计划、政策;组织编制所分管工作生态县建设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本组创建工作任务的落实;掌握本组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创建工作。
5.2 监督考核
(1)制定《尼勒克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尼勒克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达标方案》、《尼勒克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重点工程分解及落实方案》、《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专项引导资金保障及使用管理办法》、《尼勒克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实施考评办法》、《尼勒克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奖惩办法》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保障制度
(2)定期研究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上下以及各部门间的沟通,发挥综合决策的作用。保证环保部门对重大决策的全过程参与,对产业发展布局及其结构调整,以及重大建设工程等重大决策,环保部门提前介入,提供意见。赋予环境保护前置审查权,提前介入规划和建设项目管理,对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要求的规划和项目可实行“一票否决”权。
(3)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实现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多规融合”,推动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转化和落实。各部门要积极做好行业规划与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衔接和细化工作,在行业规划中充分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各乡镇结合实际编制本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规划,将规划目标、指标和任务
(4)县生态文明建设小组办公室根据规划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逐一分解到各乡镇、各部门。各乡镇、各部门细化规划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编制并实施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计划。各乡镇、各部门每年向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报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向县委政府汇报。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对生态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的乡镇、部门、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结果未通过的区、部门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
5.3 资金统筹
坚持以项目为载体,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计划。重点实施生态产业体系建设、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体系建设、生态人居体系建设、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生态制度建设等重点工程。对于既定的工程项目,要逐一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项工程的责任单位、资金来源和年度建设计划。精心组织工程项目的实施,加强重点工程项目跟踪管理,定期分析通报项目建设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各种困难和实际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1)加大政府财政投入
县政府将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发挥公共财政的引导作用,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伊犁地区和社会各界对尼勒克生态县建设的资金支持。
县政府在规划发展的第一阶段,每年拿出财政收入的3.5%以上,作为生态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专项引导资金,主要用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创建和管理以及公共基础设施的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专项引导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生态文明示范建设领导组研究制定。加大现有各项资金对生态县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如基本建设资金、财政支农资金、宣传教育事业费、社会保障资金和各种转移支付资金等,都要与生态文明示范建设项目有机结合,优先安排生态县建设功能项目。
(2)完善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措资金
实现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目标,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转变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只能由政府投资、运营管理的观念,解放思想,采取有利于加快建设、加快发展的措施,完善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形成开放式、竞争性的建设运营格局。
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的机制。除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外,研究制定有利于筹集生态县建设资金的各种政策,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保投入机制,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不同方式积极参与生态县建设,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
(3)强化招商引资
发挥尼勒克县的自然环境、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坚持“有利于扩充经济总量、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旅游服务业、轻工产品加工业、现代农产品加工等进行招商,引进龙头企业。
制定积极、完善的优惠政策,强化政策引导。加强招商政策研究,完善招商激励机制,创新招商方式,优化专业招商队伍,鼓励全民招商。
同时建立引进项目的筛选机制,根据不同行业特点,确定重点行业的投资项目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培育符合三大主导产业发展、具备一定规模的无污染(或轻污染)、发展前景好的企业。
5.4 科技创新
5.4.1 人力资源建设
针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缓解人才匮乏的矛盾,强化“以人为本”的思想,进一步采取措施,实施“英才”工程,引才留才。通过创新用人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强化激励机制等措施,在稳定现有人才的基础上,培养适用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储备未来人才,结合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县建设,在全县创造一个各类人才发挥作用和施展才能的最佳环境。
(1)发挥好现有人才的作用
全面推行以聘用制为主要内容的用人制度,实行自主择岗、评聘分离、自主聘任、自主管理及高职低聘、低职高聘、以岗定酬,做到奖罚分明、人才共享。
(2)加快培养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尼勒克县应制定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县建设人才培训规划及计划。每年选派5-10名有发展潜力,在实际工作中贡献突出的科技人员赴外培训,培养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技术带头人;通过高职带低职结对帮带,强化扶持措施,促使中低职人员尽快锻炼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
(3)积极吸引高层次人才
进一步拓宽渠道,对县内紧缺的各类高科技人才、农产品加工及食品加工高技术人才等,采用多种形式吸聚人才。
5.4.2 科技发展能力建设
(1)加强与国家级科研院所、高校和地方科研机构的联系
地方科研机构依托地州、新疆省级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建立生态产业专家咨询和技术支撑系统,支持建立地方企业生态转型研发中心,积极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开发,对生态产业的优先领域和关键技术进行重点研究。
(2)加强各类研究成果的推广使用
县政府应建立专项基金,支持科技和制度创新。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促进科技人员的技术创新。
积极引进各种有利于尼勒克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以促进生态产业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对科技含量较高的生态产业项目和有利于改善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生态环境的适用技术,予以优惠政策和重点扶持。
(3)建立信息支持体系
以计算机网络为平台,建立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社会等各种信息库,使政府、企业和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他们决策所需的信息,为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县的建设提供数据支持。
首先,完善和普及政府及各级部门的网络联结,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其次,将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企业网络进行联结,实现信息交流;积极促进社会网络化,逐渐在社会中普及信息交流服务。
5.5 社会参与
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公众参与”的前提是公众环境意识的增强。环境意识包括:人们对环境的认识水平,即环境价值观念,包含心理、感受、感知、思维和情感等因素;人们保护环境行为的自觉程度。环境意识最后要求人达到环境伦理的最高境界,即人们在没有任何外界压力的情况下,养成自觉自愿的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行为意识和习惯,对环境保护有发自内心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并义无反顾地积极参加环境保护活动。改革开放以来,公众已有一定的资源忧患意识,但环境伦理意识还较弱。因此,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重点,要放在培养和普及环境道德上。
环境教育的内容包括环境科学知识、环境法律知识和环境伦理知识。环境教育要面向全社会,分层次逐步推进。要把环境教育作为中小学教学的内容,全面系统地开展环境保护及法制知识等的普及,“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的创建,都是很好的活动载体。要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宣传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环保科学知识。要采取措施,提高公众的文化素质,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进而提高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渠道。环保部门要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和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渠道,定期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要敢于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严峻形势告知广大群众,充分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使公众在了解环境质量的同时,增强环境保护的忧患意识,进而主动关心环境。在信息发布工作中,信息的数量和发布次数要增加,发布要广泛而且深入,同时要拓宽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做到能公开的都要公开。对于想了解相关环境信息的公众,要给予方便和支持。要客观、公正地对待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反馈意见传达给公众。对采纳的公众意见要重在落实,对未采纳的意见要向公众解释不加采纳的原因,从而保护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效果。二是拓宽公众参与的领域。要扩大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领域,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方便公众参与。既要扩大公众在环境决策领域中的参与,也要加强在日常管理、执法监督等领域中的参与,使公众在事前、事中、事后都有相应通畅的渠道反映自己的主张。如:政府在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立项前,有必要举行听证会,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提高决策的透明度,避免决策的失误。环保部门有必要完善建设项目(特别是对居住环境影响较大的服务业项目)环评审批的公众意见征集制度,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限期治理项目验收现场会等,让公众更好地把握参与环境管理的关键和重点。另外,还应建立环境案例和行政处罚听证会制度,吸收公众参与环保部门处理环境纠纷的案例分析会,鼓励公众参与行政处罚听证。这既能提高环境监督水平,也能监督环境执法的公正性。三是鼓励民间社会力量参与。公众人多面广、结构松散,其知识水平参差不齐,认识问题的方法也有差别,因而必须把公众有效地组织起来,把他们正确的意见、建议集中起来,才能提高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效率。环保NGO(非政府组织)和环保志愿者应成为公众参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团体参与环境管理的过程中,政府既要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使其发展壮大,又要引导其形成独立公正的立场,依法有序开展活动。
关于对《尼勒克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25)》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