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政办发〔2018〕64号
关于印发《尼勒克县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尼勒克马场,各乡(镇)人民政府、种蜂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机构:
现将《尼勒克县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施方案》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尼勒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尼勒克县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55号)的文件要求和自治区2018年全面实施参保计划视频会议有关要求,结合《关于进一步做好尼勒克县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的通知》(尼社险字〔2016〕93号)文件和《尼勒克县农村居民参保春季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尼社险字〔2018〕14号)文件及尼勒克县实际,特制定我县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施方案。
一、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这是党中央在科学研判世情国情基础上,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新时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不断提高和改善民生水平,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方向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力争到2020年各险种参保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任务。在新的历史时期,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内容;是打赢扶贫攻坚战,实现新疆与全国一起迈入小康社会的重要措施;是聚焦总目标、落实总目标,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各乡(镇)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全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取得实效。
二、明确目标,建立目标责任体系
(一)明确目标任务。各乡(镇)场、各部门要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决策部署,努力将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力争到2020年各险种参保率达到95%以上”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各乡(镇)场政府责任。全民参保计划以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为重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以辖区常住人口为考核指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以从业人员为考核指标,纳入各乡(镇)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带动其他险种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居民两险”参保率达到100%。
2018年医疗保险参保率要达到92%,养老保险参保率要达到90%;
2019年医疗保险参保率要达到95%,养老保险参保率要达到95%;
2020年医疗保险参保率要达到95%以上,养老保险参保率要达到95%以上。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取得新突破
(一)坚持创新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落实参保“双兜底”。要认真落实乡(镇)场、村(队)社区主体责任。对于农村人口,应以户籍为依据,鼓励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未参保的以行政村(队)为单位,进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兜底参保;对于城市人口,应以常住人口为依据,鼓励参加职工基本社会保险,未参保的以社区为单位,进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兜底参保。 强化乡(镇)场主体责任,以村(队)、社区为单位,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准确摸清村(队)、社区各类未参保人员资源底数,动员参保缴费。二是实行参保“双联动”。各乡(镇)场要强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参保联动,落实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并及时参加养老保险;同时强化职工和居民参保联动,做好制度间衔接,有效解决重复参保问题。 三是强化参保“多协作”。不断扩大和深化各相关部门间及各层级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精准定位未参保单位和未参保人员,调动多方力量,优化工作措施,建立精准、动态、长效的扩面参保新机制。
各乡(镇)场要加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的信息比对,抓实各类未参保人员数据核查,做好识别标注和科学分类,建立管理台账,精准扩面。对参军、上学、判刑、出国(境)、人户分离等人员进行逐户逐人排查,做好人员标识。对中断的农村居民,动员其尽快接续参保缴费。村(队)、社区要建立按户参保缴费的工作台账,及时将本村的参保户数、各户参保人数以及未参保的参军、上学、判刑、出国(境)、人户分离、空挂户、长期外出人员等情况进行公示。
(二)坚持分类施策。各乡(镇)场要在摸清参保资源底数的基础上,强化数据分析应用,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对象,开展企业及职工参保、学生参保、新生儿参保、60岁以上未享受待遇人员参保、社保政策落实情况核查等专项行动,强化各类未参保单位和人员参保工作,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三)坚持与脱贫攻坚协同推进。各乡(镇)场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口参保作为全民参保计划的重中之重,确保贫困人员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实施。按照扶贫政策要求,综合施策,全面落实资助贫困人口参保政策,积极协调扶贫、财政、民政等部门,采取集体补助,扶贫单位资助、财政代缴等多种形式,帮助贫困人员“居民两险”参保缴费。及时更新贫困人口身份信息,特别是对低保、特困人口的精准标注,督促其参保缴费,为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享受倾斜政策奠定基础,引导非贫困人员参保缴费,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四、加强领导,确保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重大意义,自觉把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来谋划,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各乡(镇)场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要采取管用有效、有针对性的措施,把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落到实处,真正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与扶贫办、公安、民政、卫计委、教育、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参与并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全面提升,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夯实工作基础。
各乡(镇)场: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双联动”、“双兜底”、“居民两险”统征等措施办法,具体负责落实本乡镇场“居民两险”参保缴费、人员信息、基础台账、档案整理等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做好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制定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建立、维护统一的全民参保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
县扶贫办:准确提供全县贫困人员基本信息数据,配合做好贫困人员“居民两险”征缴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督促在校就读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参保,以保证在校就读学生参加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达到全覆盖。
县公安局:准确提供全县户籍人口、流动人口、死亡人员等相关信息数据,积极建立以信息化为基础的部门间相关信息共享的业务协同机制。
县民政局:准确提供全县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等相关信息数据,配合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医疗费用征缴划转。
县财政局:为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
县卫计委:准确提供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等相关信息数据,积极建立以信息化为基础的部门间相关信息共享的业务协同机制。
县税务局:全程主动参与“居民两险”征缴工作。
统计部门:按类别分类,及时提供常住人口、就业人口、兵团人口数据的统计工作。
文广部门:配合做好全民参保政策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
纪委监委:监督政策执行情况,对工作任务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 要大力开展全民参保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发挥新闻媒体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通过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宣传。要找准宣传着力点,重点围绕年轻人、返乡农民工、贫困人员、漏保人员、未参保持观望态度的年轻人等群体开展“居民两险”宣传工作,宣传参保缴费的好处,算清参保缴费的“明白账”,让群众知晓各项补助资助政策,努力提高“居民两险”参保率和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