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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8-05-25  

 

尼政办发〔2018〕2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相关工作的通知

 

尼勒克马场,各乡(镇)人民政府、种蜂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积极推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切实发挥电商扶贫作用,打造电子商务精准扶贫载体,帮助农牧民拓宽增收渠道,特别是贫困户实现脱贫增收,积极引导农村青年利用电商服务站(点)进行农副产品网上销售等电子商务行为,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实现脱贫致富。各乡(镇)场领导及经济发展(扶贫帮困)中心主任要高度重视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积极做好电商引导、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为进一步加强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及运营,在全县59个乡(镇)村电商服务站点设置电商扶贫工作服务站站长,其中:13个乡级电商服务站由本乡(镇)分管扶贫领导兼任电商扶贫站站长,46个村级电商服务点由本村经济发展(扶贫帮困)中心主任担任电商扶贫站站长,由县电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全县59个乡(村)电商服务站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并进行通报。对不能胜任电商服务站长的,在本乡(村)寻找其他合适人选;如需更换站点的,协助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做好新站点的选址工作。

2.充分挖掘当地有电商创业意向的年轻人,并向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推荐人员名单,定期跟踪协助指导电商创业。

3.大力开展电商扶贫工作,利用电子商务精准扶贫,采取助销贫困户农特产品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因才施策,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

4.收集推广本村农特产品,做好种类和数量的统计,协助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开展营销活动,整合农产品资源,充分利用物流上行渠道,销往各大电商平台,帮助农民致富增收。

5.统计有电商创业意愿且需要贷款扶持的农户,了解其创业意向和计划,向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供名单,由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对接农行或者信用社进行贷款。

6.选树本乡(镇)场30%的电商典型示范站点,对营销业绩好、有亮点、有特色的电商服务站点进行总结提炼,上报县电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全县范围宣传推广。

7.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重视程度。

8.加强对站长的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力度,提高电脑操作水平,确保操作熟练。

9.督促辖区内电商服务站点负责人推动站点建设进度,充分整合利用资源,督促负责人及时进货铺货及开展其他增值类业务,拓宽站点增收渠道。

10.协助指导站点负责人积极开展代购代销、快递收发、水电费、话费充值缴费等业务,确保电商服务站点正常运营,杜绝站点负责人“不作为”的现象。

11.负责在辖区营造浓厚的电商氛围,利用走家入户、周一升国旗、夜校、群众活动及培训讲座等契机,大力开展电子商务普及宣传教育,做到100%全覆盖,提高群众知晓率。

12.引导各级力量增加服务站点线上线下营业额,特别是要发挥驻村工作队力量和优势,确保各电商服务站点有交易额且月均达到1000元以上。

13.协助提高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负责人业务熟练度,定期督促检查站点每月代购代销、物流配送等各类工作台账,规范台账信息,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14.畅通上下行物流渠道,发挥电商服务站点快递代收发功能,节约农牧民收发快递成本。

 

 

                              尼勒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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